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上)
在公安局的审讯室内,高毅和王佳怡面对面坐着,旁边有个女警在做笔录。王佳怡始终低着头盯着桌面,不发一语,她的两手被手铐反铐到身后。
“我开始怀疑你,是在听到死者的胸部位置沾到的污迹是颜料的时候。”高毅手肘撑着桌面,十指交握,托住下巴,开始了他的推理,“因为3个嫌疑人之中,只有你有机会接触颜料。一开始我以为你是单独作案的,但这样子说不通。你大概不知道吧,在被害人被掳走的那段路上,有一户人家安装了一个摄像头,摄像头完整地记录下了案发的经过。根据录像拍摄的犯人的鞋子,推测犯人是个男性,那样的话你就不可能是犯人了。但我又想,犯人真的不知道那里有个摄像头吗?也许你是知道那里有个摄像头的,于是故意穿着男性的鞋子,以扰乱警方的视线。但这样子也说不通啊。如果你的思维慎密到那种程度,不可能会穿着自己学校的校服裤犯案,因为这样警方便会锁定嫌疑人就是乐源中学的学生,而根据动机你也很有可能遭到警方的怀疑,事实上你也的确遭到了怀疑。而且你也有很充分的不在场证明。”
高毅考虑到王佳怡还是个未成年人,因此语调很柔和,脸上也挂着亲切的微笑。他顿了顿,继续说道:“于是我就想,也许你有共犯。你的共犯满足四个条件:一,他是男性;二,他是乐源中学的学生;三,他在案发时并无明确的不在场证明;四,他和你一样是个美术生,而且和你的关系还不错。根据这些条件,我找到了唯一一个有可能作案的人——高一10班的王明,就是刚刚被你杀死的男生。
“王明是外宿生,平时都是自己骑自行车上下课,因此在案发当时并没有完整的不在场证明,他的家人也说他在案发当晚是回得比平时稍晚,但他解释说在外面吃了宵夜才回来的,所以晚了。
“当时的情况是这样的。3月30号晚上下晚自习后,王明跟在被害人身后,到了人烟稀少的小路上便对她进行袭击。那时你像平时一样,搭乘家长的车回家,因此你拥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明。你回到家后,迅速走到后门,迎接你的共犯,即王明。王明将昏迷的被害人送到你家后,便立即回家。而你则用将被害人的手脚捆绑起来,把她囚禁起来。至于囚禁的地方,没错,就在你家后门旁边的破旧储物房里。警方在那间房里面搜到了被害人的毛发与DNA。我问过你家人了,他们说那间房间几乎荒废了,多年来没有人进过。把她关在那里,绝对不会被人发现,你是这么想的对吧?
“我猜你一开始并不想杀害她的,只是想折磨、羞辱她一番的,但后来发生了什么,逼迫你把她杀了。你十分慌张,慌忙打电话给你的同伴。他和你都偷偷地从家里溜出来,一起将尸体运到远离家的一条小路上。
“我不知道你们为何要将被害人的衣服全部脱掉。不过我猜测在你们将她掳来那一天便将她的衣服都扒光了吧,毕竟你们的目的本来也就是折磨、羞辱她。”
高毅说到这里便停下来,喝了一口水,一口气说了那么多,他有点口渴了,接着说道:“我说的有哪里错了吗?”他紧盯着王佳怡的脸,脸上仍挂着微笑,但目光却很锐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