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潜入叶宅
祁风从那天后一直忙于调查,我手头上的工作只增不减,一个午后,祁风call来一个电话,约我在一所咖啡店见面。
他真的忙坏了,顶着一头杂乱的短发,虽是西装革履,却是脸色苍白,双眼布满了血丝,这憔悴的面容,与咖啡店的氛围格格不入。
“祁大哥,是委托有线索了吗?”我轻声询问。
他叹了口气,不语。
这次的委托,可以说是我们事务所开办五年来,接受的严重性最大、牵扯的人最多的一次委托,祈风肩负的压力可想而知。
“到底怎么了,祁大哥?”
这些天我也没出上什么力,很过意不去,看到祁风这幅模样,我更是担心的不得了。
祁风烦躁的扯了扯乱糟糟的头发,表情阴郁,“线索断了,叶氏用钱买通了那些父母,让他们对女儿之死碱口不谈,就算是我一直坚持,他们也只是糊弄了事,简直是糟透了!”
“那委托的那对父母呢?”我忍不住追问。
祁风叹了口气,“迫于叶氏的压力,他们决定放弃委托。”
这下子我总算意识到了这件事的严重性,那对父母放弃了委托,意味着我们的工作可以告一个段落,可是,少女无故死亡的案件还没有结束,真正的犯人没有抓到,还会有无数个少女这样诡异痛苦的死去。
祁风烦恼的正是这个。
“有没有什么我能帮上忙的地方?”
身为侦探事务所的一员,我也想为这个案件做点什么。我不是那种正义感十足、满腔热血的人,但我能体会到那些死去的少女的悲哀,明明正值花季,却死的不明不白,还没体会到青春的美妙,一切就烟消云散了。
所以无论如何,我想出一份自己的力,为少女们讨回一个公道。
祁风若有所思的摸摸下巴,“晴,你是不是认识叶溪辰?”
我一惊,没注意自己的声音悄然提高,“你怎么知道?”
“别激动,我不是有意打探你的私事,”祁风一脸我就知道的神情,语气颇为无奈,“你啊,都是个成年人了,就不会稍微掩饰一下自己么?什么事都写在脸上,就是这样我才不放心你涉入各种调查工作的啊!”
我窘迫的低下头,小声辩解,“我才没有……”
曾经,有个人说过同样的话,只是物是人非,已不是从前。
些许是我的表情有些忧伤,祁风的语气也变得低沉起来,“晴,也许你曾和叶溪辰有过不愉快的回忆,但那些都过去了,犯不着跟自己过不去……”
我点点头,这一点我当然明白,过去的终究是过去了,重要的是珍惜现在。
“祁大哥,你是不是想让我去接近叶溪辰,暗中进行调查?”这个节骨眼上问我这个问题,他的意图很明显。
“……是……”他懊恼的抓抓头发,“我也是被逼急了,除此之外真没什么好办法了,这个委托我说什么也不想放弃,就算是努力到最后一秒也好啊!”
点点头,我深表理解,祁风真的是被逼急了。
要不要帮他呢?
我仰起脸,深呼吸。
去吧,为六年前的事情,讨个解释。我一直在逃避这个问题,也该是到面对的时候了……
在祁风讶然的神色中,我目光坚定道,“祁大哥,我去!”
祁风望着我良久,眼底浮起我看不懂的复杂情愫,“晴,祝你好运。”
……
我神色呆滞的望着镜子中的人,眨眼眨眼再眨眼。
真的太合身了!
简直就是为我量身订做的啊!
紧致的衣料,黑白分明,将我凹凸身材完全勾勒出来。头顶上的发箍恰到好处,性感之余,又添了一分可爱,我简直一下子回到十八岁。有钱人就是不一样,普普通通的女佣服,都做得如此别致。
“发什么呆!”
纤细的手指戳了戳我的后背,我蓦然惊醒。
“阿林,看,不错吧?”
我炫耀似的转过身,朝她丢了一个媚眼,笑靥如花。
“算了吧你,少臭美了!”她嫌弃的皱起眉头,“快点!今天你可要正式开始工作了,认真一点啊!”
这还用你说吗?我重重的点头,握紧拳头,对镜子中的自己做了个加油的手势。
女佣的工作无非是打扫卫生,照顾主人的起居。
鼎鼎有名的叶氏,在全国拥有几百家连锁店,饭店、商场以及多数豪华娱乐场所都归属其旗下,三年前,年逾五十的前董事长叶城宇将董事长的交椅全权交给他的大儿子,叶泽亚。
自那之后,叶泽亚成了所有人睡前饭后议论的话题,大众的瞩目。他仅凭一年不到的时间,将叶氏的势力扩展到亚洲多国,后来的两年内,相继进军欧美,创造了叶氏历史的高峰。在A市,叶氏这个名号,可谓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叶泽亚是天之骄子,出色的事业,帅气的脸庞,报纸杂志上随处可见,他的出名度远远高于任何一个当红明星,他的住处简直豪华到了极点。
西方的哥特式建筑,坐落于A市原本一个不起眼的郊区,而如今,多亏了这华丽的建筑,不仅带动了周围小镇经济的发展,还为失业的人口提供了稳定的工作。
叶宅每隔一个月就会召入一批女佣,我就是混在其中潜进来的。负责照顾的主人是叶氏四兄弟,按照年龄大小分别是叶泽亚、叶溪辰、叶莫非、叶然。
叶宅正中央突兀的红色建筑,是兄弟四人的住所。至于其他地方,还住着许多冠着叶姓之人,大都是落魄的归依者,顶着叶姓却没什么出息,还频频给叶氏召来丑闻。
真搞不懂叶城宇为什么要收留那些人吃白饭。有钱是没错啦,用在不该用的人身上真是浪费,据我所知,那些人可都是拿着从叶氏那儿拿来的钱大笔挥霍,沉迷于有钱人的游戏,无聊透顶。
一边擦着楼梯木质扶手,我一边小声咕哝,“给那些没用的人,还不如捐了,还能攒点好名声。”
而且,这么大的房子是怎么回事啊?
房子是用来住的,又不是用来让人迷路的,要是想让人迷路,干脆做个迷宫不就好了,害得我差点迷路……
小的时候总是向往着哪一天能住在这种大房子里,现在我是干脆断了这个念头,要让我住在这种房子里,甚至连自己的房间都找不到,还不如死了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