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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白皮书》 作者: 阿卜先生 字数:2401 更新时间:2010-10-19 13:08:00

第十一章指尖上的舞蹈

在年少时期,大凡一个正常的青年都会有自己感兴趣的事情,那些兴趣虽不像衣食住行那样是人的基本需求,但是也是不可或缺的,是一个人发掘自我潜质和实现自我价值所必须的。那些兴趣虽称不上是什么“鸿鹄之志”,但是,在青春期里那样的兴趣足以充实一个人的空虚。

梁皓是霍依同宿舍的同学,平时爱看各种各样的书,还不时写一些随笔和心得,是一个名副其实的“作家”。在中学的时候,他的作文经常被老师当做范文来向同学们朗诵,他还经常参加各级征文比赛,曾获得不少奖项。

梁皓跟别的男孩子不同,他不打架、不打游戏、不爱睡懒觉,他经常泡学校图书馆,而且还是一待就是一整天。

梁皓每天生活得都很规律,早上六点起床,洗漱完毕后就会去教室看上一早晨的书,上午和下午按部就班地上课,晚上七点钟准时收看新闻联播,然后就是抽出一两个小时看各种书籍和杂志,在临睡前的几分钟还经常用一首诗来记日记。

梁皓在初中的时候曾看过几本网络小说,当时他完全被小说里的情节吸引住了,他感动于男一号的真诚,更触动于女一号的纯情。从那以后,他就对小说有了兴趣,他立志一定要写出属于自己的小说

于是,在中学那么忙碌的日子里,他经常会在笔记本上写写画画,那里记载着美好的幻想,承载着他内心的期待。

只是,在中学那种如牢狱般的环境里,人的自由时间是极其有限的,所以,在“万事不备,更欠东风”的情况下,梁皓只好先着手构建整体框架,时而还搜集些素材,所以,他的中学时期几乎是在忙碌中度过的。

他的忙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学习,二是考试,中学生活是人生中最像监狱的生活,也是最使人承受折磨和煎熬的生活。

终于,在国家开办奥运会的那一年,梁皓凭着自己的实力考上了G大。

来到G大,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向人打听学校图书馆的下落,而第二件事就是买了个厚厚的笔记本,他要着手创作他的小说了。

他不大喜欢与人说话,平时总是很沉默,可是他的手永远都在不停地写着东西。而且,他在做事的时候还不忘构思自己的小说,以致于经常会达到出神入化的境界,所以,好多时候同寝室的兄弟经常会说他是“走火入魔”了。

可尽管被同学们这样称呼,梁皓还是不断地在坚持。刚开始时,他经常用一个小本子记了又记,那会儿他不太熟悉网络,所以,他的小说只是他自己闲暇时的自娱自乐。

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得知网上有一个叫做“我手写我心”的小说网站,那个网站专门给各色热衷于文学创作的青年们提供平台,以吸收原创文学为主,梁皓一下被吸引住了,他当即就在那个网站上注册了一个账号,并申请成为那个网站的注册作者。

接下来的日子里,梁皓就致力于创作中,他利用一切空闲的时间进行小说创作,每天都会盯上七八个小时电脑,有时是查阅资料,有时是管理作品,有时则是关注各大小说网站的动态,总之,他是彻彻底底地摆脱不了电脑了。

他还有一个著名的口头禅:“选择了网络小说创作,就选择了坐骨神经。”

因为为了得到各大网站的推荐机会,梁皓必须每天都坐到电脑旁进行写作。对于新写手来说,最好的方式就是坚持每天更新,并且更新的字数还要尽可能的多,这样才会赢得广大书友的支持,梁皓就是为了使自己的作品得到上架的机会才不间断地创作的,他在创作时很入神,一写起来就会持续好几个小时,所以,他经常会把屁股坐麻。

在他的宿舍,除了他和阿南两个视电脑如命的家伙没有谈对象外,其他四个成员都谈对象了,所以,每年的情人节、七夕节以及圣诞节等需要两个人过的节日时,其他四个室友都是陪女朋友过节日,而他俩除了情人节和光棍节谁过谁的之外,像圣诞节什么的他俩都会互送对方礼物,这并不是他们的约定,只是一种契合,一种习惯。

或许,这就是传说中的“同病相怜”吧!

然而,在过任何节日时,阿南和梁皓都不觉得孤单,因为他们两个都有各自的交际空间,阿南在节日那天会与自己的部下互动送礼物、串门,而梁皓则是在网上描写他所向往的纯情浪漫的爱情故事,他虽然是个新手,可是他的文笔很好,所以,支持他的书友挺多的,在过节日时他往往能收到书友的祝福,所以,两个单身者并不孤单。

梁皓是瘦长脸,脸上还有两个可爱的小酒窝,经常会戴着一副非主流的眼镜,爱穿很酷的休闲装,是一个挺阳光的男孩儿。再加上他平时爱写一些诗歌和文章,他在他们班的人气其实还挺高的,追他的女生也不少,可是,他依旧保持单身。

有一天,霍依在跟他说话时,无意间谈到了谈恋爱的问题,霍依说:“关于恋爱,我觉得青春期里的男生应该去尝试一下,特别是在大学时光里,没有恋爱是一种缺憾。”

梁皓在听到霍依的话后就立即反驳道:“此言差矣,我认为,男儿,不能被那些情情爱爱所左右,青春期里的男生应该去追逐自己的梦想和兴趣,大学生的恋爱是选修课,而不是必修课。”

霍依反问他:“作家哥,难道你就不向往爱情吗?”

梁皓说:“向往,千倍百倍的向往,我渴望我心中的女神,我渴望我的蒙娜丽莎,我渴望我的嫦娥仙子,可是,我还没有遇到。”

“那你那样说岂不是有些自欺欺人?”霍依反驳道。

梁皓怔了怔说:“非也,向往并不一定会尝试,相反,正是因为太向往了,所以才不会急于得到,因为最让人感到幸福的向往方式是虚幻,而非拥有。如果一个男孩儿喜欢一个女孩儿,那么,他处理这份好感的最好方式并不是将其转化为爱情,而是转化为友情,也就是把自己变成女孩儿所谓的蓝颜知己,不占有才会拥有得更长久。”

霍依作纠结状,他皱着眉头说:“作家哥,你那是什么逻辑啊?青春期里的男生应该多折腾,谈恋爱、出外锻炼自己的能力等都是必不可少的,你太多愁善感了。”

梁皓没有再说什么了,他摇了摇头,继续用手指在键盘上来回敲打。

也许,霍依永远都不会明白,梁皓的恋爱正在他的指尖上蹁跹,梁皓的爱情正在他的思想中跳舞。

青春期里,总有那么一些人,他们为了自己的追求而坚守某些东西,也许,他们的那些追求是完全没有必要的,他们的那些坚守更是毫无意义的,但是为了兴趣,他们活出了漂亮的自己,也因着那些兴趣而填补了内心的空虚与空白。

这就是青春,有着不一样的颜色但同样会大放光彩的年华。

作者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