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章 尘埃落定
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
尘埃落定,一个让人深思的书名。初闻《尘埃落定》是在高中时候,我读完余华的《活着》,对书里的内容和九州当时的大背景感触很深。
写了一篇读后感在作业里面交给老师,文章最后的评语,他推荐了我几本好书。而几本中的书名,最让我印象最深和惦记的就是这个如今我读完的这本《尘埃落定》。
每次读完一本经典的小说,都有一种灵魂受到了洗礼和升华。作者阿来来自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西藏,或许是因为土生土长,更或许是因为对自己土地的一片热爱,才写出了地道的味道。
从未接触过藏族文化的我,仿佛能被文字带到了一个新的世界,它的神秘吸引着人去探索。
小说截取了土司制度的一段历史,以一个傻瓜少爷的视角,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子。
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鸦片迅速富足,成为最强大的土王。
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
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贸易,在黄师爷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
这样,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这位二少爷虽然被人们认定为傻子,但他为阿坝地区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可是这又引起了他那哥哥仇恨的目光,就这样,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血雨惺风又悄然拉开了帷幕。
后来,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一种震撼还在心头,这个康巴民族,由盛转衰的过程中,我又不得不感慨正是有了这个名不副实的傻子存在,才让小说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
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
读文章的时候,我时常有那么一个疑问,这个傻瓜少爷真的是傻瓜吗?他究竟是在装傻还是真傻?
出生就被称作是傻瓜,人人都叫他傻子,连他自己也承认这个谑称了,“傻瓜”成为他的护身符。但恰恰是这个傻瓜做了几件出乎意料的聪明事,推动着麦其的发展。
阿来将故事人物的视觉在一个傻子上,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
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
从题目看来已经给人一种哲理的思索,正如文章结尾处的“我看见麦其家的精灵,已变成一股旋风飞到了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
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似的。
上天叫我看见,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
不得不佩服阿来,给他的小说起了一个确实好的名字。尘埃好比发展与高潮,其中有惊喜和盛果,更有欲望、仇恨的推波助澜。落定好比是土司制度的衰竭。欲望串成了文章精彩之处,推动向高潮发展。
麦其土司为获得巨大利益种植鸦片和周围发动“罂粟花”之战的利欲,大少爷为获得土司继承权为难虽被称作傻瓜,却时常道破天机的弟弟的权欲。
麦其土司爱上查查头人的妻子央宗而将查查头人杀死的情欲。欲望,喇嘛活佛之间的宗教冲突,正如一句“为什么宗教没有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土司与土司之间的冲突等等。
当土司制度发展到高潮,却是土司制度完结的时候,就像傻子说的“高潮的到来,也就是结束”。
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化为乌有,尘埃落定。
历史是最强大、最有力的推动者。尘埃落定好似一本讲述藏族的历史。小说有一句很经典的话来自书记官:“历史就是告诉我们什么是对什么是错”。
当一切成为一种趋势,一种潮流时,即使你是颗最有主见的尘埃,也难免要随风漂流,最后找一个没有谁会来祭奠的角落安心的沉睡。
也不知千百年后会不会有一阵风再来聚敛这些旧识的尘埃,再上演一部相同或是相似的剧目。
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末落的土司制度,无论曾经在这片土地上如何飞扬,终将落定于历史的净地上。风起云涌,尘起尘落。
正因为有一个高潮,也就必然有低潮的来临。解放军的脚步响起的时候,麦其家也就到了消亡的时候。局部来交待整体,整个西藏也就随之解放。
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
阿来深邃的笔,让小说不仅仅是情节和一个土司制度的历史,除了对这个封闭的藏族村寨衰亡的感触,对历史的感慨之外。经典的书,自然也有它独到之处。
小说有个片段很有趣,济嘎活佛与翁波意西的交逐,翁波意西的一句话“为什么宗教没有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读这样一句话是很心痛的,这是一个有信仰的人最后的呐喊,也是最深的迷茫。
让我想起来我现在生活的世界里,就像打着伊斯兰教外衣的拉登搞恐怖活动一样,这样的宗教并没有给世界带来爱的信仰,血淋淋的悲哀付出了代价,不是去化解世间的仇恨,感化他人,升华灵魂。
那里有济嘎活佛,有念经的和尚,他们甚至拥有法力去毁坏对方,去毁坏一个庄园的人,去呼风唤雨的摧毁对方人性的根基。
宗教如果和追求某种利益挂钩,就不再是宗教。宗教丧失了它的宗教精神时就变成了魔。
合上书本,不得不感慨这是一部荡气回肠的小说。
第一次读小说有这样的一种感觉,人物的活灵活现,仿佛我也是一名麦琪族的平民,在这个村寨里历经麦其的故事,最后竟有一些不舍,傻瓜少爷的死,隆隆炮声,化为平静。
我虽早已知道这其中的历史潮流,这也许就是阿来写作的引人之处吧。高潮的来临就是结束,于是,尘埃落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