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不自量力
{[正如我在公告里所说,《祖灵》就是小弟我按照高手指点,修改过后重新整理发出的《灵灵灵》,请大家继续支持,并为由此造成的不便向大家道歉。]}
东阿城,东阿府千里地域内的府级城市,亦是最大,最繁华的城市,常住人口愈百万,流动人口最高时能达数百万。
东阿城被南北,东西大道分成四大区。西北区是行政、军务大区;东北区则是其它各部官员,富商巨贾居所;西南区是平民,小商贩居所;东南区是各种市场、洒肆、娱乐商业区。
此时,在东阿城平民区的一所民居中,一个少年站在镜子面前整理着衣服,十五六岁的光景。他叫付神轩。
也许是和他那并不高的身材和不丑不帅的面貌相搭的缘故,本是很普通的青色布衣,黑色长鞋穿在付神轩身上却也有一股精神劲。付神轩脸蛋有点圆,浓眉大眼,鼻子不挺,嘴唇较厚,所幸面皮还算干净、白晰。
看着镜子的自己,付神轩思绪不免有些迷离。
“小苹,我们以后可以经常在一起玩吗?”付神轩那带着稚气的眼神无害的看着眼前正伸手随意摘着草叶的小苹。
“不行哦。妈妈说女生不可以经常在外面玩”,小苹丝毫不懂得避讳的回答道。
“可是......我很想跟你在一起玩......”付神轩有点失望的低声咕哝道。
那一年,他十一岁。
言者无心,听者有意。
本是小苹一句无心之言,没想到却在幼小少年付神轩的心里留一个难以抹灭的烙印:我不招女生喜欢。不得不说,小孩子固然是纯洁干净的,但有时候也是一个认死理的主儿,不知不觉就钻了牛角尖。
自那以后,付神轩就不大爱与女生交谈,甚至一看到女生就木讷,平时的聪明机灵分毫不见。如此一来,长相上并不出众的付神轩似乎更加受到女生的排挤了。
虽然付神轩不知道这一切完全是他自己所造成的,但久而久之,他也默认了这个事实。几年来,付神轩自认为过着无聊枯燥的生活,每天吃饭,上学,被逼着做些家务。直到,他十四岁那年,一切有了改变。
某天,他在回家的路上,经过一个小巷子时,被几个流里流气的青年堵住,逼他以后每天必须向他们孝敬1个晶币。
这几年以来,付神轩因为某种原因,整个人显得懒散,孤寂,但他内心里却是一个刚强的人,自然不可能屈服。这一着令几个青年大为恼怒,竟然有人敢无视他们那可怜的威严。
所以,他们决定给付神轩一个教训,只是还未等他们付诸行动,便听到“啪啪”几脆响,然后睡过后才发现不知怎么的就躺在自己家里了,只是每个人后脑勺都疼得要命。
没错,英雄救美这种传世经典撞到付神轩头上了,只不过被救得是他,而救他是个娇滴滴的小美女。
这个笑起来如花一样柔美的小美女也不知打得什么注意,竟然经常找付神轩玩,带着走了东阿城许多名胜古迹,风景秀丽之处,但付神轩最喜欢地是,他们一起挑了城里无数混混。
而且,这个美女没有如以前那些女孩一样对自己敬而远之,让付神轩那干渴很久的心刹时充满甘露。只是天公不作美,好景不长。当某一天付神痴笑着等待小美女来找他去玩时,可是左等右等,却不见人。自此,付神轩再也没看到过她。
只是每次他停留在他们习惯待的地方仰望天空时,脸上挂着甜甜地追忆,心里轻轻呼唤着只有他自己才听得到的名字:月月。
月月走后,付神轩的生活似乎又回到了以前的轨迹?不,他的生活中多了一个乐趣。
回想起月月每次打架时的兴奋脸庞,付神轩心里抱着最后一丝希望毅然决然地当起了“混混”,在他想来,只要他能打出名声,月月迟早有一天会听到自己,而且当他们再次相见时,就可以一起去打架了,再也不用像以前那样,他只是看一个看客,一旁使劲鼓掌。
吃饭,上学,做家务,打架。
往往复复,复复往往,转眼又是三年。渐渐在东可城有了名气的付神轩手下也纠集了几十号人,个个带种,打架都学到了付神轩的狠劲,只不过让他们郁闷地是,明明每次付神轩打架都比他们野,比他们狂,可他受的伤却最轻的,还是最先复原的。
自打月月在付神轩的生活中昙花一现后,付神轩对女生的态度也发生了改变,他不再认为是自己不受女生喜欢,而且他们不能发现他的优点。虽然他已经克服了心理上的障碍,但他还是不想与女生多打交道。
这几年中,除了月月,唯一让他忍不住想亲近的女生只有他的同班同学,余玉美。
余玉美是付神轩在念到二年级的时候才插班进来的。小小的年纪并不能掩盖她美丽的容颜,淡淡的素装反而彰显示出她玲珑的身材。她一来学院,就有好事者广为宣传,仅仅一周后,便被公认为学院的院花。
但是这一切却不是付神轩如其它男生一般对余玉美持有好感的主要原因,他之所以如此,而是他发现余玉美与他记忆中的月月有些相似,同样的娇弱,同样的美丽,同样的活泼。
尤其是每次看到余玉美举着小拳头追打别人的时候,付神轩眼睛模糊了,几疑是月月又出现在他面前。
余玉美这个院花可谓实至名归,不仅相貌上挑不出毛病,而且智慧也是整个学院中的佼佼者。聪明如她,早就发现了付神轩这个班上最普通最不起眼的男生看向自己的目光虽然也如其它男生一样有着倾漾,但她从他的眼中却看出了不同的味道,追忆。
有时候,余玉美甚至会怪怪地觉得在付神轩眼中,她不再是她,而是另外一个人。
正是这种奇怪的感觉,才让她这个众星捧月,天之骄女对付神轩产生了好奇,时不时地会与付神轩聊聊天。
众人也看出了余玉美好像对付神轩这人穷酸小子有些兴趣,这惹得一阵阵狼嚎,嫉妒。可付神轩全然不理会,打蛇顺棍上,也就着余玉美的好奇与她交谈,总是以他粗俗却不失风趣的谈吐让余玉美频频娇笑。
时间一久,付神轩与余玉美勉强算得上一对朋友。只是比较让付神轩郁闷地是,他把自己的家世,朋友都中余玉美说了,可却一点儿也不知道余玉美的家世,只知道她肯定是来自大户人家。
其实,至于余玉美的家世,整个学院除了少数几人外,没有一个人知道。
今天,天气睛朗,风和日丽,恰又正值学院放假之期。余玉美便邀付神轩出外效游。付神轩自是欣然应允。
付神轩再次认真地收拾下自己的仪表,发现没有问题后,对正院中织布的母亲打过招呼后,听着织布机“叽叽叽”的声音,心里乐滋滋地出门去了。
招呼一辆马车,坐了大半个时辰出了北门去,路过北门时,还笑呵呵地与北门城卫们挥手后继续上路,却没到北门处一个粗犷的汉子又轻轻地叹了一声。
在北城门外五里处下车,付神轩沿着一条小路走进一片树林,大约过了一刻钟,便出了树林,入眼却是一条河流。
此河名为“清河”,发源于东阿府城西七百里的大坝山,滋润了大片村庄、良田、美土,滚滚东去,注入万里之外的“大江”。
东阿府城在城北五里清河流经处修建了一座供水站,每天把河里的水净化清洁后输送到东阿府。可以说,清河养育了东阿府,是东阿府千里沃地的母亲河。
此时,清河边,绿草地,绰约立着一个梳着小瓣,火红衣服的少女,十七八的样子。不是余玉美又是谁?
只见他此时正与一个少年站在河边,高高兴兴地说着话儿,就像两个甜蜜的小情侣终于逃得家里压力,在此幽会。
看着这一幕,付神轩心里多少还是有点不是滋味的,虽然他自认为心里并不是喜欢上了余玉美。
“曾大哥,听说你现在已经是五界灵者,可是我才四界灵者,不知何年何月才能有曾大哥你这般修为。”余玉美看着身旁面如冠玉的少年,双眼中毫不掩饰的漾慕。
“余姑娘,我如今也才五界巩固而已,算不得修为多高,而且我看你现在至少也是四界大成的修为了吧?”曾姓青年自得一笑,却谦虚道。
余玉美道:“不错,我感觉快到突破到四界极致阶了。”
“哦?如此说来,以你的资质,五界修为也就是最近几年的事了。”曾姓青年闻言倒是一愣,余玉美现在才十七岁,而自己现在二十岁,她估计最多三年就会达到五界修为,说起来资质恐怕不会比自己低。
“有人来了”,突然,曾姓青年眉头一皱。
“余同学,你们来得到是早。”付神轩隔着不远喊道。
余玉美与曾姓青年转过身来,余玉美仍然是那么美丽。曾姓青年却是一个美少年,而且身后更有一种难言的气质。
付神轩不知道曾姓青年身上那气质是他修行五界灵者的结果,却知道单以相貌而论自己就差了好多。这倒不是什么自卑,而是事实。
“付同学,你今天来得有点晚哦。”余玉美看是付神轩,脸上不觉也有了笑容。
“恩,路上想了点事情。”
“这人是谁?”一旁曾姓青年皱着眉头,略带轻视与不满地问道。
曾姓青年正与余玉美观景聊天,正是乐事,却不想“半路杀出个程咬金”,而且这个“程咬金”还没有出众的地方。没有修为,这是曾姓青年探察的结果;没有家世,这是曾姓青年从付神轩粗糙的穿着上看出来的。
可偏偏余玉美却对这个在他眼中一无是处的付神轩另眼相看,甚至露出真心的笑容,这就让他不爽了,在他心里,自从他第一次见到余玉美时,就认为只余玉美这样美丽天资的女子才配得上自己。
“余姑娘,我们回去吧”,曾姓青年觉得没有必要自降身份却为难一个让他根本看不起的人。
“这个?”余玉美愣愣地不知道曾姓青年这是怎么了。
付神轩感觉到了曾姓青年似乎不想见到自己,故意装作不知道道:“这天色尚早,不如我带你们去几个好地方看看,那几个地方可是有名的得紧。”
“这里哪有你说话的资格?”曾姓青年嘲讽道。
付神轩没有理他,而对余玉美道:“怎么样,去不去?”
“不去”,却是曾姓青年接话道,说完,他手一伸一拂,付神轩感觉身体一轻,一下飘了起来,然后摔在了草地上。
“曾大哥,你干什么?”余玉美惊呼一声,想要却扶起付神轩,却又不知道在想什么,最终只是“干着急”。
“你什么意思?”付神轩也火了,天天打架的他凶性被激了出来。
“我们走吧。”曾姓青年却充耳不闻,看都不看付神轩一眼,转身就走。
余玉美没想到今天会是这种情况,此时也不知如何是好,说实话,她心里多少觉得付神轩这个人不错,可是她对实力看得似乎更重,衡量下,一咬牙,也没管付神轩,跟着曾姓青年走。
付神轩眼睁睁看着他们走了,却没有办法,此时不说冲上去报仇,就是连起身也是问题,他有些自嘲地笑了笑,我怎么感觉空中有一只大手死死按住自己呢?
身不能动,却不是最让付神轩心冷的,而是余玉美临走前的眼神,遗憾,惋惜,还有淡淡的感伤。
付神轩看着余玉美远去的身影,口中轻轻道:“谢谢你。一直以来,我都有些分不清你与月有什么不同。今天你终于让我知道了答案,月月从来不会瞧不起我,可你会。”
同时,他也深深记住那个美少年,他相信他有一天会报回此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