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凰妃倾城 作者: 禾木 字数:3671 更新时间:2013-10-22 22:20:00

第一百七十八章 一世孽缘

他渐渐的喜欢上了捉弄她,有一次两人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起了口角,他后来再去赔罪,故意带上了一点东西,嬉笑着说道:“我当然要先准备好谢礼,才过来看你了!”

她哼了一声,揭开一层油布,还没看到里面是什么,突然一阵恶臭扑鼻,闻之欲呕。她惊叫,逃开好远,掩鼻不迭,惊怒道:“你作弄我?!竟然把什么污秽之物拿到这里来?!”

见她狼狈失措,他笑得打跌,打开油布包,露出数块焦黄的方形之物,上气不接下气的道:“这是油炸臭豆腐,绍兴大大有名的小吃,北方本吃不到的。开封府的厨子老周,却是绍兴周记老字号出身,祖传油炸臭豆腐的绝技,平素从不显露,我说是要送你做谢礼,他才勉强答应的。”

她骇然而笑,掩鼻道:“这样奇臭无比的东西,如何可以入口?!快拿油布包起来,莫要把我的屋子都熏臭了!”

他将臭豆腐包好,收了起来,含笑道:“这就是丫头你不识货了,臭豆腐不过是闻着臭,吃起来就香了!”

把那么臭的东西吃下去,想想都会把隔夜粮吐出来,她狠狠瞪他,大口的喘息着,像上岸的鱼似的,他看着她的模样,笑得眉角弯弯。

再然后……她开苞的那一夜,他一掷千金为红颜,红绡帐中公子多情,他是真的存了和她过一辈子的念头。

可是不能够啊不能够,堂堂衡王府的五公子,堂堂战王爷的嫡亲长子,怎么可以恋上一个青楼女子?

真心相恋?就是真心相恋所以才格外不能允许!

所以只能逃离,年轻人年轻也胆大,说私奔便私奔,金银细软一收拾,便走了。

走就走吧,可偏偏他们选择的路线是蜀中。

后来男人也在想,要是没路过蜀中就好了。

没路过蜀中,丫头就不会遇见唐卿卿,就不会……不会爱上他。

那么她永远都是他的丫头。

他闯荡江湖时借助势力在平江府置下的别业,是座落在天池山脚下的一处小小园林,依山傍水,景色幽绝。除了这处宅院,他还将一座钱庄划到了她的名下,两个人蜗居在这片小小的天地里。她不谙商道,忽然要打理不小的一份产业,事事都需从头学起,他便含笑教他,日子过得极为忙碌,倒真可说是一对神仙眷侣。

要说男人一辈子有什么时间是最舒心惬意的,大概也就只有在蜀中的那一段日子了吧。

冬去春来,倏忽夏至,转眼她在这曲巷深深的水乡住了大半年,汴京人事,似已恍若前尘。

这月初六,她依例进了姑苏城,到几间茶庄选购新茶,打算回去亲自逐个品评,挑出最满意的,再着名下茶楼各掌柜依样进货。随行的婢女霜儿最爱闹市繁华,随她在茶庄进出,一颗心却早飞到集市上的琳琅满目。那幅心痒难耐的样子,她见了不觉莞尔,索性让霜儿去采买些水粉杂物,主仆二人分头行事,只约好在阊门碰头。

逛完最后一间茶庄,她手上零零杂杂已提了七八个纸包,便信步向城门行去。一路繁花夹径,绿柳垂湖,她流连美景,未留意道路,转过街角,却差点和人撞了个满怀。青影一闪,有人轻轻托住她的手肘,温言道:“姑娘,小心。”

她站稳后低声致歉,看清了面前之人,青衫磊落,气韵飘然,是个英秀俊雅的年青公子。她虽已无碍,那青衣公子却依然没有松手,怔怔的盯着她的手腕,她的纱袖半卷,露出的小臂盈白光润,似刚摘的嫩藕一般。

她出身风尘,最厌恶好色登徒之辈,见男子目光灼灼,无礼之至,不由秀眉一颦,挣脱了他的手,快步走开。没走多远,忽闻身后传来那男子的声音:“姑娘,留步!”脚步声由远渐近,那人竟追了过来。

她略微慌乱,忙不择路,拐进了一条巷子,却叫了声苦,这小巷僻静幽长,并无行人。那脚步声亦转入窄巷,越来越近,她一咬牙,抛开手中茶包,猛地转身,右臂横胸,左手抚上腕间的银镯,厉声道:“你别过来!”

那男子淡淡一笑,脚下不停,口中道:“姑娘不必惊慌,在下并无恶意。”

她冷笑,不再与他浪费唇舌,手指轻磕,将药针放了出去。那男子手臂一动,身形连晃,刹那间已到了她身前,左掌扣住了她的右腕,低声道:“得罪了!”

望着她的瞳眸中歉意隐隐,却清亮明澈,完全没有药力发作的迹象。男子摊开右手,掌心握着一块磁石,上面吸着那枚麻药细针。她花容失色,惊道:“你,你竟然可以躲开?!你怎知镯中有针?”

青衣男子眸中含笑,淡淡道:“在下唐晗,姑娘腕上的银镯,正是在下的拙作,多年前赠于一位友人。适才看见姑娘戴着,不禁好奇,请问姑娘从何处得来?”

她此时已看出那男子并无恶意,惧意渐去,蹙眉道:“姓氏对,名字却不合,我怎知你是否真是银镯的原主?”

男子微一思索,即笑道:“在下表字少卿,是以在银镯内刻了‘卿’字。”见她恍然,他放心松开她的手腕,退开半步,歉然道:“在下冒犯了,实在是银镯发针奇速,近身之时,在下就算手握磁石,也是躲不开的。”

既是误会一场,她自然不以为忤,抚腕一笑,嫣然道:“原来你就是那位酒量很差的唐卿卿公子!我第一次听说你的名字时,还以为是一位怎样的姑娘家,嘻嘻,卿卿……”这两个字在她嘴里一念,顿时倒显得柔肠百转起来。

唐晗一怔,俊颜微红,讪讪道:“听姑娘此言,应是认得五哥了。那个怪物,论喝酒,谁能比得过他!”

她莞尔,悠然道:“我是洛依依,洛阳的洛,依依不舍的依依。送我的人告诉我,造出这镯子的人,惊才绝艳,巧手无双。”

慕容晗大是局促,连耳朵都赧得通红。就在这时,霜儿从巷口奔了进来,连声价的嚷着:“夫人,原来你在这里,我在城门口等了大半个时辰了,还道是你迷了方向。”一眼看见地上散落着几个破裂的纸包,茶叶都撒了出来,立刻对慕容晗怒目而视,拉着她离开,促声道:“夫人,我们走,马车就在巷口等着呢!”

慕容晗歉然一笑,道:“在下莽撞,糟蹋这些好茶,不知洛姑娘家居何处,容在下登门赔罪。”她本想拒绝,可不知怎地,被他那坦荡而坚持的眼神望着,口中却答道:“天池山北麓有片竹林,我家就在竹林深处。”

直到她坐上马车,慕容晗依然站在巷中,静静的目送她,绿柳如烟,一片漾漾的青意中,他的微笑淡如清风。

一段孽缘,由此而起。

她终于从唐晗的口中听说了那段往事,于是,他和她之间的这段感情,就像是风中的蛛丝一样,轻轻一吹,就断了。

一切的真相,他之所以会夜闯香闺的缘由,不过是因为八年前,蜀中浣花山庄,深夜。

两个少年相对而坐,面前各摆着一个白瓷碗,碗中酒液呈琥珀色,却是二十年以上的女儿红。地上零零落落,倒着七八个酒坛,都已空了。

白衣少年颊泛桃花,凤眸流转,似是能滴出水来,显然酒意已深,捧起碗来,却似鲸吸百川,瞬时将酒喝得涓滴不剩。

对面的青衣少年醉得更厉害,脸色却是煞白,眼神迷离,摇摇欲坠,伸手去拿碗,一连几次都摸了个空,终于叹了口气,低声道:“我输了。”

白衣少年哈哈一笑,拿起桌上的银镯,放入怀中,剔透的手指顶在下颌上,沉吟道:“待我想想,要你去做怎样一桩难事!”

青衣少年眼睛都已快睁不开了,伏在桌上,喃喃道:“老五你简直是个怪物,灌了这么多酒下去,居然还不醉。”

白衣少年跳起来,笑道:“我想到了,我去找个女孩子,给她戴上这镯子,你找到她,娶她做媳妇儿,好不好?”他越想越高兴,大力拍着青衣少年的肩膀,笑道:“你我兄弟一场,我自会挑个漂亮的弟妹给你!”

青衣少年胡乱“嗯”了一声,也不知有没有听到他的话,被他拍了几下,身子无力,“咕咚”一下,竟滑到了桌子下面去。

白衣少年朗声长笑,越窗而出,远远传来他戏谑的声音:“愿赌服输,小卿卿,你可不要忘记!”

千里之外的汴梁古城,眼色寂寞的美丽少女熄灭了最后一顶纱灯,窗边案上一盏残茗,映着朗朗夜空一弯新月如钩。

所以最后她选择了唐七,丢下了他。

他输得彻彻底底,沦为笑柄,无话可说。

她在他面前说的什么在手腕上缚青丝会保佑平安,实在也不过是因为,唐晗喜欢青衣罢了。

这个喜好深刻的影响了他的一世,有的时候看见林青衣穿着青衣在他面前晃荡,会下意识的皱眉,然后唤她来,本想批评两句,但是想想自己这样又无非是在迁怒,倒显得小孩子气,于是也作罢了。

只是林青衣从那时就有了误会,她以为她的师父喜欢青色,因为平时师父并不会多看她一眼,也并不会多和她说一句话的。

她改了姓氏,随了那个男人一道姓林,又改了衣服,穿上了最能引起他注意的青色。

然而当年最喜欢穿这个颜色的唐晗,却已经死了。

死在了男人自己的手下。

一袭白衣溅上了兄弟的血,他选择从此以后再不穿白。

谁让她和他,竟然私下里约定好了,要抛弃了他一并离开呢?

原本就是私奔而来的女子,心性竟然也像浮萍那样,又要再度与旁人春风又结。

他怎么可能容忍?!

杀心暗起,他没有想到,杀唐晗的时候,她竟然也在场。

她一生尖叫,将男人从杀戮中唤醒。醒来之后才知道自己竟然做了此等错事,十几年的兄弟情分说杀就杀,却只是为了一个可能根本不爱他的女子。

看到她因为经恐而扭曲起来的面孔,男人心里忽然微微一动。

他知道唐门有一种药,可以消去人的一切记忆。

不如……给她用了,从此以后他们两人就专心待在谷中,再不理会红尘世事,她只能与他一人厮守直到白头,他亦不会再给她背叛自己的机会。

然而她却选择了生生自尽在他的面前,只为了情之一字,殉情殉情,徒留下他一个人,何等不甘。

怎么能放你走呢……

他冷漠的想,将她的尸首带去了冰宫,在那里,她永不会腐朽。

接着,他开始周游名山大川,世人渐渐知晓了,有这样一个墨衣黑发的男人,他一直在前进,只是为了寻找一种能够令人起死复生的秘药。

这种秘药,水倾城给他了。

条件是——“你做我的夫子”。

她抬头一笑,倾绝姿容。

作者的话
禾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