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情书
莫宇煌同志自那日林妮可来找他之后就只见过她一次,是他主动照的她,两个人像普通情侣一般约会。计划是由林美人定,林妮可想着,这件事要是让莫宇煌负责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得以实践,所以她只要莫宇煌负责把自己带到就可以了。
时间被林妮可提早到八点,按照林姑娘的话说,谁让你爽约了两个小时,这个让你试试我上回起的有多早等的有多久,于是莫宇煌八点就到了“左岸”,就是他们第一次原本约定见面的地方,然后林妮可在家里睡到九点,慢悠悠起床,慢悠悠梳洗,到了十点才到约会地点。第一站从“左岸”出发到的地方是游乐场?
自打莫宇煌五岁之后就没再到过游乐场这种地方,更没说和女朋友在这里约会,说实话这把他雷得不轻。游乐场除了一些挑战人体极限的游戏,比如说过山车,跳楼机,蹦极之类的也没什么新意,林妮可玩的不亦乐乎身边的人倒是无所谓。如果你上过刀山下过火海,这点根本就是不值得一提的小玩意。林妮可今天主要就是来游乐场玩的,一直从中午玩到下午三点,她饿了。
玩得很开心很疯狂,不过林妮可有觉得老天是否像是在和她作对,她的第一次的约会因为莫宇煌接了一个电话而在中途泡汤了。
林妮可饿了一定是拖着莫宇煌去吃饭的,一间意式餐厅原本两人正打算吃饭林妮可都还没点菜,服务生站在旁边候着,莫宇煌的电话响了。他的电话一般不轻易响起,一旦响起就说明是有任务了。林美人舒展了大半天的柳眉开始皱的紧紧地,一脸厌恶的盯着莫宇煌的手机,她心里是很想把手机抢过来砸了的,真是让人吃饭都不安宁。
莫宇煌再迟钝也看出她不高兴,只是还没等他开口,林妮可就说让他先回去好了。身为军人家属,她知道一定是部队有事了,部队的事就是国家的事,她既然选择了找一个身为军人的男朋友,就早已做好了随时遇到这种情况的准备。军人就是卖给国家的,她再本事也不能和国家抢人。
“我选择了你,就知道会有这样的时候。在你们心里责任最重要,去吧。”
林美人表现的实在大度,以致于莫营长很是内疚,拉过林美人在她眉间轻轻一吻留下两个字,“等我。”
只有两个字,但语气很柔,让人很温暖。林妮可想,对于这样的男人已经足够了。她还以为这木头不会有柔情的时刻呢,第一次约会很满足了。
“我等你,加油!”
莫宇煌紧紧握了握林妮可的手,冲出了门。
“小姐,您还吃吗?”服务生本着微笑服务的原则一直笑脸相待。
林妮可心情大好,点了满满一桌子的菜,还一个人好心情地去看了一场电影才回家。一个人愉快地度过了第一次约会的下半场。
莫宇煌那天的表现很好,给林妮可的印象就是他应该已经爱上她了,所以林妮可总以为莫宇煌会给她打电话的,她就慢慢的等着。可是一星期过去了,不要说电话,连一条短信莫宇煌也没有给她发过,而她打过去的电话莫宇煌总是处在关机状态的,这让林妮可十分郁闷加烦躁。
“林律师,我上午给你的文件你还没有签字吗?”张茜捧着今天要给林妮可看的文件夹询问。
“什么文件?”林妮可放下笔,翻着一边的文件,“我怎么不记得有份文件要签字的?”
张茜用手扶额,呈无语状,“可可,你是不是生病了,这两天无精打采的。我前天给你的文件你连字都没签就还给我了,现在又说不记得有文件要签字。你没事吧?”
林妮可手一顿,抽出一个蓝色的文件夹,是一份关于财产纠纷的案子,大笔一挥,“没事。好了,还有事吗?”
“这是你要的资料。”张茜把文件夹放到桌上,“那我,先出去了。”
“去吧。”林妮可点头,眼中露出的是疲惫,“小茜,帮我把下午所有的事情都推了。”
张茜疑惑的看着林妮可,最终还是应了声“是”。
在她眼中,在她和林妮可相处的这些日子里,林妮可绝对是“劳模”,而且不止她这么认为,全事务所的人都知道,从林妮可进事务所到现在,只要是到林律师手上的案子,她一定至善至美,日以继夜,保质保量完成工作。无论委托者是谁,林妮可都会本着职业精神。但这几天,貌似大家公认的“劳模”似乎出了点状况。
林妮可关了电脑,阴着脸出了办公室。张茜说的没错,她最近的确魂不守舍的。这怪谁啊,都怪莫宇煌,气死了,整整一个星期都有没消息,电话打不通,她又不能直接冲进部队找,也不能找她哥要人,出任务也不用一点消息也没有吧,真是快急疯了。
“莫宇煌,你混蛋。”
加档,提速,林妮可用一贯发泄心情的方式驰骋在公路上。她不管此时还是白天路上还有许多行人,也不管路上有交通信号灯和测速仪,只是一直踩油门。她已经等了一个星期,到底有什么任务也不事先说一声,偏偏自己又不能打听,气人。
吱——
车子停进车库在水泥地上留下一道黑色的痕迹,林妮可两眼无神,心里说不出的难受。她一贯强势,当初选择和莫宇煌在一起是她先提出的,反倒是莫宇煌像是被迫接受。难道她错了?对莫宇煌这样的人,强迫是没用的,硬的不行,那软的呢,应该可以吧?
回到房间,林美人就窝在沙发上想计策,圆溜溜乌漆漆的眼珠子飞速转着。
美人计?林妮可冲到镜子前,照前照后,不行啊,人都见不到,再美都没用。温柔乡?洗手作羹汤。林妮可伸出手,看了看纤纤十指,白皙的手上没有一丝疤痕与皱纹。算了,她生来就不是贤妻良母的料,从小十指不沾阳春水,只是庆幸还没有到酱油和醋、味精和盐都分不清的地步,现在学也来不及。
“怎么办怎么办?”林妮可倒在床上滚来滚去,翻来覆去,就差没从床上滚到地上了。
见不到面,电话不通,那要用什么办法才能让莫宇煌知道她的心情呢?
“可可,有你的信,花旗来的。”
连欢把信放在柜子上,看着床上滚来滚去的女儿。实在好笑,都二十二了,还这么幼稚。
“妈妈先下去了,你在房间没事做就下去陪陪爷爷奶奶。”
“嗯,我一会儿就下去。”
林妮可应声,等连欢走了才爬起来胡乱拆开信,上面满满的都是英语。这是她在花旗事务所帮过的一个受害人,信的大致内容就是感谢之类的话。寄信人不知道她已经回国,就把信寄到了花旗的事务所,事务所再把信寄来了这里。
“信啊信,漂洋过海都让你找到我了。”林妮可念叨着信的强大,这都能寄到自己手上。
对了,信,可以写信。
“莫宇煌,姑娘我可是第一次给人写情书,真是让你赚到了。”
林妮可的樱桃小嘴都咧到耳边了,粉嘟嘟的唇深深的吻在了信纸上,奔到书桌拿出纸笔,开始构思起第一封情书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