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挑战
高征见案件侦破,心情大好,便携带了林欣骑马郊游。清风习习,有美相伴,高征感觉周围的山想五颜六色的画布一样。
突然有三个人站在马前,挡住了去路,为首一人身高七尺,一袭绣绿纹的紫长袍,外罩一件亮绸面的乳白色对襟袄背子,头发以竹簪束起,眼眸乌黑深邃,浓眉高鼻。当真是“举觞白眼望青天,皎如玉树临风前”算得上了是美男子了。
“小妞,下马。我们公子看上你了,陪我家公子玩玩!”一个跟班的说到。
“你们是什么人,光天化日的你要干什么?”林欣怒斥着。
“呵呵,还是个倔强脾气,我喜欢!”为首的美男子坏坏的笑着。
林欣刚想发作,高征用眼神阻止了。
“几位,你们没有看见我吗?当我不存在啊!”高征挡在林欣前面。
“小子,不想死的就滚开!不要打扰了我家公子的雅兴!”
听着跟班的出口龌龊,高征摇了摇头。
“朗朗乾坤不怕王法吗?”高征说的正义凛然的。
“大千世界弱肉强食比比皆是,还有什么公平,讲什么王法?”为首男子说道。
“那你是明抢了?”
“只要你战胜了我,我也任凭你处置!”为首男子,接过跟班递过来的弓箭。另一跟班向天空中抛了一个红薯,为首之人一箭射出,穿薯心而过。
“好箭法!不过打打杀杀有什么意思,要比就比点难度高的,只是怕你不敢应战。”高征激将道。
“谁说的,比就比,怕你啊!”果真上当。
“这样吧,我做什么,你就做什么,做到了就算你赢。当然你赢了,你想干什么都可以。”高征微笑着说。
“好啊!来吧!”
高征伸出左手绕着头用左手的拇指和食指捏着左耳。做完之后,高征的淡淡的看着那三人。
为首之人也伸出左手,绕过头,却怎么也摸不着左耳,使劲的伸着手努力的向左扭转,却摔了自己一个咧嘴。
林欣坐在马上“噗嗤”的一声笑了,花枝乱颤。
“敢戏弄我,找死!”为首的那人,从地上爬起来后,抄起跟班递来的短刀就冲了上来。
“啪!啪!啪!”三声,那三人应声而到,高征看到三人是被身后射来的石子所伤。高征回头看时,林欣也眯着眼看着自己,手上还拿着弹弓。
将门无犬女啊!
“听着,今天且饶了尔等!希望尔等改邪归正,否则,下次遇到就不会手下留情了!”林欣厉声怒斥道。
那三人不住的说“再也不敢了!再也不敢了!”还跪下磕头了。
“走吧!千万要改邪归正!”高征在三人屁股上一人踢了一脚。
高征和林欣并骑着,手牵着手,信马由缰,你望着我,我望着你,只觉得天地之大,眼中只有彼此。
走着走着就回城了,一男子当街拦马,那人肤色白皙,清秀的五官透着丝丝的俊俏。
“你就是高征?”
“我就是高征!”
“我要向你挑战!”
“所为何事?”
“夺妻之恨!”
“你是谁?你的妻又是谁?我如何夺了?”
“他是王公子王瑾瑜,王家茶行的少东家。”林欣对高征介绍到。原来林夫人和王家夫人曾近义结金兰,两家多有往来,林欣和王瑾瑜从小一块长大,算得上是两小无猜。林欣见高征对自己也是好感连连,便央求林家栋退去聘礼。其实林家栋也很喜欢高征,见女儿天天和高征在一起,暗自高兴,便差人辞退了聘礼。
瑾瑜,高征心里默念了一下,握瑾怀瑜吧,比喻拥有美好的品德。这名字不错,长相也俊俏,难怪林夫人会答应呢。
“你想挑战我什么?”
“琴棋书画,你随便挑!剑戟斧叉,你随便选!我只有一个条件,你若输了,你便退出!”
简直是文物双全啊,既然涉及到林欣,不管死活都要上,能赢要上,不能赢还得上,龙潭虎穴也要磕掉几颗虎牙下来。
“琴棋书画吧是纸上谈兵;剑戟斧叉吧,刀剑无眼,伤着谁都不好。我们比就比点高层次的,不如这样吧,我们比挣钱,既实在又刺激!”高征说,既然对方发招了,也只有见招拆招了。
“好,一言为定,你我二人不得借助家里的力量,单凭个人本事。”王瑾瑜说。
“好,靠家里不算真本事!”高征很是赞同。
既然你不靠家里,还敢跟我比挣钱,从小我就是耳濡目染的,收拾你还不是跟玩儿似的,王瑾瑜觉得胜券在握了。
高征见王瑾瑜点了点头,“既然你同意,那好吧,说说比赛吧,我们当乞丐讨钱,看谁一天挣的多。”
当乞丐,两人均没有做过,这就在一个起跑线上了。虽然乞讨也有技巧但主要还是靠运气,胜算就天定了。
林欣开始很生气“竟然把我当成赌注”,后来见高征说的新鲜,也想参与。
“我们以两个时辰为限,地点、时辰自选,林家小姐当裁判。你可愿意?”高征说的认真。
地方、时辰不同,自然收入就各异,这就凭真本事了,王瑾瑜自然答应了,林欣也很感兴趣。
回到林府,高征拉着林欣的手说:“欣妹,不是我不在乎你才把你当赌注,而是太在乎,才这样做!”高征早已经看出林欣的不高兴了。
开始林欣不能理解,仔细一想便明白了高征的话了“我只想凭自己的能力来获得自己的爱情而不是靠自己是‘相府公子’的身份。”林欣点点头,表示理解。
第二天开始了比赛,王瑾瑜挑的地点,在食为天酒楼门口。食为天酒楼是福州最好的酒楼,每天来吃饭的人络绎不绝,王瑾瑜挑的时间是中午。吃饱了饭从食为天出来,一见乞丐,别人没有饭吃而自己却能在食为天吃饭还吃的那么好,顿时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自然优越感无比强大,回同情一下弱者,给叫花子的钱就多。王瑾瑜真有生意头脑啊,一个时辰不到就已经是盆园钵满的了。两时辰一过,一数钱竟然有三十几两银子了,够一般四口之家的百姓吃上七八天的了,真不错!
高征什么也没有做,只是在街上闲逛着,眼看太阳就要落山了,林欣都替高征着急,高征依然一脸平淡的在街上逛着。忽然发现一个老人在卖猫,猫身漆黑,地上铺了张纸,写着“祖传宝猫一只,五十两!”林欣也注意到了,一个破猫就敢买五十两,也太心黑了吧。果真看得人多,却无人问津。
正当老人绝望要收摊时,来了个胖子,脸上长满了肉,那肉就顺着脖子往下跑,脖子变得又粗又短,那脖子上的肉一层盖一层,就像叠叠的浪。人虽然胖却穿的是绸缎,俩眼睛眨巴眨巴着,一看就很狡黠。
那胖子想蹲下了来,在几次努力后满头大汗,站着不动,让卖猫的老人把猫递上来,胖子对着猫眼看了又看,还那手摸了摸。“老头,我只买两只猫眼,给你二十两,卖不卖?”
“你只要眼睛,谁还要剩下的啊!”
“你看啊,整只猫才五十两,俩猫眼睛那么小,我给你二十两不错了,卖吧?”
“你哦,遭罪哦,剜掉猫眼睛怪瘆人的。”
“老头,你也看见了吧,来来往往的这么多人却无人问津。要不是我喜欢那双眼睛,我也不会那么费神。”胖子说完又擦了擦汗。
“好吧,要不是等钱用,我才不会卖呢!”老人说着就开始剜猫眼了。
待那人付钱走后,老人正要收摊时,高征走了上去,蓬头垢面,鹑衣百结,还拖着条跛腿。还真像,林欣在心里赞叹道,见高征走向老人,林欣十分不解,难道高征要向老人乞讨吗?能讨到钱吗?
在林欣的疑惑里,高征开口了:“大爷,我特别喜欢这只猫,以前我也捡了只猫,全身都是黑的和这只猫是一样的,只是后来饿死了,陪伴了我七年啊!大爷,这只‘瞎’猫,您送给我好吗?我想我以前的那只猫时,就拿出来看看。”
老人见高征扮的小乞丐,本来人就可伶,说的又那么煽情,就把没有眼睛的猫送给了高征。
“你输了!”待老人走后,王瑾瑜走了过来,自然王瑾瑜目睹了整个过程,心里暗自纳闷“林欣到底是看上了他那一点,白痴一个,不去讨钱,却要了只破猫。”
林欣也很疑惑的看着高征,也不明白高征为何向人讨了只瞎眼猫。
“现在下结论尚早,跟我来!”高征笑了笑,高征带着林欣和王瑾瑜找了家当铺,“陆记当铺”,算得上是福州最大的当铺了。
高征递上了瞎猫,当铺老掌柜的觉得入手很沉,用小手锉锉了一下,立刻金光闪闪,接连在其他地方锉了几下,也是闪闪发亮。
“恭喜客官,这是个金猫啊!全身都是金啊!”老掌柜很激动,说话的语气都有点急促了。“要是化成金水打成金叶子,价值几千两啊!”
高征望了眼王瑾瑜什么也没说,当了破猫,拿了银两,急匆匆的就回去找卖猫的老人,所幸老人没有走多远,高征把银两都给了老人,并说明了原委。老人很激动拿着银两就给高征跪下了,高征连忙把老人扶起来,叮嘱老人收好银两好好的保重。
“你怎么知道那猫价值连城?”王瑾瑜很奇怪,林欣也很想知道。
“其实我也不知道那猫价值几何。我只是注意到那买猫的胖子,那么胖还那么努力的想蹲下来看猫,就说明猫不普通了。那胖子拿着猫看了又看,对着猫眼摸了又摸的,我当时就断定有好猫眼的,猫身也不会差到哪里。”
高征缓缓而谈“如何做不重要的,重要的是选择,选择对了就有了方向,有了方向就事半功倍了。”
“虽然你赢了,但是我可以为林欣去死,你敢吗?”王瑾瑜又开始挑衅了。
“其实喜欢一个人很简单,与你爱的人相视一笑,默默牵手过日子,无须言语,不用承诺。风起的时候为她收紧衣襟、理理乱发;下雨的日子,拿把伞为她撑起一片晴空,这就是幸福。没有山盟海誓,也不必轰轰烈烈,更不必上刀山、下油锅的。只是陪着她就可以了,她高兴,你便高兴;她不高兴,你便哄她高兴。”高征想着以前和王甜在一起的地点滴滴,就觉得很幸福。
林欣温柔的看着高征,心中早已经体会到了高征所说的“爱情其实很简单,只是一个微笑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