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开学
对面的夏七月恋恋不舍的才把电话挂掉,听到电话那端说再见的时候,话音还没有落,洛歌就把话筒重重的扣在电话机上。
洛歌把电话挂下后,发了一会儿呆。
虽然回到十年前很多东西都可以改变,但是一想到要见到那么多讨厌的人,就心烦的想抓头发,当手指碰到头发的时候,更加气愤,这鸡窝头总有一天给我整掉。
夏七月在打电话的时候全程都是声音轻柔,笑脸盈盈,当听到电话那头的忙音时,夏七月愣了下,牙齿紧紧的咬着下嘴唇,嘴唇都咬白了,可见她咬得多么用力。
然而她一点都没有感觉到痛,“砰!”的一声,家里欧洲进口的电话机就砸在了瓷砖地面上。
“七月,生气也不能砸家里的东西出气,你以为你爸爸我赚钱是大风刮来的吗?”夏明辉整理着领带,从楼梯上下来。
“你这是干嘛去,今天不是周日吗?”夏七月把自己刚才磕到通红的手放在桌子上,莹白的手上红彤彤一片。
夏明辉把桌子上的公文包取走,看都不看她的手一眼,径直要出门。
“爸爸!”夏七月吼了他一声。
夏明辉的脚步一顿,皱起眉头,“有什么事快点说。”说着又抬起手看了下时间。
“你是不是…是不是。”
“快点说!我开会来不及了。”
“你根本就不是去开会,你是去会小情人了!”夏七月歇斯底里的说着,说完蹲下身子抱着自己哭。
“不知道你妈怎么教你的,什么话可以说什么话不能说不知道吗?不可理喻,和你妈一个样。”夏明辉听到夏七月说出这句话的时候,身体明显震了震。说完就摔门离开。
夏七月听到楼梯上有脚步声,知道有人下楼,夏七月哭的更大声。
林静雅坐在了夏七月对面的沙发上,身上穿着丝绸睡衣,因为保养的好,一点都看不出岁月的痕迹,头发松松的绑了个低马尾。
可周身的气质冷冰冰的,和这个偌大的别墅一样,一点烟火气都没有。
“你爸说得没错,你一点用都没有。”林静雅声音很轻,可是回荡在200平方米的大厅中,格外的刺耳。
林雅静是林氏集团的千金,当初夏明辉一无所有的时候,林雅静非他不嫁,最后老爷子妥协,夏明辉也名正言顺的接掌了林氏集团。
夏明辉很有能力,几年间就把集团做大做强,但是,也很快,林氏集团改名为夏氏集团。
这些林静雅都无所谓,她只要人,只是……
“妈。”夏七月不敢看林静雅的眼睛,她父亲在外面养情人是他们之间心照不宣的秘密。
“我怎么和你说的,你都当耳边风是吗?和你说不要在他面前提这件事,你怎么就不听呢?”林雅静的声音依然轻柔,可轻柔中带着一丝狠。
“妈,他背叛了你也背叛了我,他背叛了整个家!”夏七月怎么说也只是个小姑娘,说着说着眼泪就落下来。
林静雅视而不见,自己给自己倒了杯水,倒了也不喝,就放着,看着茶叶在水中翻腾,最后沉入杯底。
“你也知道,现在我们是靠着你爸而活,男人嘛,花心点也正常,你若是把他惹火了,我们什么好处都没有,即使离婚,你以为我们能分到多少钱,他看在以前的情分上,好吃好喝的供着我们。”
林静雅顿了顿,拿起杯子上的水喝了一口,觉得温度不对,招呼过来佣人,把茶倒了,重新再烧一壶。
“如果没有了钱,你这大小姐派头,还真的不习惯。”林雅静其实也很美,并且保养的好,从小又是富养的女孩子,动作姿态都是极好的,可是不管多好都入不了夏明辉的眼。
“七月,你为什么不争气一点呢?你怎么就不能把你爸锁在你身边呢?”林静雅拿起桌子上的水对着夏七月的脸就泼了下去,夏七月猝不及防被淋了一身。
水不热,但是夏七月的身子一直在发抖。
在旁边煮茶的佣人看到这里的情况,吓得赶紧把手头的事放下,拉住林静雅,不让她再做什么出格的事情。
林静雅被佣人拉走,她也不挣扎,不停的笑,在空旷的大厅,笑声一遍遍的回荡,“夏明辉,你骗我,你明明答应我爸,只爱我一个的,可是,现在呢,明辉,我要去找明辉。”林静雅剧烈的挣扎起来。
佣人赶紧打电话叫私人医生来。
“小歌,是不是七月电话,你怎么不和人家多聊聊,听你爸说,她这个暑假去马尔代夫度假去了,这种千金小姐多结交总是好的,你妈我没办法也带你出过度假,所以你只能和七月多玩玩,才能提高下见识。”
回应叶丽芩是洛歌重重甩上门的声音,“这孩子怎么回事,之前不是与七月好的巴不得天天粘在一起,罢了,罢了,孩子长大了有自己的思想了,也不是我可以插手的。”
洛歌以为自己可以忘记当初所受的痛苦,却发现,那些痛苦都刻进了骨子里,融入了血液中,不触发还好,一触发就痛苦的不能呼吸。
对,她白洛歌在夏七月眼里,只是一个跟屁虫,一个陪衬品,一个只能活在她阴影中的人。
洛歌的脸隐在暗处,从嘴角勾起一抹笑,你们欠洛歌的,都会一一讨回来的。
“医生,夫人没事吧。”林雅静被医生打了针镇静剂倒在床上睡觉,佣人轻声的问医生。
“夏夫人得的是重度抑郁症,今天可能是受什么刺激了,以后注意按时服药,不要让她受刺激。”医生交代完就离开。
佣人帮林静雅捏了捏被角也出去了。
夏七月依然坐在大厅的沙发上,全身都是茶渍,一动不动。
洛歌躺在家里的小床上,闻着被子上淡淡的香气,都是阳光的味道。洛歌是一个注重享受的人,她在还没重生前睡觉都是裸睡,被子是席梦思的,在那样的床上睡觉,仿佛在云里。
洛歌以为今天时隔多年再在这个小木板床上睡觉会失眠,没想到一夜无梦。
第二天,2005年,9月1号。
洛歌定了五个闹钟才把自己从床上弄起来,然后愣了几愣才反应过来自己昨天不是做梦。
今天是光华学校的新生开学的时间,对于洛歌来说,考上光华算是洛歌今生最幸运的事。光华是A市的重点高中,人们都说考上光华就是一只脚迈进了重点大学,连垫底的都有好大学念。
没有伞的孩子更是要努力奔跑。
当年的洛歌也是这样想,可是后来她才明白一个学校的好坏和你的成绩好坏和以后的发展,屁关系都没有。
一个学校里的大部分学生都很优秀,可是优秀的学生再多里面没有一个你,那你又有什么好自豪的呢?
只是当初没明白而已,现在,一切还没有发生,还来得及。
“小歌,起床了吗?今天开学第一天千万不要迟到了,要不然被老师记住了可完蛋了。”
“妈,我马上好。”
洛歌看着她妈挑的衣服,不自觉的嫌弃,竟然给自己找了一套运动服,蓝白色的也就算了,竟然还是长袖,这也太夸张了,洛歌不记得十年前她妈给她准备的是什么衣服,也不记得最后她穿了什么衣服上学。
反正现在她绝对不会愿意穿这种衣服出门。
“小歌,赶紧的。”叶丽芩正打算擦干手,来帮洛歌收拾东西,洛歌已经打开房门。
“小歌,你。”白妈惊的说不出话。
而洛歌没觉得自己的打扮没有什么不对的,最终只能归结为她妈少见多怪。
洛歌翻箱倒柜才找到一件合适的衣服,是去年她舅妈送她的礼物。一件白衬衫,花格子的裙子,裙子是学生裙,长度在膝上三公分,把腿显得越发的直,白衬衫上用飘带打了一个红色的领结,显得俏皮又可爱。
虽然那个锅盖头很让人讨厌,可洛歌作为一个时尚达人,打扮自己是最在行的。
用吹风机把刘海吹成空气刘海,在发尾弄个小卷,把前端的一小撮头发用小皮筋扎起,一个青春靓丽的美少女就在众人的眼前。
洛歌摘掉眼镜,五官漂亮的惊人,眼睛是桃花眼,一笑感觉春天都要来了。叶丽芩虽然惊叹于女儿的改变,可是下意识就想让她穿保守点。
“妈,别说了,我去上学了。”洛歌顺手拿起桌上一个包子含在嘴里,勾起书包,一溜烟的跑没影了。
洛歌在白母面前笑得没心没肺,却为以前的洛歌感到悲伤,自卑的都快到尘埃里,明明有裙子,高兴的抱着裙子睡觉,可是就是不敢穿出门,怕被别人嘲笑。
一生都在小心翼翼的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