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坦白身份
那一夜的温存相与,是暗殇心中最美的风景,她所有的美尽数展露在他眼前,让他想忘便也忘不得了。
清晨的阳光打落在熟睡的夜未央脸上,长长的幽睫像是天边悬挂的弯月,在她脸上留下阴影,可爱娇俏。暗殇坏心的捏她的小鼻子,惹来她微皱的眉头和毫不客气的挥手打落,转个身继续睡,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此刻就像猎人手里的猎物一般任人摆弄。
他低低一笑,觉得有趣极了,她睡起来像个孩子,病痛里总是皱着眉,很是难过的样子。可今天,她眉头舒展,似是放下了一切,只为一梦繁华。
他轻轻起身,动作小心翼翼,生怕打扰了她,在她额上印下一吻,为她盖好被子,转身离开。
来到廊前,云霄正等在门外,看见他便递上一张纸条,声音很轻,可能是怕打扰了里面熟睡的女子,“主上,朝廷事态紧急,副阁主让我们速归。”
暗殇眉头紧皱,他确实离开太久了,有些人已经开始不安分。可是,他该怎么跟夜儿说呢?他看着早上初生的太阳,是新的希望,可心里却堵成一团,怎么也拨弄不开。
他回到室内,夜未央正在穿衣服,颈上还有红梅点点,看到暗殇,微微一笑,却还是羞红了脸,嫣然一笑百媚生。
暗殇却怎么都笑不出来,他早就知道隐瞒不了多久,本想着等到回京再告诉她,可没想如今又有了这层关系。他真的不敢想象她知道事实真相会如何,会不会觉得是自己欺骗了她。他走过去,握住她的小巧柔荑,拇指一点点摩挲,他就像是一叶孤舟,飘零在波涛汹涌的大海之上,怒涛卷霜雪,似要将他整个吞噬。
夜未央只感觉手上的力道越来越重,看着眼前的男子一脸怅然,眉眼间露出点点担忧,“二哥,发生什么事了?”她的神色纯美而无辜,对将要发生的事没有一点认识。
暗殇的心挣扎的越发厉害,就好像被放在油锅里煎熬一般,终于,他深深叹了口气,“夜儿,我有事跟你说。”还是说出来吧,就算不说,凭借她的聪慧早晚也会发现的。他直直盯着夜未央,目光似是深不见底的黑色旋涡,语气肃然而郑重,“夜儿,我不仅仅只是暗枭阁主,也是九霄亲王——离恨天。”他一口气说出,毫不拖泥带水,却没给夜未央哪怕一秒反应的机会。
是她糊涂了吗?早该猜到的,早该了解的,为何还要骗自己,以至于到了如今这步田地。早就清楚他的身份必定不俗,必然与朝廷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可她怎么也没想到,他竟是那个圣天国神话般的人物——九霄亲王。
他十二岁进入军队,以一个无名小卒的身份冲锋陷阵征战沙场,最后凭借自己的能力成为黑甲军的首领,随后带着这个军队征战四方又大败漠北三族被封亲王,那个运筹帷幄之中、决策于千里之外,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九霄亲王。也是圣天皇室身份最为神秘的人,没有人知道他的生母是谁,那个女人就像一个谜,但所有人都知道,当今圣上唯独爱过的就是他的母亲。除此之外,所有人对他一无所知。他在朝廷一手遮天,甚至连皇帝都要让他三分,她看着眼前的男子,阳光洒落,却挡不住他一身风华,或许只有他可以做到了吧。
可现在,当那最后一层纸也被捅破,当所有的事情渐渐露出水面,她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感觉,伤心吗?她的男人是全天下最优秀的,独一无二的,可是开心吗?不,她从今以后的生活不会再简单如一了,她感觉自己的人生如同逆旅,走的越远越是煎熬,紧紧闭上双眼,这一刻,她只想一个人好好呆一会儿。
暗殇看着夜未央紧闭的双眼,心一点点的下沉,他抓住她的肩膀,声音情不自禁的颤抖,“夜儿,你若怪我,怎么对我都好,但不要伤害你自己!”
夜未央强自定了心神,睁开双目看着桌上的香炉,声音很轻,似是雪落红尘,“二哥,我不会怪你,是我自己促成的,我,心甘情愿。”暗殇看着夜未央,看着那双绝美的凤目中流露出的决绝和坦然,他的心一瞬间柔软,这个女人在用她全部的力量爱自己。
他将她抱在怀里,紧紧搂住,这一刻的感动是他永远也不会忘记的美好。耳边传来她轻弱鸿毛的声音,“我只是不想遗憾。”他的心一震,突然便觉得好像有什么东西已经超出了他的预料,超越了他的掌控。
感受到怀里的女子娇躯有些轻微的颤抖,他轻轻将她放开,她的脸有些苍白,连嘴唇的颜色都淡了下去。感受到暗殇担忧且愧疚的目光,她轻轻转过头,悠然望向窗外,看着阳光下尘埃乱飞,心情越发烦躁,只觉得头晕脑胀,她轻轻倒下,背对着暗殇,一室寂静。
眼下说什么都没有用,他只得将她抱在怀里。
感受到那温暖的臂膀,夜未央将头窝进他的怀里。他与云霄的对话她都听见了,可如今,他不会同意自己单独离开,她的安稳日子终于还是结束了。即便她已经预料到会有这么一天,却没想会这么快,甚至没有给她一点反应的时间。可是她真的不想回去,只要一日不归,一日便可这样自欺欺人下去,可若回到离城,去了亲王府,一切也该浮出水面了。
暗枭阁,当暗殇、夜未央两人要回来的消息传来时,着实乐坏了暗朗跟幻画。这么长时间没见,况且两人身体安好,绝对是件令人开心的事。而且朝里的形势越发压制不住,若二哥再不回来,怕是会有变动。那些个言官,一个个跟跗骨之蛆似的,有一点错处便抓着不放,甚至将什么功高震主都拿出来说,更有人想将二哥削了职位,想到这些,他就恨不得将他们一个个都咔嚓了。
如今好了,二哥就要回来了,他的苦难日子也要结束了。想到这,他就恨不得开怀大笑,甚是得意。
夜未央身子已经大好,甚至可以骑马。就像现在,她坐在暗殇身前,两个人骑上一骑,这匹马正是常年陪暗殇征战的那匹,刚刚到了州府将它带回来,许是两个月不曾运动,更让人拿它当祖宗似的供着,胖了不少,肚子上长了好多肉,让去牵马的云鑫好一顿嫌弃。
暗殇倒也无所谓,胖了也没关系,跟着他走这一路必然能瘦下来,况且,它本身身有旧疾,休息下也是好的。
夜未央一眼看见这匹马就喜欢上了,真是太彪悍了,纯种的照夜玉狮子啊,通体雪白,没一根杂毛,跟一身白衣的暗殇真是太配了。只当她看到马腹上凸起的一块硬硬的东西,眉头很是皱了一下。若这马再不医治,不出三年就会一命呜呼。想到关于这匹马的传说,夜未央倒也有些可怜它了。这些年跟着暗殇征战沙场,必是受了不少的伤,能活到现在可以说是命大了。她的眼里隐隐泛起心疼,她知道暗殇向来将它视若珍宝,若是它有了什么事,想来他也会伤心的。
于是,这一路上,就见各种草药混着吃食进了马腹,尤其是,夜未央更将她特质的凝血丸拿出来跟糖豆似的喂给它,弄的弈棋慧书直咧嘴,嘴角眼角狂抽,恨不得代替了这匹马,谁不知道小姐的凝血丸是奇药?不仅可以止血、延年益寿,还可以美容养颜。倒是美了这匹马,身上越发健壮不说,腹上的疙瘩也不见了,体力也更好了。
看着越发健壮的宝马,暗殇看着夜未央的双眼越是柔情,他怎么会不明白她的心思?她性子向来冷淡,若不是因为自己,怎么会对一匹马甚是照顾?
夜未央嘿嘿一乐,将一颗凝血丸丢进马嘴里,马儿看着她的眼神总是感激的,谁说动物就没有感情,有些时候,它们比人类更懂得感激,恐怕它早就感觉到自己的身子一日不如一日了。想到这,她的心忽而有些疼痛,马尚知天命,可却无可奈何,只能等命限将至,将身躯丢在这片土地之上,她摸摸马儿的头,轻声说道:“你别怕,我不会让你那么容易死的。”说这些的时候,她完全由心而发,根本没发现,不仅暗殇,就连自己也变得越发柔软。
他们的爱情,将一个杀伐果断、视人命如草芥的男子改变了,也将那个淡漠如水、天下都不在她眼中的女子改变了。爱情,像是炽热的火,将他们这两块坚冰化为春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