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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忘曾玖 作者: 云自玖 字数:3878 更新时间:2012-10-06 16:54:00

第一章:尽是一片孤独景(1)

白猾,你果真是狡猾的猾,不是滑稽的滑。

这是我第二次从睡梦中惊醒了,我望望窗外的阴雨,蜷缩起了身子,将头深深埋进手中的被子。不论从睡梦中还是现实中,我都摆脱不了这个人。

摆脱不了这个人带给我的美好,摆脱不了我给这个人带来的梦魇。

我始终都忘不了,在一切都要结束的那一天,他笑着,手指划过我的脸庞,虽是笑容,可一点都不给人温暖的感觉,反倒是阴冷到了骨中。

他冷声,对我说,白猾,你真的很狡猾。白猾,这一天你一定不要忘记,因为你......

忘不起。

是的,我忘不起,我没有昂首回头说我会忘了你的资格,更没有忘掉你的勇气。想到这里,我竟然才发觉,泪已湿了大片的被子。

你总说,哭泣并不代表着不坚强,流泪反而能让心灵得到磨练,变得更加坚强。可是,为什么我哭得一塌糊涂,那心里的裂缝却始终不肯愈合呢?

狐狸,你知不知道,我很想你,想和你一起去看优美的风景,想让你把我...带出我自己的孤独景。

我的景色,因你的出现而不再荒凉,我没什么想法,只想有一个人陪我看我的风景。

我轻轻地合上了窗帘,虽然我尽量没有把拉窗帘的动静搞得很大,但还是惊醒了病床上的女孩儿,看到她毫无征兆的坐起,我微愣了愣,下意识的跑过去扶她。

“庄夷舞,我不是和你说了吗,安心睡就是了,有我在呢。”

“小猾...”她想说些什么,但我估计是什么感谢之类的话语,便大度的挥挥手,笑笑,“庄夷舞,我说过,我们姐妹之间不用说谢的,说谢会显得生分。”

“不是......”庄夷舞咳了一声,有点哭笑不得望着我,“小猾,我只想纠正一下,我比你大,你应该叫我姐姐,还有,我想吃苹果了。”

哦,原来如此,原来竟是我自作多情了。尽管明白了这一点,但我还是狠狠地噎了一下,于是便一边削苹果,一边赌气着。

庄夷舞是我最信任的朋友,她比我要大一些,虽然我从来不叫她姐姐,但是庄夷舞早已经成为我心目中的姐姐。我是一个大小姐,过着公主般的生活,但是我却十分厌恶处处带着商业利益气息的家庭。

我叛逆,我让人避之不及,在所有人眼里我就是一个仗着家室肆意妄为的小混混。很好,我也充分满足了他们的这个观点,更加疯狂,只是,在得到了别人对自己评价的满足时,也有微微的自嘲。

笑自己的孤独,有时候,我真的觉着世界之大,却独剩我一人,欣赏孤独的风景。

就在这些人中,只有庄夷舞是真正的对我好,不图什么,对我好,只因为我是白猾。

在我眼里,庄夷舞是我唯一的亲人。

“切,不管不管,反正我就是不要叫你姐姐!”

听到我的话,看到我给她削的差不多只剩核的苹果,庄夷舞嘴角微微抽搐,于是打算不再理我,开始规划规划这个苹果...该如何去吃。

“对了,庄夷舞。”静默了片刻,我有些许受不了,便不耐烦的将庄夷舞手中的苹果扔掉,随意的扔给她一个能吃的苹果。

“庄夷舞,你还没有说,你这次淋雨淋到发烧40℃是为了哪个傻瓜呀,还有,最近怎么都不见你和我们一起出来混了呀。”

言完,我便看见庄夷舞的身体剧烈的一颤抖,旋即,脸庞挂上一个温暖的笑容,“其实那种成天混日子的生活我早就受够了,小猾,要知道,自从我见到那个男人起,我便越来越厌恶那个街头混日子的自己,我只想,为他改变自己。”

“什么男人,竟可以俘获庄夷舞的芳心?”

我抬头,清楚的看到庄夷舞脸上幸福的表情,“她是我在摄影馆遇到的男子,这个男人,你站在他面前总会感到自惭形秽。他开朗、幽默、高雅,第一眼看到他,我就想,我要把心交给这个男人。”

“哦哦哦,庄夷舞的良人。”

“小猾,别乱说.......”庄夷舞的语气明显沮丧,“他并不喜欢我。”

我眼球转了几圈,冷笑道,“庄夷舞,这个男人叫什么名字。”

“...路元饶。”

路元饶?不认识,哼,管他什么的,庄夷舞可是我罩着的,既然你不喜欢她,我就用我的方式,让你喜欢上她!

有了这个想法,便有了付诸的实际行动,有了行动,就见到了真人,有了真人,就不知道怎么做了。

我站在大大的咖啡厅落地窗前,怔怔着看着眼前这个与自己只有一玻璃之隔的路元饶。

其实一开始我是不怎么相信庄夷舞对路元饶的评价的,但现在看来那什么开朗幽默高雅,真真偏离主题,这说的完全和现实两码子事儿啊!

果然,陷入爱情网的女人,都变得眼光独特,钟馗都能看成吕布了。

“他他他...他是路元饶。”我颤抖着,指着眼前这个凶神恶煞的胖墩儿,问我的那一帮混混小弟,混混小弟们特诚实,特默契,他们都很实诚的向我点了点头。

庄夷舞,你的眼光。我彻底无话可说了,但为了庄夷舞,我还是忍下想揍人的心按照原定计划执行。

我缓缓走进那家高级的咖啡厅,一步又一步朝路元饶方向前进。

十步、九步、八步...哈,越来越近啦,就当我准备迈着小碎步继续前行时,路元饶突然怒吼出声,“你们这群家伙,吃干饭的吗?”

嗯,这声音,听起来就很威严!

事实证明,这真的很威严,威严的我都被吓了一跳,然后不小心扑到过路人的咖啡上,浸湿了衣服。

“对不起小姐,你的衣服......”

身旁的白衣男子打量了我一番,旋即,彬彬有礼的微笑。咳,我脸微红,不得不承认,这个人还是蛮帅的,可帅,也不能成为让我好脾气一下的理由。

“你赔!”我可不是好欺负的主儿,一踏脚,一叉腰,“虽然说是我不小心才让咖啡染上我衣服的,但是,你毕竟是这杯咖啡的主人,于情于理,你都该赔。”

或许是被我无赖的气势吓到了,男子呆了一会儿,扑哧笑出声,“好有趣的小姐,你好,我叫Todd。”

Todd?我眨了眨眼,虽然我是个小混混,但我是个学识渊博的小混混,我记得,Todd,源自吉利,有意狐狸——聪明狡猾的人。

“狡猾的狐狸。”我眯了眯眼,“白猾,狡猾的猾。”

其实我不知道,这是童话开始的篇章,也是悲凉结局的开始。其实若有选择,我真的想逃离这篇童话,哪怕重回孤独的风景,这个哀伤的童话,我没有资格闯入,更不再想闯入。

Todd是一个腹黑的男子,见他第一面我就知道了。这样说,主要缘由就是,在我们相识的那一天,他对我说,“要找咖啡的主人给你赔的话,你可以去前台问问这咖啡的生产厂家是谁。”

说完,独留我一个人站在风中摇曳,哦,对了,他临走前还顺手要走了我的手机号码。

那天,我带着四不像的表情咬着牙离开,我被这个人气糊涂了,以至于忘了我的真实目的是要找路元饶“谈一谈”。

在这之后,我都怀满了怒气等着Todd来给我,等怒气消了,也不见他来赔。不要紧,也就一件衣裳而已,用得着这么挂心吗?到时候气到生病就不好了。

在我不抱任何希望甚至淡忘的情况下,Todd再次华丽丽的出现在了我的眼前。

我真是不知道他是哪儿来的地址,我只记得在给他开门的那一瞬间,我打着哈欠,头发乱入狂草,一身睡衣,脚上一只脚有拖鞋,一只脚没脱鞋。就这样,很不雅的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他瞥了我一眼,失笑出声,“白猾,应该是滑稽的滑吧。”

我咬牙,狠狠关门,但也从没有人告诉我,这个Todd居然有这么灵活的身手,居然先一步进了我的房子。

他口气很好,很谦恭的对我说他是来向我道歉的。我真的忍不住想给他翻一个白眼,这都猴年马月的事儿了,而且,有道歉先把人讽刺一番的吗?

我真是搞不懂,是这个社会太先进,还是我太落伍。

他没有通过我的允许,硬是带着我逛遍了城市大大小小的衣服店,赔了我好多好多的衣服,多的我都考虑着要不要再买一个大一点的衣橱。

在他的兰博基尼里,我紧紧抱着那成包的衣服,瞪视开车的他,“你怎么这么有良心,哎哎,你应该不会反咬我一口吧。”

我明显感到车身一滞,几件衣服从手中滑了下去,他无奈的摇头,笑言,“美女,这些衣服我都已经付过钱了,怎么再反咬你一口。”

“也是...”我挠了挠头,这话似乎也没有什么不对劲,只是,为什么窗外的风景,我一片也没见过呢。

我突然想起了什么,瞪大了眼睛,“怪不得你这么大方,原来是想把我拐跑,你你...你这个绑架犯,停车,停车,我要下车。”

我刚说完,身子就因极大地惯性,向前倾斜。幸好我坐在后座的中间,脖子不够长,所以没有碰到任何东西。

我抬头,以埋怨的眼神看向不顾形象捂住肚子笑的他,有种一脚踢到他脸上的冲动。当然,他也看出了我的怒气,很识相的停住了笑。

“要拐,我也要拐一个神级的大美女,你呢,还不够资格。”

“那你要带我去哪里。”

汽车发动的声音缓缓在我耳边响起,我只是隐约听到他说,摄影馆,我工作的地方。

又是摄影馆,我闷哼一声,我记得庄夷舞说过,她是从摄影馆遇到了路元饶,是不是说明,这个路元饶就是在摄影馆工作,那这个Todd......

应该就是路元饶的上司或下属,或许,路元饶的事儿,还可以从他身上下手呢。想到这里,我邪邪一笑,我可从不认为自己是个好人,物尽其用,既然有用,为何不用呢。

再次看向Todd的眼神,已经是商人打量给自己带来利益的商品的眼神。

就在我筹划怎么利用Todd时,蓦地发现了车后座上的一本图集,封面,是一棵岑天大树。这个景,我好像从哪里见过。

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斜睨一眼专心开车的Todd,偷偷的将图集拿过来。

小心翼翼的翻开,第一页,一个扎着披着头发的七八岁女孩坐在树旁,安静的小憩;第二页,女孩蜷缩着身子坐在树旁专注的看夕阳。

第三页,第四页,第五页......全是这个女孩。最后一页,是一张合照,女孩儿拉着男孩的手,尽管男孩正躺在树下睡觉,可是女孩却是笑颜如花。

这是唯一一张合影,也是唯一一张,女孩儿的笑颜。

我几乎是颤抖的翻过去,照片背后,童稚的笔迹别扭的浮跃上面。

狐狸,再见,可我不知道我会想你吗。不过狐狸,谢谢你,让我知道原来我也可以不孤独——小丑。

车毫无征兆的停住,而我完全陷入属于自己的空白。泪已经模糊了我的双眼,我只看到Todd苦笑着回头。

“小丑,我想你自己的问题,现在也有了答案了。小丑,你真不好,你一点都没有想着狐狸,可小丑,你知不知道,狐狸找了你,十一年。”

作者的话
云自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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