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雪荒(一)
到了后来,在阿丑的那个不断循环的梦里,野草们还在疯一般地生长,驰骋的风似乎能把绚烂的光线锉成彩色的尘埃,彩色的尘埃又将要在风里翻飞,上演自己的轮回。
荒原上的梦境总是这样循环着就又出现了。
这几次阿丑能看得比上次更清楚一点了,他看见那个人身后的披风被风吹得很高,还看见那个人的额上眉间有一朵赤色的火焰,如同他眼里的火焰一般妖艳。
阿丑之所以叫“阿丑”,是因为他生来额上眉间就有一块六角形小白斑。在一个落雪纷飞的清晨,从枯城之原赶马回来的度莫从家门口捡到他之后,发现孩子的眉间有一块白色印记,而且身体瘦弱,度莫觉得奇丑无比,索性就叫他“阿丑”了。
阿丑刚被抱进家门,度莫就发现自己的妻子因为难产而死,于是便对阿丑产生了憎恶,认为他是厄运与诅咒的化身,本来想丢掉年幼的阿丑,但是步风国师告诉他,务必要将这个孩子养大。于是阿丑的生活从此便陷入了黑暗。
在阿丑的记忆里,他自己始终都找不到任何关于他父母的任何印象,因为他的记忆里只有瑰丽绚烂的枯城和凶神恶煞的度莫,而当他每次询问度莫关于他父母消息的时候,常常都被他凶怒的目光吓退。
于是他觉得以后他就只能叫阿丑了,除非他离开枯城,然后自己给自己取一个好听的名字。
但是阿丑知道他是离不开的,因为他以为整个世界就是枯城,枯城就是整个世界,如果他离开了世界,离开了生命的载体,那他还会存在吗?
其实阿丑想错了。在巨大复杂,幻象丛生,子空间不计其数的的尘埃幻世里,枯城只是其中一个极其渺小的子空间罢了。
从小让阿丑不开心的是,绮冉和鹿其却有好听的名字。
绮冉是度莫的掌上明珠,顶着一头美丽的卷发,生得漂亮伶俐。她与阿丑一般年纪,十分喜欢做饭,她从十四岁开始,就硬要把家里的饭菜全包了,任谁劝也不听,尽管她做的饭菜实在难以令人恭维,但她总是乐此不疲。
鹿其是他们的邻居,模样虽然好看,但是看起来总有点胆怯和呆滞。他是个只在白天出现的孩子,因为每天当彩虹落下之前,他的祖母都要将他带回到自家的小屋里,直到天亮才让他出来。
鹿其他说自己从来没有做过梦。
十年前,七岁的鹿其和他那位又聋又哑的祖母从某个未知的遥远地方搬来,住在了度莫家的旁边,以在度莫的农场干苦力为生,但他们是自由的。鹿其和他的祖母从来没有提起过自己的来历。
他们三个从小一起长大,虽然他们俩不是对阿丑很好,但也从没有像其他的孩子们那样欺负和嘲笑过他。
在今年夏天的时候,有一次他们在田地里劳作累了,在田间陌上休息的时候,阿丑曾问过鹿其,问他有没有想过逃离,然后去自由自在地生活,就像羽鸢那样。
当时,在很大的一片田地里,种着成片的小麦,油绿的麦浪随风起伏,他们两人在田里除草。
鹿其回过头,慢慢地把一根绿色的麦草插进阿丑的后背,然后用奇怪的眼神看着他,就像看一只蠢呆的兔子,冷冷地对他说:“没想过,我就要和绮冉成亲了,逃什么离?”阿丑感到他后背的麦草带给他一阵冰凉。
阿丑突然想到,绮冉和鹿其这对青梅竹马的恋人即将要生活在一起了,他们的爱情将要被步风国师祝福。
他突然间觉得眼睛有点酸涩,差点哭了出来——绮冉虽然有些任性和刁蛮,做饭难吃,但长得还是很漂亮的,可他自己长得那么丑,还是一个奴隶,绮冉怎么可能会喜欢他呢?
但是很快他就又开朗了,因为去年冬天在他去枯城之原赶马的路上,见过比她更漂亮的女人,而且不止一个。
当时她们都裹着貂皮的大衣,行走在雪雾里,雪花温驯地在她们周围翩翩起舞的时候,一个个显得雍容华贵,不像绮冉,灰头土脸的模样,而且只有粗糙的衣服可以穿。
阿丑想,雪总会下的,但在下雪之前他总得做点什么吧,嗯,至少应该向可以留恋的一切道个别吧。
于是在彩虹即将消失,将城池和农场染成绚烂颜色的时候,他躲开度莫偷偷溜到了城池里面。
他匍匐在地上,就像虔诚的信徒一般,最后拥抱了曾有马戏团表演过的每一块空地和曾经放过烟火的每一条街道,拥抱的时候,他觉得浑身的伤疤都在微笑。
阿丑觉得,那应该是他在枯城过得最明媚的日子了。
两年前的新年,他曾被度莫允许,陪伴绮冉到城池里观看马戏团的表演和燃放的烟火,他清晰地记得,那天天气突然变得很温暖,马戏团的小丑很滑稽,城池里的烟火异常绚烂,他和绮冉都笑得很开心。
最后绮冉还把她吃剩的半块糖塞到了他的手里,于是阿丑觉得很温暖——心若春阳。
他等他拥抱完空地和街道之后,他便去找黎世道别。
黎世是枯城里唯一一个没有正经事情可做的人——他是一个乞丐,他曾经在阿丑流落街头时帮助过阿丑。
在阿丑十一岁那年,有一次因为他没有按时将玉米剥完,度莫便不允许他回家睡觉,尽管阿丑住的地方只是一个潮湿阴暗的低矮柴房,但至少要强过寒冷的荒野。
为了逃避寒冷和恐惧,阿丑便一路小跑从荒寒冷寂的农场到了还有些许余温的城池里。
那夜下着瓢泼大雨,还好黎世收留了他。黎世将自己仅剩的几个包子全都给了阿丑,他笑嘻嘻地看着阿丑,结结结巴巴地说:吃——你吃——
之后黎世带着阿丑在一个他常去住的废弃小屋里过了一夜。阿丑一直记得那屋子里干净的霉味,让他的呼吸比往常更加均匀而有力。
这次阿丑是在一个墙角里找到了黎世的。当时黎世正在仰着头数着什么,看见阿丑走过来,他便乐呵呵地笑了起来。
阿丑说:“我要走了,黎世。你要保重啊。”只有在面对黎世的时候,阿丑才会觉得很放松。
黎世只是眸子闪动了一下,阿丑从他的眼睛里看见了彩虹。对阿丑的话,他似乎无动于衷。
当阿丑转身要走的时候,黎世从他后面追上来,把一片萎蔫的樱璃花瓣放到阿丑的掌心里,然后那花瓣瞬间消失在阿丑的掌心里,阿丑的指尖散发出一阵淡淡的光芒。
阿丑愣了一下,但觉得时间不多了,他冲黎世笑了笑,便回头走了。
阿丑回去后自然被度莫一顿毒打,他听着自己的皮开肉绽的声音,看着自己的血将衣服染成樱璃花的颜色,他竟然感觉不到疼痛,反倒觉得畅快。
他心想,度莫你就打吧,反正我就要离开了,就要永远自由了,你已经囚禁了我十六年,总该够了吧?!
当今年的第一片雪花落下的时候,我就要自由了,他每天都要将这句话念叨上百遍。
阿丑总觉得他会像一阵风一样驰骋,穿过城池里鳞次栉比的木屋,越过农场里星罗棋布的草垛,然后欢呼着奔向向晚时天际的彩虹,在绚烂里遇见自由。
阿丑一想到这些,每次他都激动得眼角快要泛出晶莹的泪花,但他一直努力不让眼泪流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