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集市事件
“呼…….”回到石洞内的我还是没完全从刚刚那场事件中走出来,一直冒着冷汗。
伸手想去倒杯热水喝,“砰”颤抖着的手把被子弄到了地上碎了。
“哼!连杯子都欺负我,呜呜呜?…..我都不见了那么久了都没人来找我,真没良心啊!!!”我哭着跑到床上,躲到被子里哭泣,想发泄一次。
我哭了好久,慢慢地也就苦累的,在被窝里睡着了……..
“师傅,我还是去看一下她吧!”司徒恒月对溟孔说。
“去吧!”溟孔说,他说话时连嘴都没有动一下,一直在静坐好像那个声音根本就不是他发出来的一样。
司徒恒月鞠躬后就走出去了。司徒恒月快步的走向南宫淑樱的房间。
“淑樱”司徒恒月打开房门说。
静…………静…………静…………
司徒恒月慢慢地走到床边,把南宫淑樱身上的被子慢慢的掀开。
这个女人…..唉,真是上辈子欠你的,这样都能睡着。司徒恒月心里想着
司徒恒月笑了笑,伸手轻轻地把南宫淑樱脸上的残留的泪痕擦去,并帮她盖好被子,然后离去。
“嗯…..嗯哼……”死猪跟我抢鸡腿!找死啊!我踹,我再踹!哇咔咔,牛?牛怎么也来跟我抢鸡腿?牛不是吃草的吗?啊啊啊….我跑…..呜呜呜….大哥啊…干嘛老跟着我啊…..呜呜….哼!抢我鸡腿,你们去死吧!看我的佛山无影脚,嚯嚯….嚯嚯…..,呀呼呼…..“啊!!!”我很不幸的因为梦游而从床上掉了下来。
“哦哦,我的屁屁啊….呜呜呜…..死猪!死牛!跟我抢鸡腿…..呜呜…”我痛苦的揉着屁屁说。
“肚子也好饿哦……..呜呜…..”我摸着屁屁扶着墙踩着地痛苦的往外面走去。
“淑樱?你怎么跑出来了?”司徒恒月连忙跑过来扶着我。
“哼!假好心,你一边去了啦!”我用力往前一推,可是司徒恒月硬得像一面墙似的,根本推不动,我只好放弃,无视他继续走路。
“你干嘛生气啊!?我又没惹你!!!”司徒恒月生气的说。
“哼!我都快没命了都没来救我!”我大声吼道。
“我帮你你就永远都学不会技能!”司徒恒月也是大声的吼。
“哼!”我无视他,继续走我的。
“呃……..你站住!!!”司徒恒月在后面命令道。
哼!想要本小姐站住?没门!我加快速度往外面走。
司徒恒月在后面看见南宫淑樱无视他,他很是生气,可是想了想后,无奈的笑了笑,跟着跑过去了。
“诶,女人今天我认输了,别生气啦!大不了带你出去逛一圈?”司徒恒月贼笑贼笑的说。
贼笑?肯定有阴谋,哼不上当!我不去…..可是好像真的没去过外面玩啊……这个…..我抬头看着司徒恒月。
“看什么?我脸上又没东西!“司徒恒月摸了摸脸上。
“你是不是有事求我啊!?”
“没有啊!”
“那你会那么好心的带我出去玩?”
“那一定要有事求你的吗?真是好心被人当驴肝肺啊!!”司徒恒月假装惋惜的说。
“嘿嘿,那现在就出去呗!”
“唉,还是别去了吧,心灵受伤了,我要去练功去了。拜拜!”司徒恒月说着就往他房间的方向走。
“慢慢慢…..嘿嘿,你的心灵受伤了当然是好好发泄的嘛,我们去街上发泄呗,嘻嘻!!”我扯着他的衣服往外面拉。
“好,陪你去,但是你先放手!!”司徒恒月把他的衣服用力的往回扯。
“慢腾腾的!”我转身走到他身后把他推了出去。
集市
“哇!正宗冰糖葫芦诶!”我连忙跑过去抓上几串。
“哇哇!麦芽糖!!”我丢下冰糖葫芦跑过去拿了几个。
“哇哇哇!古装大口袖!!!”我把麦芽糖往后一丢,连忙跑过去参观衣服。
司徒恒月很悲催的一直在后面帮我付钱。
“啊!!”一阵杀猪声传来。
我正看着衣服看得不亦乐乎,根本没往后看发生何事。
“大…大大….大哥….你没事吧!”一个猥琐的人对刚刚发出杀猪声的那个人说。
“你觉得我又没有事啊!?”猥琐鸡(发出杀猪声的那个人)
“大…..大大….大哥,我….我我…..我去找…找…那个…..弄…弄弄……..”
“停!口吃鸡你别说话了!听得我的都有种想杀你的冲动了!”另一个人说。
“我….我我…我..口…口吃….关….关关….你…你你…屁…屁事…啊..啊啊!”口吃鸡说。
“哼!”
“口吃鸡,红公鸡你们都别说了,老大被你们气晕了啦!!”尖嘴鸡说。
“啊啊啊!老大,老大你没事吧?”
“没….没事…..不过,好像头上的东西弄得我好痛啊…….”猥琐鸡说。
“啊!老…老大…..你头上的…血啊……….”尖嘴鸡说。
“啊!!”猥琐鸡啊了一声后就彻底晕过去了……
“老大….老大……”
“我们为老大报仇!冲啊!”全部人都往南宫淑樱的方向进攻。
“啊啊啊!你们都是谁啊?”我说。
“你把我们老大弄伤了!”
“什么老大!?我怎么弄伤他了?”
“你看!!!”红公鸡说。
哇咔咔……他头上的好像是刚刚我扔的麦芽糖棍子……..呃呃呃….这个怎么办啊…..这个…这个….
“嘿嘿…各位大爷…我去帮他包扎一下就可以啦….”我尴尬的笑了笑说。
“哼!我们大哥是你随便就可以打发走的吗?”金鸡说。
“可是再不包扎他就要死了啊…..”
“嗯…把老大抬进去…”一群人就这样浩浩荡荡的挤进了衣铺里。
我慢吞吞的帮那个所谓的老大包扎好后,就趁他们不注意逃走了。(俗语说三十六计走为上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