十七。确认过眼神,我遇上对的人。
确认过眼神,我遇上对的人。落,这歌词写得真好,和程歌对视的那一刻,我很清晰地听见了我的心跳声,“扑通,扑通”,是那么大声,那一刻,我甚至害怕,站在我身边的林政轩也听见我的心跳。
————By冉然。
冉然一觉睡醒,孟舒一早就走了,找男朋友去了。
拿起手机一看,已经十一点多了,有几个未接电话,全是程歌打过来的,慌忙回拨过去。
“喂。”程歌的声音响起。
“我刚起。”冉然干笑了几声,开口,应该是刚睡醒的缘故,声音有些沙哑。
“真能睡,下午一点开始。”程歌低声笑了笑说。
“哦,好。”冉然揉揉还有些朦胧的眼,答道。
“对了,我同学他们都有事,所以,可能,今天就咱们仨。”程歌顿了几秒,说道,他确实没想到,明明一开始都约好的,怎么到最后这群朋友都推脱有事不能去。
冉然想起了昨晚和孟舒聊天时说起的两个字——狗血,“哦,好,那我等会和林政轩说。”
“好,那我挂了。”说完,程歌便挂了电话。
冉然坐在床上发了短信给林政轩,才爬下床,把手机放在桌上,然后去刷牙洗脸。
洗完脸,一边梳头发,一边拿起手机,林政轩回了短信,“吃饭没?”
“没,打算早餐和中餐一块吃。”冉然随意梳了几下,便放下了梳子和手机,打开衣柜,从挂着的乱糟糟的衣服里挑出格子衬衫,再挑了条浅色的牛仔裤,换了衣服出来,再看手机,林政轩又回了短信,“正好,我也没吃,一起去,十分钟之后,我在楼下等你。”
迅速回了个“好”字,冉然便放下手机,穿上自己甩在椅子上的就在马甲之后,开始穿鞋。
折腾了一会,下楼时,林政轩已经在楼下等着了,还是衬衫,不过,不是白色,而是深灰色,下身是黑色的牛仔裤,深色的衬衫穿在他身上,不会觉得堕落,倒给人一种雅痞的感觉。
极少看见一个人穿深色衬衫也能穿得这样好看的,林政轩算是一个了。
两个人找了家拉面馆,随意吃了点,冉然很喜欢吃这家的拉面,味道很好。
冉然吃面极慢,面条几乎是一根一根吸进去的,林政轩吃完的时候,她才吃了一半。
林政轩坐在她对面,看她慢条斯理地吃面,她头发长了一些,许是怕吃面的时候,弄到头发,她左手压住右脸颊的头发,微微颔首,然后,慢慢地挑起面条。
她吃面没有一点声音,也是前所未有的淑女,真是个奇怪的女生,平时大大咧咧,少根筋的乐天派,吃饭时却又是另外一种感觉。
许是他看得太仔细了,她的脸竟开始泛红,然后,一点点红到了耳根,他笑了笑,她脸红真是很可爱呢,像红透了的苹果似的。
冉然抬头,很不自然地瞪了林政轩一眼,“别看了,再看我就吃不下去了。”颇有几分娇嗔的感觉。
林政轩低声笑,“你在我对面,不看你,看谁?”
“看你的碗。”冉然很没气势地回了句,她能够感觉到脸在发热,多久没脸红了,居然这样也能脸红,看来脸皮变薄了。(苏苏:冉然,你真是很大言不惭。。。冉然:谢谢夸奖。苏苏:。。。)
林政轩继续盯着她看,“你吃吧,我不看你了。”
冉然这才低着头,继续吃面,但她能感觉到,林政轩仍是在看着她的。
吃完面已经过了十二点,两人便朝着KTV出发。
中途,程歌已经发了短信过来告诉他们在哪个房间,他们直接进去就可以了。
糖果KTV的环境不算太好,但也不算差,至少,不混乱,直走,左拐,再走几步,便到了程歌说的那个房间——205。
冉然回头看了看林政轩,然后,推开门。
“确认过眼神,我遇上对的人。”程歌正唱到这一句,见有人推开门进来,偏过头,见是冉然,便扯了扯嘴角笑了笑,那深邃的双眸,满含深情。
那一刹那,冉然顿了几秒,她很清晰地听见了自己的心跳声,“扑通,扑通”,是那么大声,她甚至不敢转身看林政轩,怕林政轩也听见了她那不规律的慌乱的心跳声。就在和他对视这一刻,她明白了,说她喜新厌旧也罢,花心也好,她是真的对这个名叫程歌的男生动心了。
也许,她的恋声癖,她的一见钟情,再见倾心,通通都算不得什么,这一次,才真真正正的算是她的心动。
林政轩轻轻推了推冉然,“然然,进去了。”
愣愣的冉然顿时回过神,尴尬地笑道,“哦,好。”
程歌递了个话筒给冉然,冉然再不敢看他的眼,接过话筒,便把话筒递给了林政轩。她还没从那句歌词,那个眼神中回过神来,只是安静地坐在沙发上,也许,她不该来,她以为,对他一见钟情,已经是她的极限了,却没想到,她会真的喜欢上他。
她想,也许,他的一程欢歌,一世欢颜,都只是让她开始注意他,真正让她关注他的却是他的声音,她是有极度恋声癖的人,可是,却不会因为一个人的声音而真正喜欢一个人,只是,她没料到的是,他的一句“确认过眼神,我遇上对的人”,一个眼神,居然让她彻彻底底地沦陷了。
“落,我想,我喜欢上一个人了。”冉然和夏落白发短信。
夏落白是手指一族,短信回得非一般的快,“是颜夕这一类的人吧。”
冉然赧然,原来她的恋声癖这么明显,“嗯,我在KTV听他唱了一句,就心动了。”
“冉然,这一次,你输了。”夏落白回了一句话。
“是,我输了,而且,输得很彻底。”冉然很直接地回答。
“我看戏。”夏落白回道,“冉然,你的身边永远会出现最最狗血的爱情剧码,作为主角的你,总是乐在其中。”
冉然语结,不再回短信。
再看屏幕时,正是林政轩在唱,唱的是陶喆的《寂寞的季节》,林政轩的声音也是极好的,她甚至找不出什么形容词来形容,只觉得很好听,他能够唱出一种金属的质感来,听着很舒服,仿佛,能亲眼见到那有光泽的银色金属。
她看了看程歌,程歌正很认真地听着林政轩唱歌,似乎感觉到她在看他,回过头,便和她的视线相对,她想,肯定是她的视线太过赤果果,他愣了一下,才朝她笑了笑。
冉然不自然地回了个笑,林政轩将自己的话筒递给她,“然然,唱歌吧。”他知道她在和程歌对视,她的眼神太过直接,那么明显的惊艳和喜欢,丝毫没有掩饰,他不想看出来都很难,心里的难过仿佛充气一般渐渐膨胀,胸口都觉得疼疼的。
冉然接过话筒,看屏幕竟是牛奶加咖啡的《明天,你好》,她看了看程歌,他点了点头,她只介绍过一次说让他听,他竟然记得。
她不敢大声唱出来,只是小声地哼着,话筒里却传出软糯的声音,她很无奈,她的声音,一唱歌,就变得轻轻软软的,一口的娃娃音,她偏头看了看程歌和林政轩,他们嘴角隐隐含着笑。
程歌背靠着沙发,他没想过,原来她唱歌的声音是这样的,平常说话时,只觉得她的声音很好听,似乎带着那么一点娃娃音,却没想到唱歌的时候全是娃娃音。
林政轩则不是很惊讶,平常听她哼歌时,便知道了她有一个可爱到极致的娃娃音,见程歌不知道她的娃娃音,才觉得心里的难过少了一些。
冉然挺了挺腰,豁出去一般地看向程歌,“给我点虫儿飞。”不是要听娃娃音么,我让你们听什么才叫娃娃音。
程歌挑眉,虫儿飞,那首童音唱的虫儿飞,有趣,便转向点唱机。
林政轩惊讶地看了看冉然,冉然认真地看着屏幕,声音依旧很小,却能听得很清晰,他不知道到底是他的心里作用,还是如何,只觉得,那声音在自己的胸腔里回荡,她唱歌并不算多好听,却能直直唱进他心里,他想,许是喜欢一个人,所以,那个人的什么都是好的,就比如冉然,她的缺点在他眼中都是可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