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解语花上(快乐-会说话的花)
从前的日色变得慢,车马邮件都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
长长的窄街,破碎的石板路,被火和岁月放纵过的老房子,或慵懒或兴奋的叫卖声,满眼香味的小吃。我不自觉的笑着走过熟悉的它们,踩着浑浊的水,闻着满是故事的风。
这条旧街尽头,一路之隔的地方是还未彻底散去漆味的巴洛克新街,每次从那边走来都像跨过无数个十年,而我就住在未来。
主街两边有一些门,有的穿过去就是围在一起阶梯相连的两层小屋,一眼看去总以为下一秒就会有一个身着旗袍风月无边的女人打开窗户慢慢的笑,又慢慢的转身离开,也许还会留下一句“天气真好。”
每一扇门的背后都是不一样的,虽然相通却有各自的韵味和心思,也许可以静坐下喝茶听戏,也许是一个有特色的旅店,又也许是你所有的好心情。
我的小屋就在某个二楼楼梯口有花的小门后,由三个房间打通,是第一个只属于我自己的家,为了它我付出了所有的积蓄,幸好它没辜负我,也值得。
搬来的第三个月我已经认识了一些人,有茶店的老板,教舞蹈的娇气女人,陶艺店的年轻主妇,各个咖啡店的兼职学生,楼下酒吧唱歌的帅哥,和书店里爱笑的大叔。
这条街似乎被只允许快乐经过的结界笼罩着,让我贪婪这里的所有,所有的美好。
“铃——”我站在镜子前仔细打量身上的衣服,手机响的很突然,我却笑的更灿。
“魏凯,我马上就下去。”我边说边拿起手旁的包朝窗外看,他正站在楼梯下,黑色的皮衣外套,蓝色的牛仔裤和姜黄色的短靴,就像大学时我初次见到他的样子。
那时我还是大一的学生,同往常一样去书画社的地下室练字,到的时候已经有几个人拿着毛笔端坐在桌前了,而他却在写钢笔字,是我没见过的陌生面孔,很特别,在一群普通人中他实在很特别,现在想来,只是因为我的心偏向他吧。
从那以后我每天晚上都去地下室,虽然我们没有说过一句话,虽然我很想接近他…
他第一次对我说话是在拆掉挂画的大厅里,一个社员让我去把对面的画拿回来,我自己一路走过去,把所有卷好的画捧在怀里,结果画越来越多,我蹲在地上抱着沉沉的画突然发现站不起来了,抬眼却看到他从远处走过来,就他一个人,我不敢一直盯着他看,直到他站在我面前,小心翼翼的问我“需要帮忙吗?”我想也没想就抬起头,对上他的眼神,有些不连贯的说。
“恩,我拿不动了。”那时的我好像同样慌张,反正就是对别人都没有露出过的模样。
我还清晰的记得把画全放到他怀里时,他似乎有些紧张,没能一把抱住,我不自觉的说了一句“小心。”时隔多年这些细节我依然没有忘记,甚至不曾模糊。
回忆在我下了楼梯,大大的抱住他时悄悄的退去了,把剩下的时光留给了现在依然幸福的我们。
“语棠,刚才酒吧的老板让我们一会儿有空过去,说是新换了吉他,我正好想试试手。”他松开手,自然的把挡住我脸上的鬓角别到耳后,微笑的弧度也刚刚好。
“那现在就去吧。”我拉着他就朝酒吧走去,那里离我住的地方很近,不过十米。
他什么也没说,只是完全的跟随我,我能感觉到他的目光从没离开过。
“来了啊。”老板让我们随意坐,我向座位看过去,已经来了五六个人,大家说话的声音都很小,大多在听台子上默默唱歌的小辰,他就是那个小帅哥,也因为他,魏凯曾半开玩笑的说“以后没有我陪你,少来这儿。”当然我一点也没当真。
找了个不太偏的位置,我照例点了杯热巧克力,在一片泛黄的酒瓶中显得很突兀,不过老板早就习惯了。
小辰唱的是英文歌,很有感觉,让人听了微微有些醉,虽然我滴酒未沾。
迷糊之间看见魏凯起身了,我问他要去哪,他没有回答,摸了摸我的头就直接朝台子上走。我只好用目光跟着他却看到一阵低沉的声音飘过来,模糊但熟悉,因为我听了整整六年。
“把永远爱你写进诗的结尾,你是我唯一想要的了解…”
他还会弹吉他,在上大学之前就会,我是从他的空间里看到的,却始终没有听他弹过一次,因为那时的我们还只是不敢互相靠近的关系。
男生的主动是大多数爱情的开始,他好像也明白这个道理,所以从会长那里要了我的qq,而我也愿意让这场开始继续下去。
当问出这个加了我的陌生人就是他时,我不自觉的查看起消息,翻着列表,猜上面的灰色头像什么时候变亮。期待的过程每一秒都会被无限延长,终于在某天晚上我看到他的头像出现在消息里,我确信那一瞬间我听到的一定是心在偷笑的声音。
原来他知道我喜欢杀生丸还特意重看了这个动漫,原来他没有自顾自的练字竟然注意到我话很少,原来他都仔细的记下了我说的事情还会支持我,原来他一直在关注我只是我不知道。
一首歌的时间太短,魏凯掐着我发呆的脸时我才反应过来又掐回去,他会立刻放开手,任由我蹂躏他的脸,只温柔的责怪一句“这样多丑啊。”
阳光败退,夜色袭来。
他一时兴起说散散步吧,就带着我四处走,不顾方向也不管脚下的路会通向哪里,反正他最后会送我回来,无论多远。
走着走着,我们就闹着跑起来,同时一个画面闯进我的脑海,那是大学的田径场,有两个人正慢慢的跑,女孩的头毫无征兆的转向后面,我看到她的脸,就是我自己。
还记得结束第一次对话已经很多天了,他却不像其他男生,每天纠缠,说着毫无内容的话,反而选择沉默。
但总有些巧合很调皮爱撮合别人,我和他相遇在放学的路上,我们远远的看到彼此,都在等相互走近才装作自然的打招呼,我还记得当时我伸出的是左手。
不出所料,他当晚就和我说话了,第一句却是“你胖了。”我气的不想理他,又不能真的不回话,就赌气说不吃晚饭了,我以为他会和一般男生一样说胖点才好,晚饭必须吃的话,结果他不止说了这些,还认真的告诉我怎么减肥才有用,不过几年过后再次回想,我只清晰的记住一句话“晚上来田径场跑步吧,我陪你。”
魏凯,其实当时的我那一瞬间突然想到了一句话,却始终没好意思开口,结果一迟就迟了六年,现在我想再加几个字“你别忘了要一直陪我。”
他轻皱着眉奇怪我为什么突然说这句话,却还是一把楼过我说“好啊。”我就知道他一定愿意的。
跑了一会儿我们都累了,决定往回返,一到家我就发现脚被磨破了,可是他已经走了,我舍不得再麻烦他去药店,就趴在窗户边上看着他不时回头望向我挥手,这种感觉很踏实,比药好使。
上学的时候我的脚就总被凉鞋磨破,又不想让他知道,强挺着陪他去打印资料,买水果,可是在回宿舍的路上还是被他察觉到了,他没有理会我的辩解,硬是拉我坐在旁边的石椅上,然后蹲下来看着我破了皮的脚满脸的心疼和埋怨,连训我的话都没说就让我不许动,自己跑去了药店,我看着他的背影忘了脚还疼。
他回来的很快,又迅速的拆开创口贴帮我小心的贴上,我不好意思的低下头,还是能感受到路过的人们投来各种复杂的目光,可是我能接收到的只有羡慕和幸福。
从那以后,他明令禁止我再买有细带的凉鞋,我也难得乖顺全听了他的话。不知道为什么今天总是会想起以前的事,就好像一切都带着过去的影子,却出没在当下的阳光里。
放松了一天,该完成的工作还是只多不减 ,我平日里主要的工作是出版社的编辑,每个月保证上交12万字,用电脑发给他们就好,所以我有很多空闲的时间,时而去陶艺店兼职,时而跟茶店的老板宗谭下棋,我的围棋全靠宗谭耐心的教我才有了起色,当然我从未赢过。
更多时候我会配合魏凯的时间去找他,我们相处时不需要对方去想话题,仅仅是我坐在旁边,而他专心处理未完成的工作就可以。因为我只是想待在他的身边,他可以不理我,我也不去打扰,只要我能不离开就好,这感觉介于习惯和依赖之间。
终于最后一个字敲完了,我慢慢的站起来,用力的按了按脖子,有些酸疼,但也正常。拿起手机看了看时间才下午三点多,还可以去陶艺店看看,佳艳大概在研究婴儿食谱。我也想再烧个花瓶,我房里的三个花瓶就是自己捏的,即使奇怪了点,也越看越顺眼。
到了店里,佳艳果然在看食谱,错开的木凳空空的,随着冷清一起沉默。
“佳艳,我先去捏个花瓶了,你继续看吧。”她朝我点了点头,我也不客气直接就拿了块品质不错的白陶泥。
毕竟我有将近一年的经验,做起来还是顺手的,不一会儿就成形了,细长的颈,扁圆的底,添上青蓝色的几道纹路,又是一个未枯的花安身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