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好友
洛歌吃着饭,嘴里还残留着没有被化学物品污染的食物的清香,桌子上也只有几个小菜,却是十年后洛歌在觥筹交错间没有办法尝到的美味。
“小歌,慢点吃,不急,锅里还有。”白军看洛歌吃的开心,夹了几筷子空心菜放到洛歌的碗里。
洛歌抬起头甜甜的笑了,脸上的动作有点僵硬,可能是因为还不习惯笑得那么欢快,十年后无论什么场所,洛歌也只是保持淡淡的微笑,笑不漏齿。其他场合更是笑不出来,除了陪一些金主的时候,被迫强颜欢笑。
其他时候,洛歌更多的是冷漠,对别人冷漠,最自己更冷漠,多余的表情都摆不出来。
当你自己都糟蹋自己的时候,全世界都会糟蹋你。
“好,爸爸也多吃点。”洛歌身上还是穿着睡衣,筷子夹的不是很顺手,在西红柿炒蛋的碟子里翻了几下,才颤巍巍的夹起一筷子西红柿,洛歌怕西红柿半路丢桌子上,急忙忙的把西红柿放到白军的碗里。
“好吃。”白军夹起碗里的西红柿塞到嘴里,并且扒拉了一大口饭。洛歌看的鼻子一酸,这么好的爸爸,之后怎么会抛弃她呢。
“吃好了赶紧去看书,你中考成绩怎么样,你自己又不是不知道。”叶丽芩在旁边冷冷的开口,三句话里有两句半离不开学习。
若是从前,肯定是不敢说话,任由她骂。叶丽芩看见洛歌那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会越骂越起劲。
洛歌觉得应该要适应下白妈的碎碎念。
“我等下就念书,你先让我吃饱。”洛歌为了逃避她的唠叨,猛的吃了几口,小小的碗很快就见底了。
洛歌抬头就看到白军已经拿着抽纸在洛歌面前。
洛歌又甜甜的笑着把纸巾拿过。
“你就这样宠着她吧,宠得无法无天了。”叶丽芩把碟子里剩的菜全都倒到碗里,扳着饭就吃了。
洛歌才发现刚才好吃的菜,白妈都没有夹过一筷子。心里突然涨涨的。
洛歌住的房子是A市的民房,三室一厅一厨房一独立卫生间,若是按现在A市的市价,他们家里肯定是买不起的。
听说这个房子还是祖上传下来的,到爷爷那一辈,爷爷省吃俭用把以前的草房拆了,建了个石头房子。
在当时可是很了不得的事情,是当地唯几的石头房之一,爷爷邀请了村里的人来家里吃饭,开心的嘴都合不拢。
到了爸爸这一辈,就把房子的瓦给翻新了下,粉刷个墙面,就当婚房了,而爷爷奶奶也在乡下买了个房子住着,老人说是不习惯城市里的车水马龙,爸爸妈妈就随他们去了。
这样不过是说着好听些,事实上,不过是,大城市的开销大,爷爷奶奶怕给爸爸妈妈添加负担,就以这个借口,离开了。
爸爸很舍不得他们,可是现实逼迫的他只能如此。
洛歌打量了下自己的房间,房间不大,只放置了一个一米二的床,一个书桌,一个衣柜,放了这些家具,空间马上看起来窄小多了。
可是隔壁的她亲爱的弟弟白夏扬的房间却比自己大了两倍不止。以前念念不忘的事情,现在看起来,仿佛小的不足一提。
当初爸爸还没有结婚的时候,还没有出嫁的姑姑就是住在白夏扬的房间,而自己的房间是爸爸住的。洛歌知道,爸爸只有这么一个妹妹,十分的疼她。
听说,当初爷爷奶奶是十分不同意这样的,爸爸是男孩子,怎么能住的比妹妹小。
果然,重男轻女的陋习就这样一代一代的传下来。
洛歌的房间有一个全身镜,是其他亲戚不想要了,就送给她了。
洛歌走近全身镜,在镜子面前照了又照,稚嫩的脸庞,五官还没有长开,依稀可以看到以后美丽的面容。
如果不是这张脸,她也成不了红极一时的平面模特,可巅峰时期也只是模特而已,没有坚持下去的心,后来在模特界知名度不高。
娱乐圈的水本来就深,时代瞬息万变,能够让人记住,是有多么困难。
而她需要大量的钱,也只能转行当演员,最后不也只是一个三线明星,要活下去,只能接受娱乐圈的规则,要不然怎么活下去?
她不像那些一线明星,有干爹有后台,什么都不做就有资源送到她手边让她挑。
而洛歌,什么都没有。
娱乐圈就像是一个池子,而你是一滴墨水,进了那个大池子,就不是你想退出来就可以退出的,娱乐圈必定是会把你咬得体无完肤。
洛歌把齐耳的短发撩到耳后,露出精致的面部线条,她轻笑一声,镜子里的人马上生动起来。眼含秋波,媚态入骨。
可眼中的冷让人生生的打了个寒噤。
洛歌不是一般嫌弃这个学生头,而是特别嫌弃。说好听点是学生头,显得女孩子乖巧懂事,而且方便打理。
说难听点就是锅盖头,就像个盆子罩在头上,那个时候的男孩子都有了一定的审美眼光,他们要么是眼睛瞎了,要么就是品味奇葩,要不然谁会看上当时的自己。
而且十年前的洛歌还戴着一个厚镜片的黑框眼镜,把本来就精致小巧的脸挡了大半,显得更加的懦弱可欺。
洛歌近视的度数并不高,之所以戴着眼镜只是因为自卑,她之前最讨厌的事情就是和别人打交道,小心翼翼的守护着自己脆弱的心。
可是当时的她怎么也想不到,之后自己可以成为一个八面玲珑的高级小姐。
小姐?当过一次就够了,以后,我的人生我自己决定。
“小歌,电话!”房外传来母亲的声音,扰乱了洛歌的思绪。
洛歌的朋友不多,知道家里电话的人更是屈指可数,洛歌猜不到这个时候谁会打电话给她。
“我马上就来。”
电话那端的七月就听到一阵拖鞋敲打地面的声音,嘴角不自觉的扬起,可是眼中却丝毫没有笑意。
“你好?”这时洛歌的声音已经非常的甜美,依七月的话就是可以甜出蜜来,这也是后来她的黑粉黑她的一个理由,说她的声音故意发嗲,作的要死。
虽然当初洛歌也愤怒苦恼过一段时间,可是经纪人和她说,黑粉总会有的,不管你做的多好,人们总是对艺人各种挑剔,而且,黑着黑着,不一定就红了呢。
到底红没有红,洛歌是等不到了。
现在洛歌把声音微微的往下压,不再是以前的尾音上扬,竟然出奇的好听。比之前甜腻的声音更加的悦耳。
“白洛歌,你的声音也太好听了!我感觉我的耳朵被你强奸了,都快要怀孕了。”七月的声音在耳边炸开,洛歌的耳根一阵阵的疼。
“说重点。”
“洛歌,你怎么这么冷漠。”其实这真的不能怪洛歌,因为洛歌现在正在努力的回忆这个人是谁,可是又不能直接问,心里住着个二十来岁的老阿姨,现在还没有反应过来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语气中没有小孩子的天真浪漫也是情有可原的。
洛歌在感受到对方快哭了的时候,才记起来电话那端的人是夏七月。
是自己初中时的好友,而高中,十年前不是,现在?应该更不可能是。
当年发生的事情那么多,变故出现的那么突然,如果洛歌一个一个恨过去,多长时间都不够恨,所以洛歌选择了忘记。夏七月就是自己忘记的人之一。
可是自己重生了,很多事情,夏七月,你就不会那么如意了。
夏七夕,顾名思义,生于七月,是典型的狮子座,热情开朗,掌控欲极强,大家都知道夏七月是A市建材集团的千金大小姐,可人们就是不明白为什么这样娇嫩的大小姐喜欢和又土又穷的白洛歌当好朋友。
当时的洛歌不明白夏七月的深意,很久很久以后,等明白的时候,后悔却再也没有用。
“恩,七月。”
“洛歌,我知道,你肯定还在怪我这一次出去旅行没有提前和你说,好嘛好嘛,我道歉,你可千万不要生气哦,你身体不好,生气很伤身体的。”
夏七月,你凭什么每次讲话都可以这么的虚伪,把别人的真心玩的团团转。三两句话就能把所有的事情一笔带过。
“洛歌,我这次去马尔代夫带了好多小礼物,你等我开学的时候给你哦。”
洛歌已经把听筒从左手换到右手,正打算从右手换到左手的时候,夏七月感觉到洛歌的不耐烦。
“洛歌,你是不是得身体不舒服啊,都怪我,都怪我,想到明天就能见到你,话匣子一打开就合不上,你知道的,我从小到大没有什么真心朋友,只有你一个。”
洛歌默默翻了个白眼。
当然,夏七月肯定看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