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心中有鬼
话说,胡胡站出来,神色有壮士断腕的决绝:小姐,你须得见一个人。”
“谁?”
“你以前的男朋友,李洹。”
我用尽我可怜的智商拼命想了下,也想不起在我鸡飞狗跳的人生出还有他这么一出。
未知即使恐惧。我不喜欢未知的东西,虽然我常常为美色所迷,但是听到这个不知所谓的称呼还是被吓得“花容失色”,马上气息奄奄,少了刚才那份会客的冲动。
“我不记得他了,叫他走。”
“这是你母亲的意思。”
“难道事事都得听她摆布?胡胡,我马上就满二十了,你到底是听她的还是听我的?”
“人有两条路要走,一条是必须走的,一条是想走的,你必须把必须走的路走漂亮,才可以走想走的路。这不是人在屋檐下么。”胡胡涎着老脸恳求。
“有无必定要见的理由。”
“这是李市座家的公子。”
啊,那个总上娱乐版的花花太岁!
若说这城里还有一个人比我这“拼命三娘”还臭名昭著,那么莫过于这位“多情柳郎”了。
不过中古自古就是男女不平等的社会,即使是女权运动如火如荼的今天,也没有我踩着他的尸骨被捧到天上去。
所以我的不羁被人称为“放荡”,他的放荡却被人宽容地称为“不羁”,我觉得人们真是白白浪费了上天给予的一双眼睛,不过也许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学得太过玄乎也不一定。
此人据说吃喝嫖赌无一不精,连最有名的黑帮与他也似乎有些瓜葛。
此人据说手段极狠,看中的东西,不论何种手段,都要得到手,坑蒙拐骗偷,死乞活赖,臭不 要脸。
此人据说极有头脑,却专干蠢事,太平社会打起匡扶正义,劫富济贫的口号,成立了律师特工队,组织些小混混,到处吹毛求疵,又用不法手段得来的证据加上指鹿为马的口才引得无数奸商尽落网,闻之而丧胆,两股战战,不得安宁。
据说因为他不仅拆穿他们,更打压得他们抬不起头,从人格上百般羞辱,直让人想要死去,不愿活过来。
据说不少为富不仁却没有作奸犯科,也没有官商通奸的,他竟然也不放过,口中还振振有词,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雁过拔毛,何况你们要当一只一毛不拔的铁公鸡,就让本少爷给你们褪褪毛。天凉好个秋,凉快凉快。
据说此人亦正亦邪,人封“明教教主”雅号。出入随行,都是呼朋唤友,排场极大,简直要搞仙女散花,花开遍地。
据说此人大事不犯,小事不断。超过车,醉过驾,砍过人,骂过官,招过妓,却总爱打擦边球,好玩似的触摸法律体现。
不过胡胡说,传言未必是真,不管怎样,他到底系出名门,师从名师,到底也算个人物,据说此人鬼点子极多,赚钱的主意更是一茬接着一茬,源源不绝。
他没有说的是:只不过不小心脑子被门夹了,不知怎么突然抽起风来,也不肯用功了,也不助人为乐了,连在他的东家外公那里做的事也停了。整天海吃山海,招惹明星,勾搭寡妇。
而且此人最是狷介,整日一副目中无人的样子,连自己的老子也不见他放在眼里。是以这花花太岁虽然屡屡犯规,然大家都没有祸水东引,实行连坐,扯到他父亲那里去。
据说······
容我想想,我是怎么招惹上他的?
照理说这么个形象生动的人,我是不会随便丢到思想的某个角落,任其发霉发臭的。
可MM的。真是想不起。莫非是债主?
我脑海中涌现出一幅更加生动形象的话:某日我与他打麻将,手气太背,把自己给输了,债主冷笑一声:还钱还是还命?
我娇媚的朝他眨眨眼:你看我怎么样?
他上下打量我一番,邪笑道:小妞姿色不错,来爷香一个。
额,浑身鸡皮疙瘩都起了,丢了一地,扫都扫不完。
不过我觉得这个可能性很大。
难怪每次翻看报纸,看见他那副嬉皮笑脸,张狂放肆的模样我都觉得很是熟稔,想不到竟是旧识,难怪眼熟。
这厮怎么找来的?
且容我去看看。
“他在哪里?”
“在你房里。”
啊,都达到了登堂入室的地步了,难道我们关系匪浅,那我养病期间他弄出来的那些惊天动地的绯闻又是怎么一回事?我回来这么多天,他不闻不问,听之任之又算怎么回事?
拧亮灯,那水一样的灯光便像有了生命一般汩汩流动。
音乐随着淡紫色灯光一名一灭而像浪花一样四散飘舞。
我听到一个妖冶的声音这样唱:流成洪灾是我砂砾般眼泪/可是你说它并无钻石昂贵/红如红尘相散落又依偎/身躯已很累打磨更尖锐/无路可后退再三拨冷水/生过死过打赢这一仗一场/终于变得更加闪亮/你却又怀念我过去的模样/怀念那潮汐下柔顺的乖张······
我便自这浪漫的氛围中看到传说中的“李公子”。夏医生的涟漪还在心头荡漾,转眼便又遇到另一个长成妖孽般的男子,一时涌起“江山如此多娇,无数美男令我折断老腰”的感慨。
只是他身上妖媚之气太冲人,浑身一股人渣味,他大刺刺躺在我床上,肤色古铜,头发精神,额方鼻阔,眉如漆刷,眸光晶亮,顾盼间光彩熠熠,像一只骄傲的雄孔雀,一刻不停地显摆他的魅力。头枕双臂,嘴角歪歪,眉眼也歪歪,狐狸一样,轻佻地望着我,眼角眉梢俱是笑意,碎银子一样晃花了我的眼睛。
他在打量我,目光有些不怀好意,甚至有些猥琐。像是要脱干净我的衣服,看个一干二净。
我忍住面皮上的抽搐。
我也在打量他:他有着小麦色绽放金色般光芒的健康肤色,可惜太性感,必定是情场高手,指点间就毁人清誉,诱人入地狱;他有着日月星辰般夺目的眼睛,可惜好像太肤浅,只盛得下纸醉金迷,盛世繁华;他有着珍珠扇贝般整齐雪白的牙齿,可惜笑容太欠扁,浑身上下一股不是良人的痞子气;他有如梨花般浅浅盛开在两旁的酒窝,可惜太过精致,一看便是花花太岁,招惹不起;他有着如墨侵染般濡湿氤氲的头发,可惜桀骜不驯,四面八方凌乱张扬。他的英俊本来女性化,但是叫那斜飞入鬓的浓眉,刚直挺立的鼻梁,干净利落的脸部曲线,以及修长挺拔的身形又生生区别出性别来,以至于在这一组矛盾中,让人觉察出些魅惑与邪恶。妖人,我心里这样结论。
妖孽年年有,今年特别多。
我隐隐涌起不安。这都找上门来了,是不是像那洪太尉放出梁山好汉英魂一样,妖孽就要为祸人间,霍乱百姓,荼毒生灵。
小生怕怕。
这样的人本该日日走进娱乐小报,可是他居然找上门来,告诉我,他是我男朋友。我打死都不会相信是重拾旧情这档子鸟事。
“喂,呆子,看够了没有,看过了就过来让本少爷抱抱,本少爷想死你了。”此君语不惊人死不休,叫我下巴都掉下来。
我一下子拍掉他的咸猪手,目光灼灼盯着他。
“我不是你女朋友,那什么顾小姐,唐小姐,张大牌才是你的女朋友。我给她们提鞋都欠妥。怎么会是你女朋友。您是梦游了。还是走错了?”
此君认真地捧起我的脸端详了半天。好像真的是自己弄错一样。良久才放下,拍拍我的头。
“傻丫头还是这么风趣,本少爷真是喜欢。你不会是吃醋了吧,怎么可以要你给她们提鞋呢,该她们给你端水递茶才是。”
得了。这人还真是病得不清。想享受那封建社会的齐人之福了。我的脑海中又臆想出他酒色过度,脸色蜡黄的样子。我觉得我真是邪恶极了。
我挥一挥衣袖。
“你先出去吧。”
“难道泥鳅不想和我叙叙离别之苦,相思之痛,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我都想你想得腰围可以当跳绳跳了。你真忍心。”
“出去。”
“哦,我懂了。你是不好意思了。都老夫老妻了,还害什么羞。泥鳅真可爱。”
“不,其实我怕我一个没忍住,发生暴力流血事件。”
胡胡说,淡定,淡定。此君只是语言风趣,性格随和,不拘小节,慷慨大方,洒脱率真,至情至性······他也说不下去了。
我一声冷笑。
语言风趣?对,可以瞬间逗得那些的莺莺雀雀笑得花枝乱颤,笑得满脸牙齿;性格随和?对,朋党成群,酒池肉林,我当年那些招对他来说简直是小巫见大巫;不拘小节?对,在我家蹭饭也容易,夜夜笙歌,有时战况还蔓延到我家;慷慨大方?对,花钱如流水,真把自己当太子爷,名牌衣裳品牌车辆,早餐非是茹云阁的面点不吃,吃饭没有好酒是下不了口的,美人儿香槟也是助兴必不可少的;洒脱率真?他那叫任性妄为,留学归来便不肯工作,仗着祖上荫庇,不可一世;至情至性?他那叫风流成性。沾惹一大推燕瘦环肥,偏偏以为我是“双儿”,贤良淑德,能忍常人所不能忍,能把那群追杀他的女子收拾得服服帖帖。
老天果然是公平的,智慧与皮囊即使兼得,道德也会失衡,虽然也有例外的,比如夏医生,夏无桀。
真不知这样寡廉鲜耻的人怎么会有人拿我们俩相提并论。我是我,他是他,山羊不跟狗一家。与他一样的声明简直是侮辱我,抬高他。
他说:你也不看看我怎么会变成这样的,我是为谁才变成这样的。
当时我不以为意,直到后来想到,才百感交集,不胜唏嘘。
不要自以为是
以为你只要他安慰
不要自以为是
以为眼角眉梢只是种点缀
若他不是脸色明媚
谁会想入非非
若是容颜都烧毁
还有没有没有所谓
若是不再管他像谁
可称得上有情
若是心中有鬼
他便一直甜美
眼角眉梢
绝不只是一场误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