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人生若只如初见
大冬天的,又是礼拜,我想没有谁这么早就想离开被窝吧!我裹在被子里,手里拿着手机,和烟雨雾姐姐在聊着QQ。
“妹啊!你现在打算写啥文呢?”烟雨雾姐姐在盘敲侧记的询问我。
“最近挖墙角的很多啊!妹你要坚守阵地啊!”我知道,烟雨雾姐姐是生怕我倒戈向他们竞争的对手。
“不能,坚决不能!”我是个知恩图报的人,不是见钱眼开的人啊!烟雨雾姐姐怎么就对我没信心呢?想当初,我还是个新人的时候,要不是烟雨雾姐姐看到我的潜力,鼓励我,帮我打人气,我也不能有今天啊!所以啊,这个社会还是好人多啊!
“那你要赶紧创作啊!很多读者都在等着呢?”冬天缩在电脑前打字确实“残冷”了点,不过我也得挺过去啊!
“唐糖,唐糖快起来啦!”麦子站在我床下,死命的敲着我的床头。
“麦子,你怎么起这么早呢?”我依旧缩在被子里,就是不动声色。
“你忘了昨天答应我的事啦!”麦子的声音很是委屈。我突然脑袋清晰。别看麦子平时大大咧咧的,可是麦子弹的一手好吉他。这次的元旦她已经通过筛选了。现在正催着我陪她去买吉他呢?本来这事也轮不到我的,可是住在本市的海航和琴笙周末都被父母“勒令”回家了。我无奈的从暖暖的被窝里爬起来。
“快点啦!快点啦!”我疑惑的看着面前的麦子。原本一头的直发,愣是卷成了大波浪,穿着棕色的敞篷大衣,显瘦的打底裤裙把麦子娇小的身材承托的高挑了些。我睁大眼睛,这是去相亲吗?干嘛穿成这样,平时大大咧咧的麦子从不穿高跟鞋的,今天是刮的什么风呢?
“我是不是很迷人!”麦子说着给我抛了个媚眼。我的鸡皮疙瘩掉了一地。
等我到了校门口才发现,我是不是上当了。我这是当灯泡来了。麦子这个家伙肯定是要以我的“萎靡”更加的承托她的美丽。
只见校门口停着一辆白色的小车,车里的帅哥朝我们招了招手,麦子就屁颠屁颠的跑上前,打开车门坐在了副驾驶的位置,这个见色忘友的家伙。
我坐在后驾驶的位置,看着前方聊的正欢的两人。就想起我挤公交的日子,公交车上明明写着这么几个大字“为了您的安全,请勿与司机攀谈!”我白了白前方不遵守交通规则的两人。炎斌什么时候和麦子“勾搭”上的呢?难道是上次KTV事件。可是我在现场的时候,麦子只顾着和海航争麦克风,毛线也没有注意到他啊!难道是我和琴笙遇到“危险”那会他们就勾搭起来了。看炎斌那样,就是个极爱稿暧昧的人。
“我们去哪里挑吉他呢?”麦子含情脉脉的声音惊的我拉紧羽绒服。
“去哈曼尼!”炎斌踩着油门,我开始摇摆不定了。
站在哈曼尼的楼下,看着这个欧式建筑,大大的排钟在左右摇晃着。我不懂什么乐器,小时候妈妈让我学钢琴,可是我贪玩。学了一两节课就不愿意去了。等到弟弟出生的时候,妈妈的注意力也渐渐的转向弟弟了。
“唐糖,你发什么呆了?”麦子拉着我往楼里走去。
我看着这件宽敞的大厅里排放着的乐器,真是应了一句俗语:刘姥姥逛大观园-眼花缭乱。
我摸摸这个钢琴,摸摸那个小提琴。这么多的乐器,还有些是我叫不上名字的。
“这叫竖琴!”我看着面前这个像极了梳子的乐器,炎斌的声音传来。
“竖琴早在18世纪时就开始用于歌剧的乐队中,它具有无与伦比的美妙音色,尤其在演奏琶音音阶时更有行云流水之境界,音量虽不算大,但柔如彩虹,诗意盎然,时而温存时而神秘,是自然美景的集中体现,由于它的丰富的内涵和美丽的音质,竖琴成为交响乐队以及歌舞剧中特殊的色彩性乐器,每每奏出画龙点睛之笔,令听众难以忘怀。竖琴的外型精致、优美,极富艺术性气质,高雅、清纯如珠玉般晶莹,如朝露般清澄的音色。广阔的音域,独特的演奏效果,余韵悠长、弹来趣味盎然,闻之令人心旷神怡。像月光下喷泉汩汩涌出的奇景美感,弥漫着诗样的气氛。在室内乐中,竖琴还是重要的独奏乐器。”我想他肯定是百度了。(友情提示:源自百度百科)。
“你们在看什么呢?唐糖,你帮我挑挑哪把吉他更好?”麦子手中拿着两把吉他,一把是酒红色的,一把是黑色的。看着我的大眼睛忽闪忽闪的。
“我对乐器不懂啊!要是单凭颜色的话,我喜欢这把酒红色的!”我也只是个人意见。
“炎斌,你觉得呢?”我晕,麦子这是把我的意见直接忽视了,这时候要是炎斌说黑色的好,麦子肯定跟风去了。
“我觉得唐糖的眼光不错。”炎斌看着那把酒红色的吉他,伸手把吉他拿在手中。《记得》的旋律就在这把吉他中熏染开来。我惊讶的看着他。
“音色也很好,就它吧!”炎斌把酒红色的吉他放回麦子的手中,估计麦子又要花痴一把了。
“真的啊?那就这把吧!”只见麦子乐颠的就跑去收银台付钱了。
“你也喜欢林俊杰吗?”我看着炎斌询问道。我想每个粉丝碰到志同道合的人都会兴奋一把,特别是我这种“骨灰”极粉丝。
“林俊杰?我上次听你那首歌,是蛮好听的!”炎斌那欠揍的表情,我不用再问都知道什么意思了。
“中午去吃点什么呢?”麦子拿着那把付好钱的吉他,凑到我面前。
“我要回学校了!”我可不要再当他们之间的灯泡了。
“别啊!炎斌说中午请吃饭的,你怎么就回学校呢?”麦子老不愿意了。喂,我在给你机会啊,我在这你们多不方便啊!我对着麦子就开始挤眉弄眼,结果这丫就是不开窍。
“你们去吧,我还是回学校了。”我还是回去写稿比较实在。
走出哈曼尼,冷意瞬间袭来。看着车水马龙的大街,看着穿梭的人群,汽笛的轰鸣声,来往路人的谈笑声。原来,我来B市这大半年,都呆在学校里了。
“我去前面坐公交就好了。”我对麦子挥挥手,无意中瞟到了炎斌僵硬的脸。我低着头转身走向公交车站。我看着站牌,没有直达到学校的车,看来要转车了。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我还是走走吧!说不好走到哪个站就不用转车了呢?
看着红灯绿灯,看着一辆一辆穿梭的车。站在人群中的我,显得这么渺小,孤独。我是极少打电话回家的,生活费也是妈妈每个月定时的帮我打卡里,也许他们都不知道,那些钱我根本就用不完。对于我的家庭,我很少跟琴笙他们提起,也许是我的故意回避,他们也没有问起我。我知道,麦子每个礼拜都要打电话回家,每次一聊就是半个小时,我不知道她为什么有这么多的话要说,我知道麦子的父母是大学教授,麦子承受了他们所有的爱。至于海航和琴笙都是本市的人,每隔一个礼拜也是都要回家。我想就是我显得这么突兀,我害怕暑假,寒假的到来,害怕回到家。
汽车的喇叭声,让我瞬间回神。太没素质了,不是说市区不让鸣笛的吗?我正想看看是哪个没素质的人,一个声音就传入耳朵。
“某人不说回学校吗?”炎斌的声音从白色的轿车里传来。
我只顾的往前走,要你管吗?我喜欢讲客套话不行吗?我回不回学校还要像你报告不成。大大的白了他一眼。
“怎么不说话啊?”炎斌的车开的缓慢,好像是跟着我的步骤。
我继续走我的路,他不是和麦子吃午饭去了吗?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我把麦子送回学校了。”原来是这样。
“上车!”炎斌在我还没回过神的瞬间,把我强行推上车,这是非法绑架。
“你要干什么?”我很想开口大骂,自唔了半天就冒出这么一句没气场的话。
“去吃饭!”炎斌把油门踩到顶。
我想过很多次,我会与如歌见面的场景。真的没想到会是这样的场景。我怎么就忘记了炎斌也是C大的呢?怎么就忘记了如歌一直以来就有这样的魅力。我看了看炎斌,我想我现在的眼神可以杀人的话,炎斌早被我“千刀万剐”了。他到好一副事关己的摸样。
“唐糖,好久不见啊!”如歌还是一如既往的明媚,只是现在的她多了份我已看不清的世俗。是啊!这个世界谁又是圣人呢?
“是啊!好久不见!”是很久很久了。
“坐啊!我点了你最喜欢吃的菜,你看看合不合你的胃口。”如歌站起身来,10公分的高跟鞋踩的很有节奏。
我木讷的坐着,我是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我看着如歌,就这样静静的看着。突然想起,那些日子。如歌是单亲家庭的孩子,她爸爸个很能干的男人,事业有成。可是有那么一天,如歌跑到我面前,抱着我就开始哭泣。我想我是没有见过这样的如歌,在我的眼里如歌一直是个很坚强,乐观的女孩。我一直相信如歌的世界是美好与快乐并存的。那天我知道了,如歌的父亲为如歌找了“后妈”。后妈这个词怎么听,我和如歌都觉得像白雪公主里恶毒皇后的代名词。那晚如歌就在我家住,她躺在我的床上,我们聊了很多很多。关于那个年纪的时候,脆弱的心情,互相依偎的美好,仿佛就在昨天。那是两个青春期少女温暖的心靠近的悸动。关于友情,关于这些,我怎么就想起一了句诗:“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看来我又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