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小城(三)
郑亦孔说的小饭馆在一水儿的饭店中间,显得很普通。
两人停在那饭馆门前,明琇抬头,小饭馆的牌子是木头的,倒是有些别致。
“虽有嘉肴。”明琇念出了上面的字。身为一个刚经历过中考的人,她想接一句――弗食不知其旨也。
“名字不错吧。其实我当初也是因为这个名字才到他家吃饭,又和老板交了朋友。”
明琇“嗯嗯”了两声,原来这名字还有找朋友的作用。
明琇又看了一眼那木牌,进了饭馆。
其实,饭馆内部还是和它的名字挺配的,有点儿古风的感觉。装修的不错。不过人不多,可能是因为店里比较小,过多的餐桌椅子的也放不下。
郑亦孔很熟悉地去一个小小的柜台点菜,明琇自己找了一张桌子坐下。
郑亦孔很快过来了,还挺开心的。
明琇和他对视了一眼,两人同时移开目光,明琇看着桌子。
桌子是木的,被摩挲的发亮。身上没带纸巾,明琇小心翼翼地摸了一把,感觉还挺干净的,和面子上看上去一样。
看了一会儿桌子,明琇想看看杯子。
刚拿起来,桌边就来了人。
明琇当下杯子,看见郑亦孔站了起来,跟着站起来。
来人大概三十刚过的样子,很白,头发有点长了,在脑后短短地扎起来,穿的看起来很普通,但仔细看的话,或者懂的人一眼就能看出来搭配的很好。
他笑着,眼睛狭长,和林泛有几分相像,不过多了几分妖冶,但并不让人看着心里烦。
他很自觉的坐下,明琇也坐下。他看着明琇,眼神兴味,问郑亦孔:“林毓秀生下后就带走。你都没看一眼的那个孩子?”
这个人似乎就是郑亦孔的朋友。明琇看到了他外衣衣袖上的字,是小篆的“嘉肴”。看来,他这衣服是店里的统一装扮?
郑亦孔也看着明琇,点头。
郑亦孔的朋友的眼神一直在明琇身上,也看到了明琇看向他袖口的眼神,然后,笑得更灿烂了。
明琇不知道说什么,在郑亦孔朋友的注视里,送了他一个类似于“你瞅啥”的白眼,但是明琇不太熟悉怎么翻白眼,她自认为是把白眼送个那个人?不过,又想,这样是不是不太礼貌,但又想想,这应该是她的权利,自己保护自己的权利有没有?
有人来上菜,明琇懒得管郑亦孔和他那个朋友,格外冷漠的拿起筷子。和郑亦孔说一句:“我先吃?”就旁若无人的大快朵颐起来。
郑亦孔和他那个朋友一直在说什么,声音没有压低,明琇在吃饭的间隙还听了些。不过明琇听的时候,他们说一些工作上的事,明琇觉得无聊,还是专心致志地吃饭。
解决了肚子的问题,明琇看向郑亦孔和郑亦孔的朋友这两个还在吃饭加说笑的唯二熟悉些的陌生人,和窗外不认识的景色,心里后知后觉的伤感起来。
这算什么事儿嘛,重生,重生,我重生了个鬼?上一世伤过她的人,三个车祸,一个她都不想再提。小说里说,重生后一定是手刃伤害过自己的人,解决完渣渣,然后走向人生巅峰。前一项,手刃伤害过自己的人,她大概做了,因为重点是“刃”吧。后一项,好像和她没有关系了。看眼下的情况,还是先找个比较舒服的方式或者吧。
于是,明琇摆上一副乖巧的样子,扯了扯对面的郑亦孔的袖子,有点心累的说出那个称呼。
“爸爸,我想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