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2004年进入茅坪初中的时候一切都是新奇的,新奇的城市,新奇的学校,新奇的人。
小学毕业的时候老师说如果考不好是不可以上中学的,虽然总是班上第一的我还是狠狠的紧张了一回,但发现班上最后一名也和我坐在同一间教室的时候才明白老师言过其实。
那一年,我十二岁,自卑的十二岁,丑小鸭般的十二岁。
来自农村的我,皮肤有点黑,穿着土气,扎个马尾,低着头。
小学的骄傲开始敛起,面对那么多城市的孩子,我连成绩都自卑。
也或者茅坪连城市都算不上,它只是一个安静的小城镇。但我依然自卑的抬不起头。
初一的班主任是个年轻的女老师,教我们英语,总是很严厉。我想努力把英语学好,却总是拖后腿。相反的,数学和语文一直不错。
第一次期中考试数学考了满分年级第一,语文也是第一,英语才93,最后排名年级第三。
我的自卑得到了些微缓解。
数学成绩的优异,让我一炮走红,顿时全年级都知道一年六班有一个数学考满分的人,作为班上第一,同学刮目相看,那个总是安静的坐在角落里,长长的刘海遮住半张脸的女生居然是班上的第一名。
大家开始将目光转向了我。有同学主动和我接触,我也变得开朗起来。
班上有许多调皮的男生,打架抽烟,欺负女生。却都不为难我。也许是因为我成绩好。
被哥哥们影响,我喜欢jay的歌。有一天听到后座的男生一个人在哼《七里香》,转过头看了一眼,板寸头,眼睛不大,有点小忧郁,这跟我平时看到的那个打架的林枫很不一样。他似乎感应到有人在看他,停了下来,抬起头看了我一眼。麻木的眼神。
我弱弱的问了一句,原来你也喜欢jay?
他淡淡的嗯了一声。我一下子来了兴趣,两个人便热火朝天的聊了起来。从他出道到他的故事,他的每一首歌,忽然感慨,遇到知音了。
就这样,我们变得熟络,发现他也不是那个爱玩爱闹的“小混混”。我们上课写纸条,写歌词,或者说老师的坏话,讲班上的八卦。奇怪的是,他总是坐我的前面或者后面,有一次老师为了让我监督他甚至把他安排在我的旁边,我们便讲着小话,没完没了。他让我帮他追过好多女生,在我的印象里他就是个花心大萝卜。我们只能是朋友,虽然心里有那么点好感。
所以有一天,他站在我面前对我说,张小雨,我喜欢你。
我只是笑了笑转身走了。
一不小心,初一就过完了。初二要分班,班主任特意组织了一场简单的晚会让大家最后一次坐在同一个教室里聚聚,作为一个完整的班集体。
我依稀记得,我们并肩唱过一首《七里香》,那是很多年后我仅剩的回忆。
初二分班,我在楼上他在楼下,很少看到他,忽然有一天林枫和一群玩的好的冲进我们教室,他看到我说了声好久不见,然后兀自拥抱了我,留下呆愣愣的我站在原地,他却一阵风似地下了楼。
后来才知道,那是这么多年来我们见的最后一面,后来林枫转学。听到这个消息,心里涌过淡淡的惆怅,那时年少,不懂惆怅背后隐藏的感情。
依旧每天上课下课,做作业,和好朋友嬉闹,天气晴朗的时候坐在操场的草坪上看看书,躲在角落里偷看哪朵云和哪朵云相遇了,然后又被哪阵风吹散了。
生活就这样继续着,直到初二下的时候一个人的出现打破了生活的平静。
第八节课本来是课外活动,却被班主任强行变成了自习课,同学们怨声载道却也只能乖乖的坐在教室里。听着外面的嘈杂,很多人心都飞了,哪还有心情自习。于是各种小动作相继开始,聊天的聊天,写纸条的写纸条,听歌的听歌、就在这时,身后的男生用手戳了戳我的后背递给我一张纸条,写着:下课了去操场上一下,有人有话跟你说。韩锋。
他是我们班最调皮的男生,有什么话对我说呢?喜欢我?不太可能。那就是有人,但是会是谁呢?是不是初三的学长?那我去还是不去呢、?
胡思乱想半天的结果就是不去了,要我去就去,多没面子啊。
下课后,饥肠辘辘的我直奔食堂,把下午的事一股脑儿抛到了九霄云外。
回到教室懒散的靠在墙上,双腿放在同桌的凳子上,面向门坐着,拿着一本杂志随意翻着。忽然涌进来一群男生,为首的一个高高瘦瘦,我淡淡瞥了一眼,并没在意。谁知他径直走到我面前,旁边的男生便开始起哄了,我还不明所以。
我尴尬的把腿从凳子上放下来,一脸迷惑的看着他,他看了眼周围的人,然后低着头说了句:我叫李锐,我喜欢你,可不可以当我女朋友?
一口气说完,他抬起头看着我,意外发现他的脸红了一大片。
我在心里暗想,哇,原来还是个害羞的男生啊?嘿嘿,看我怎么收拾你。
我漫不经心的问了句:“你喜欢我什么?”
他局促的低头想了一会,紧张的手不停揉搓着,终于鼓起勇气说了一句,我觉得你什么都挺好的。
一句话让我狂汗。
周围又是一阵哄笑,我还没来得及发表评论,上课铃就响了,他说了一句,“我还会来找你的。”就风也似的跑出了教室。我无所谓的收起书准备上课了。
第一次被男生当众表白,感觉没有那么惊心动魄,反而十分搞笑。
只是我也没想到他会变成后来很多年里我生活里不可或缺的人。
我知道表白只是前奏,看戏的人以为我在考虑,犹豫要不要接受,事实却是我还没有搞清楚状况,他对于我还是个完全陌生的概念、我只是好奇的想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第二天晚自习刚打铃,就看到韩锋气喘吁吁的跑进教室,正当我被物理老师深奥的知识弄的晕头转向毫无兴趣的时候,同桌丢给我一个心型的东西,仔细一看,是一封情书。
在那个落后的县城,落后的城镇,2005年手机在初中还是很罕见的,大多数家长即使有经济能力也不愿那么早给学生配备,写信在那时成了传递信息的最好方式,我一直固执的以为情书是最浪漫的爱情表达方式。比起一通电话,一条短信,QQ上的对话框,那些生硬冷酷,千篇一律的字,我更喜欢这种独特的,一笔一划用手写下每份感情的真挚。
带着一丝好奇,我慢慢拆开,扫了一眼全文就兴致全无,几个字歪歪斜斜,犹如迟暮的老人,随时可能驾鹤西去。虽然曾经我的字写的也不堪入目,但在初一语文老师和爸爸的严厉批评下,我了争口气狂练一个暑假,才有了被老师称赞也被同学艳羡的好看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