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往事并不如烟
我不是不知道自己生了病,但也许正因为如此,我才打定注意索性破罐子破摔。人生得意须尽欢,今朝有酒今朝醉,我所有的不过是青春,总归要短命,何必兢兢战战,要死要活?不如跳舞,不如挥霍。
胡胡说:丫头,或许你该随我姓。
我说:也姓胡?那叫什么?
胡胡“嗯”了一声,一本正经地说:对啊,姓胡名来,便叫胡来。你可觉着中听?
我笑得花枝乱颤,笑声如打碎的玻璃,“叮叮咚咚”,倾泻出来,一发不可收拾。
胡胡越发宠溺地看着我,年岁抹去了他的盛年,却更加打磨出他温和中庸的气质,仿佛是河谷里的石头,经历过大浪淘沙,此时已是玲珑剔透,圆滑饱满,滑不溜秋,实在是个狡黠地老头。
胡胡是倪家一人之下的管家。我是倪家即不受宠的小姐。
真是个奇怪的组合。
管家胡胡崇尚佛法,他不仅容我胡来,而且坚信我终有一天会自一个极端走入另一个极端,改邪归正,浪女回头金不换,从此大彻大悟,平平安安度过余生。至于我的玩世不恭嘛,他宁愿相信那不过是一层保护色,保护自己免遭冷漠之人的伤害。他屡屡拉我进庙倾听禅音,拜读佛理,或是添些香油钱引得寺里住持亲自慰问,拉着我的手递给那些双目永远是微微阖上,好像永远处于混沌中不曾睡醒的和尚们,小心翼翼地听他们叙说我光怪陆离的命运。奇怪,大师们不知是否参禅的时候读的同一本书,每每内容都大同小异,是是而非,大打太极。
这不,今天这位大师如实说:
“此女骨骼清丽,前庭饱满,下巴圆润,本是富贵之命。”废话,鲜衣怒马而来,管家司机伴随,不是尔等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吗?
“奈何眉骨太高,眉目被红痔所累,手纹杂乱无章,执念太重,入红尘太深,如不忍痛斩断,实在是害人害己,得不偿失,切忌执着,否则实在不是一帆风顺的命。”我冷哼一声,若是一帆风顺,又岂会乖乖就范,坐在这熏死人的屋子里,听你神神叨叨。
这大师听我不以为意,极不安分在椅子上左摇右支,高深莫测笑了笑,不以为忤,当真大肚能容。
下一刻,他便使出杀手锏,带我到前院正殿的唱经阁。
纸烛燃烧,白雾缭绕,人的脸在里面看不得真切,那三人多高的金身大佛无喜无悲,高耸入顶,破顶处阳光熹微破窗而来,照得一室金光,又有中空的地方,雕梁画栋,互为勾当,投下大片大片浓烈的阴影,一半光明,一半黑暗,便像是天堂和地狱一般,恍恍惚惚不似人间。
那佛祖眼眸也是半开半闭,含笑看一眼蝼蚁一样渺小的芸芸众神,表情很是得意。
和尚们下巴头顶统统剃得干干净净,油光可鉴,清晰地映出周遭的芸芸众生相。
钟鼓清越。和尚们仿佛提刀在手,把众人的贪嗔痴都剔除得一干二净。果真干脆。
他们的刀就是口中吟唱的经文。
“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密多罗密多时,照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舍利子,色不异空,空不异色······”
说得极慢,且整齐划一,字润如珠。我闲得发慌,那字就掉进耳朵。我不大懂得这些字是什么意思,只是觉得听着这些话,心里就渐渐安静下来,也不觉得坐立不安了,也不觉得恐惧了。呼吸也跟着和尚的话语声走,越来越悠长缓慢,浑身舒坦,轻得像一朵浮云,马上要飞起来,迷迷糊糊似是奔走在乡间丛林,手一伸出来,便拉了一只宽大温热的手。那人眉目炫然,氤氲如水般,仿佛一荡漾就避开了,我看不真切,只是随着他一口气跑出了好远好远,穿过桃花林和溪水,花瓣落了满头满脸,溪水也湿了衣裙鞋袜。
近了,近了,更近了,马上就要看见他的脸了。
突然一个女人“嘤嘤”的哭泣声传来打断我的“春心荡漾”,她已经哭得梨花带雨,我不知她缘何这样伤心,她的脸还算干净,但到底看得出妆容侵蚀过的痕迹。我的心被她哭得乱透了,气也走得不匀,和尚们的话还在耳边,却和身体没关系了。
“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识,亦复如是。舍利子,是诸法空相,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是故空中无色,无受想行识,无眼耳鼻舌身意,无色香味触发,无眼界,乃至无意识界。无无明,亦无无明尽,乃至无老死,亦无老死尽。无苦集灭道,无智亦无得。无所得故,菩提沙锤,依般若波罗蜜多故,心无挂碍,无挂碍故,无有恐怖,远离颠倒梦想,究竟涅槃。”
这话里有我听明白的了。无非是不牵挂就不惶恐,这一辈子就可以放心了。
但我不喜欢这种和尚调调,真要割舍了牵挂的,悲哀可能不再叫悲哀,但快乐还能叫快活?什么都不求,闭着眼睛念经,眼睛一闭这一辈子都过去了,那还要不辞劳苦,投胎转世,干什么?生都没什么意思,不如自挂东南枝,死了干净。
越想越不服,把自己的事情颠来倒去反反复复往这上面想,还是觉得自己的活法虽然不大受认可,但总比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来得有滋有味。
我本是凡尘中人,便要睁大眼睛,不忌荤腥,洋洋洒洒活下去。
如果胡胡知道了我心中所想,知道这庄严神圣不止没有让我得道升天,反而更加堕落,不知该哭该笑。
然,我不动声色。
我说,胡胡。怎么办,我好想被感化了,我觉得好想哭,有无穷无尽的泪水想要流出来。看着这肃穆之气,真想遁入空门,不问尘世。你说好是不好?
说着我当真留下几滴猫尿,不为别的,只为这烟雾吹进眼里了,这次是实话,可不是小说里煽情的欲盖弥彰。
胡胡登时惊得魂飞魄散,我料想若不是这几尊大佛还镇守着,想必他早已“七魂荡荡,三魂幽幽。”就此沦为雕塑一类作古的人物。胡胡马不停蹄推搡我出了寺庙。
我忍住笑,忍住脚腕被扭了一下而传出的疼痛。及其认真地说:胡胡,真的,要不我们这一对忘年交,便从此在这里落地生根,参禅悟道算了,不然,又省得我出去祸害人家,害你左右不是人。
胡胡更是脸色惨白,老头儿护犊心切,根本不管真假,扔我到车上,绝尘而去。只留下莫名其妙的大师脸上丑态毕露,额上青筋毕现,追跑着要算命钱。哎。这年头谁都不易啊。
但一出寺门,我便原形毕露了,转瞬还为尘世一俗人。三教九流,无不结交,欢场等于欢畅也;作奸犯科,无所不至,刺激引发乐趣也;旁门左道,无一不通,不知这算不算得兴趣广泛呢?是以,我这“混世魔王”的名头竟也渐渐响亮,总有造访狐朋狗友被一群惊慌失措的大人赏一顿闭门羹,碰一鼻子灰的经历。而那些自诩上流社会的妇人们,也每每这样教训自家孩子:不听话,将来便要像她一般猪嫌狗弃,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我简直怀疑与我一辈的这些小家碧玉以及大家闺秀们是否从小听着我这个反面教材长大,不然何以出落得这样千篇一律,举止端庄,却总归与我格格不入。
瞧,我就是这样的本事,明明是我与她们合不来,偏偏一副世人皆浊我独清的清高嘴脸,活该被孤立。
其实说来,我还真是委屈,我不过是抢了张家孩子的钱给了李家穷鬼,这不是劫富济贫么?我不过是拍了一脸正气的教导主任办公室里手*的照片,我不是拆穿伪善者,警告学校那群小羔羊么?我不过是看某个三流明星对我左邻右里卑躬屈膝,忍气吞声,而把他从某人身下解救出来了么,怎么就传成我滥交鬼混了?我不过是不喜欢踮着脚尖做学那群傻逼天鹅引颈长鸣的野生态罢了,为何说我糟蹋艺术,俗不可耐?我不过是收了一群被人遗弃的野猫罢了,为何说我举止怪异,性情诡异,有疯癫之象?
幸好胡胡力挺我,叫我出行慈善,为我正名。其实清白什么的我真不在乎。有句话叫什么,我走我的路,你要敢管,小心本小姐叫你无路可走。
胡胡自我姥爷那辈开始,连同母亲及我,已为倪家效忠三代,年届花甲,却精神矍铄,治家严谨,赏罚分明,内务外交,统统包揽,不遗余力,堪称功臣。而且不仅出得厅堂,亦入得厨房,所做佳肴,不是普通的餐馆可以与之媲美的。连母亲也要对他礼遇三分。他平时只板着一张脸,我却不怕他,而且与他最亲厚,我感觉他喜欢我,不然谁肯讨好一个孩子,而且是一个不受宠的孩子?我们感情深厚,亦师亦友。有时他叫我泥鳅,我叫他胡胡,以示亲昵。他看着我长大,父亲离家后,更是至母亲的冷漠处为我撑起一片天地。我天不怕地不怕,单怕他看着我哀伤的模样,而他则最怕我自闭。少年已识愁滋味,一不开心就不声不响将自个儿幽闭。而且我嗜酒,我的顶大的本事是偷一瓶母亲珍藏的年纪比我还大的红酒,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然后在宿醉中不愿清醒,一直睡下去。直到母亲怒气冲冲举着棍棒找我算账。我从不屈服,咬紧牙关,一一承受,使我从她毒打咒骂中解脱的是管家胡胡,他走过来,明明绷着脸,明明是个头发花白的小老头儿,我却觉得他光闪闪似孙悟空骑着七彩云。
我常常摇着他的胳膊:胡胡,胡胡,你可有孙子?
胡胡摇摇头。
可有儿子?
胡胡继续摇头。
侄子呢?
胡胡哂笑:你这是要过问我的家谱?我经历动荡,大饥荒,全家都饿死了,亏得老爷救我出来,哪还有什么亲人。
我于是索然,然后继续摇他的手,岔开话题:这可如何是好,小女子无以为报,只有以身相许,嫁给你家小辈,你这样不是陷我于不仁不义吗?
胡胡于是哈哈大笑,笑声一抖一抖,很有节奏,弦乐似的,极有章法。
母亲常年不在家,即使在家也从不拿正眼瞧我,多年来,唯一对我不离不弃的是他,所以我没有像对待其他佣人一样丢个把枕头过去,或者将花瓶直接招呼到别人的脑袋上。更没有过颐指气使,蛮不讲理的时候。如果世上还有一个人可以打开我的心门,走进来,便是这管家了。
佣人来来去去换了几批,大都因为我这个大小姐脾气太坏,而且打了人还一副无辜的样子,放声尖叫,伪装受害者而苦不堪言,纷纷辞退,连高工资也不要了,一副逃命的样子。
这宅子老老,是上个世纪留下的一套古色古香的木楼,楼高三层,依山傍水而建,起居厅堂,回廊饭庄,阳台天窗,镂花篆刻,无一不匠心独运。瓷器家什,亭台交椅,无一不是个中精品。花园秋千迎风,中央喷泉入湖,百花次第而开,四时皆有各色剪花插于书房案头。无一时见荒凉,无一时不繁华。
只是园大难免幽静,尤其夜深人静,蝉躁鸟鸣,树叶裹风,茂林修筑,香气袭人,湖色幽静,倒影更迭,月光哗然,清流而下。居于古宅,个中滋味,非住进去放能一一体味。据说它继承自我祖父的祖父,一踩在上面便吱呀作响,配合我的高分贝女音,房子里的灯明明灭灭,声嘶力竭的笑声,如沐风栉雨,颤动不已。逃回去的女仆看似纯良,实则都免不了女人八卦异常的天性,纷纷挺身而出,一一证实:倪家小姐患有什么歇斯底里症,一发起病来,似妖魔附身,双眼血红,头发倒立,面目苍白如鬼,便是电视里人人惧怕的贞子也比她能见人些,真是活见鬼,死也不要回那地儿。怕有去无回。你瞧那湖水惨绿,莫不是吸了人气,滋生妖孽的?而且,他们神秘兮兮地相互凑近:她极爱养猫,半夜一屋子细小的婴儿般的呻吟,真让人发疯。可惜倪夫人如此精明强悍的女人竟养得这样一个女儿。这后面一句算是重点了,也许我这一切毛病放在普通人身上倒也罢了,却不曾想,我如高僧所言,生长在富贵之家,这一下置于众目睽睽之下,再无所遁形,是啊,凭什么你这品貌全无,神经兮兮的烂泥鳅可以攀上高枝,作福人间,凭什么我才华横溢,姿色殊异反而要对你百般讨好,低你一等?
事实证明。这不是一个拼爹的世代,而是一个既拼爹又拼妈的时代。我得遇这样的妈,真不知上辈子积了多少阴德。
连我也觉得我无形中丢了母亲的脸,幸好她任我自生自灭,不管我方扁椭圆还是三角形,从不过问,不然见了她我岂不要把头埋到地底下?而且她从未像她朋友那样把自家女儿打扮得花枝招展,带出去接受众人的赞美。她是个死要面子的人,在我的记忆里她永远衣着光鲜,妆容精致,穿市面上绝无仅有的蓝白黑冷色系列衣裤,身姿绝对比那些裹着裙装皮草的妇人来得玲珑,眉目如画,额阔鼻挺,下颚圆润,正是相士所说的大富大贵之相。这女人果然厉害,不仅外秀,更有内涵,精神干练,办事雷厉风行,未达目的,无所不用其极。为求成功,无孔不入,不管官界还是商界,倪夫人长袖善舞,势力盘根错节,没有她不能攻克的堡垒。他拥有一大批对她唯命是从的臣子,又有一大群蜂蝶般氤氲不止甘心为其抛头颅,洒热血的追求者。一个女人离了丈夫,不但把祖业发扬光大,还做到人人敬仰,个个称绝,连我也要拍手赞叹。总而言之,她便是黑山老妖的势力加上天山童姥的魅力,多智而近妖。
唯一败笔,便是私生活过于糜烂,她当着我的面带回各色男人来,当着我的面与之调情,她有时与他们过夜,有时不,他们把她当女王,鞍前马后,花样百出,恨不得跪下来,亲吻她的脚趾头。这些聪明睿智的男人商量好似的,统统对我视而不见,仿佛我是一个隐形人。
只是每一次倪夫人却要问我:你看这男人如何?
我说:“太媚了。画上眼妆腮红就可以登台唱戏了。”她瞪我一眼,狠狠地。
我说:“皮肤太白,赶上死猪皮了。好像这段时间猪流感盛行,您保重身体。”她继续瞪我。
我说:“太嫩了。都可以做我哥哥的。不过最近时兴老头啃嫩草。”她再瞪我。
我说:“你确定这是个男人,不是那叫‘金刚’的大黑猩猩。”她目赤欲裂。一瓶啤酒就扔过来。正砸中我的嘴角,有腥甜从里面溢出来。我吐了一口唾沫。全是血。但是她的神色依然。心安理得地继续抽烟,一点歉意也无。仿佛在笑我活该。我不懂得讨好她,这是事实。
虽然她最后大抵赶走了那些被我抨击的男人们,但是不阻止她继续带回新的作品供我参评。
我觉得她是魔鬼。
于是我这样说:“不论是谁,统统比不得我爸爸吧。要不您把他接回来?”
倪夫人怒极反笑。她笑起来的样子,像一朵带血的杜鹃。
她说:“你,休想。我要忍受孤独,你便不能独自幸福,这是你做我女儿的代价。”
她的目光森寒,断了我炊烟,关我进酒窖做成的黑屋,几天后才放出气息奄奄的我。墙上有手指甲深深刻着正字,比划不一,力道不一。已经刚好一百划了。不多不少,正好二十次紧闭,我觉得我忍够了,不想要再忍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