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挂坠
林挽云大致知晓了此时匈奴王庭的位置,在内蒙古境内,大概离现在的呼和浩特比较近。
此时正值深秋,北方早已是残霜铺地,干冷异常。尤其晚间,加上夜里湿气较大,寒意更是浸入骨髓。
这几天,林挽云虽知晓阿千,阿邑二人的身份,但并未说破,阿千也如往常一样,闲时就给林挽云教起汉字,讲讲中原历史以及先贤圣人的故事,如那平常人家的夫妻一样,相敬如宾。
除了白天各自干活或者打猎觉得辛苦点外,生活也算是平淡祥和。
凡夫凡妇,偏安一隅,时光里守着这种静谧的烟火岁月,也不错。
转眼,时间已过半月。
有时候,林挽云会坐在阿千身后,看着他的背影,就会无缘由的感慨一番,张骞是谁,历史上谁人不知谁人不晓!
激动之余,她又不免害怕,到底为什么偏偏是她,从一开始她就在思考自己穿越过来的缘由,肯定不是无缘无故的,可是到现在,她都没有找出任何有意义的线索。
苦思无果后,林挽云在心里很不道德的,又很得意的想了这么一个结论,难道是自己与阿千,有着剪不断理还乱的几世情缘?
这种想法,说真的,太不要脸了....
林挽云在心里苦叫,都被那些恶俗穿越网文给带坏了。
她手里挽着兽毛,一点一点搓着,本来凌乱的兽毛,经她这么一撮,越来越细,搓到最后兽毛变短,再接上,继续搓,搓出来的线可以用来缝兽皮大衣。
林挽云会这些,并不是她有多厉害,而是秦晓墨小时候在家里,左邻右舍的阿姨们经常这么做,自己耳濡目染,不知怎么的,一上手竟然都会,当然,那位真正的林挽云,想来必是一位贤能的好女人。
天知道秦晓墨的动手能力到底有多差。
搓出来的线,又细又长,林挽云又把它缠起来,缠成一个像鸡蛋那么大的线团,放好,以备做不时之需。
做完这些,外面早已更深露重,夜风也在哀嚎。
她伸手压了压太阳穴,又抬起头扭了扭酸痛的脖子,锤了锤。
这样平平淡淡的生活,已经持续了快三年,林挽云自然知道张骞在匈奴前后呆的时间,13年,在被软禁的第九年里,张骞成功逃出匈奴营地,向西奔走,到达月氏。
那么,还有七年多的时间。
林挽云想着这些,眼光不觉又看向阿千的背影,轻声笑了。
阿千听闻,转身,看着林挽云,那眼神就似在问:挽云,你在笑什么?
林挽云起身挪过去,看了一眼桌子上的书简,对阿千说:
“看了这么久,休息一会儿吧,我帮你放松一下。”
“嗯,好。”
林挽云伸起手,拿中指压在阿千太阳穴上,不轻不重的按揉着,阿千闭着眼,嘴角带着笑意,一副很享受的样子。
良久,林挽云收手,坐好,阿千就说:
“不错,很舒服。”
“那自然,咱们传.....咳咳...你们汉族传统医术经脉学当然厉害。”
天哪,别激动,差点说错!!!
“哦?挽云还知道这个?”阿千笑着问她。
“嗯....是..有个汉人教我的,一个汉人俘虏,我忘了名字.....”
其实都是临时编的。穿越了一回,林挽云就差给自己颁个最佳说谎不脸红奖了.....
“虽然我不曾细细研究过医书,但对其略有了解,你的手法还算准,至少,我觉得很舒服。”
说完开始整理桌上的书简布帛。
“我也是略微会一点。”林挽云低眸轻声说。
然而她在心里说:“我们那儿的人,略微都会!”
收拾一番后,阿千说夜已深,赶紧休息,两人便很快入睡。
一夜安稳。
翌日。
阿千一大早就被附近其他匈奴族人喊去一同去打猎,阿邑坐在毡房旁将猎物的兽皮整理好,放进毡房内,百无聊赖的骑马游荡在原野上了。
林挽云站在马厩旁看着荡出去的阿邑,慌忙追过去,喊道:
“阿邑,去陪着阿千!”
“好!”
说完便调转马头,向阿千出去的方向狂奔而去。
林挽云走进毡房,坐在那张简陋的桌子旁,再次翻动着竹简布帛。竹简的质地很古朴雅致,上面除了一些原有的文字外,旁边还有一些细细麻麻的小字,林挽云想这应该是阿千看的时候做的批注。
“总不会是无缘无故穿过来的吧,那我还怎么回去!”她将那些都翻看了一遍,无果,趴在桌子上无力的说了这么一句。
至午间,阿千回来,肩上扛着一只狼。
林挽云被吓得将本已迈出门的脚又收了回去。迟疑了一秒,最后还是走了出去,站在那只狼的尸首旁,阿千抹一把脸上的汗,接过阿邑递过来的刀,开始一点一点,小心翼翼的解剖狼尸。
“这是一头公狼,蛮力颇大,我与阿邑合力,用了一些工具才将他俘获。”阿千一边解剖,一边说。
林挽云看着阿千熟练的手法,点了点头。
“太险了,若不是阿邑善射,一箭封喉,估计遇险的便是我。”
林挽云瞬间明了,猛然抬头,看着阿千严肃的问:
“他们呢?”林挽云知道,这其实是明知故问,那些族人怎么可能会无理由的找阿千去打猎。
“见我被狼围着,就跑了。”这样的答案林挽云不觉得惊奇。
“没关系,人没事就好!”林挽云那袖子给阿千擦了擦额上的汗,关切的语气让阿千心里一暖。他停下手中的活,对林挽云温和一笑,这一笑,林挽云觉得,就算心肠再硬的人,也会被它软化。
左谷蠡王暗中将那天偷肉的人传去,希望他可以帮他干掉阿千,那个人本就将阿千他们怀恨在心,有此机会,必然不会放过。
匈奴人一直以来就是直来直去的性子,可是这次为了杀一个汉人,却弄的这般曲折,让左谷蠡王心里更不是滋味。
引狼杀死阿千,即便单于怪罪下来,左谷蠡王也只是说阿千外出打猎被狼咬死,怨不得他,就可息事宁人。
于是今日一大早,那人便带领其他人,喊了阿千一同去打猎。阿千见是那日偷肉之人,心生疑虑,但听那人言辞恳切,悔改之意也不像假的,本着知错能改,善莫大焉的信条陪同他们去打猎,谁曾想.....
阿千与狼打斗现场林状况到底如何,挽云不知道,她只知道最后阿千赢了,还把狼的尸首给带回来了。
林挽云心里暗暗骂了几百遍左谷蠡王,心中虽然不爽,但也没有办法,除了单于和左贤王,谁又能把那位左谷蠡王如何,林挽云见阿千不再多说,也就不再多问,于是就听阿千的话,将剖下来的完整的兽皮拿去洗。
午后闲余不多赘述,到了傍晚,烟霞漫遍苍穹,秋意瑟瑟,孤寒的冷风卷着枯黄的草枝落叶,沉沉浮浮,飘向更远处,月亮早已在头顶,待太阳落去,好留它在世间绽放。
毡房里,阿千,林挽云坐在书案旁,一笔一划的练着字。因为身着胡服,阿千觉得直接盘坐着比较方便,就一直盘坐着,而林挽云则是跪坐在一旁。
林挽云写着自己的名字,边写边念,此刻,手腕早已酸麻。阿千总是能看见林挽云练字时拿笔不对的地方,于是将自己的手搭在她提笔的手上,用力写下一个“汉”字。这个字,林挽云稍微认得。
“这个字就是大汉的汉....”阿千似是被什么牵动,不再言语,思绪飘远,林挽云知道,他应该想起了他来此地的使命。
“我听族里的人说,汉朝的长安,是一个非常神奇的地方,是不是?”林挽云问了阿千这么一句,以免阿千神思忧虑,其实,她更想知道那个开创盛世局面的汉武帝时期,长安到底是怎样的。
“哈哈哈...神奇倒谈不上,但我绝对敢说它的雄伟,天下任何一座皇城也不配与之相比。”
谈及长安,阿千似是很开心。
林挽云听后沉默了,注视着室内闪烁的烛火,目光幽幽,心生向往,最后她放下笔,慢慢的说:“那到底是怎样的一个地方...”
阿千告诉林挽云关于汉朝的一切,林挽云也从未表现出不耐烦,相反,每次都像是在听故事一般认真的听他讲完,这另阿千很欣慰。
“对了,这几晚,未曾看见你将那挂坠取下,以往不是取下挂坠你才会入睡吗?”
“啊??”
林挽云伸手朝脖子摸去,是有一副挂坠,之前并不是没有注意到,只是林挽云在现代,脖子里经常也戴着一副挂坠,早已成习惯,所以也并没有去太注意。
林挽云将挂坠取下,拿在手里,一看便傻眼了,这幅挂坠与她在现代戴的挂坠一模一样,秦晓墨小时候,她爷爷就把一副粉色芙蓉玉挂坠给她,并严令她不得随意取下,秦晓墨向来听她爷爷的话,自然就未曾取下。
这是一副很普通的挂坠,芙蓉玉是蓝田玉的一种,通体呈淡粉色,向来受世人的喜爱,不过她的挂坠制作并不算精良,但质地绝对纯良。
一次她在暑期出游,至北平一处古玩街,莫名被人跟踪了一路,安全起见秦晓墨报了警,最后才知是个误会。
那人是古玩店的老板,说在市场上看货如此之久,从未看过这么一件纯良的芙蓉玉挂坠,还说有所唐突的地方,请小姑娘不要误会等等....
以前只知自己的挂坠是爷爷所送,必须精心保护,至此又知道了自己的脖子上挂着至少几百万的票子,秦晓墨就不淡定了,觉得自己的脖子在保护挂坠这件事情上,任重而道远呐....
现在,秦晓墨会穿越至此,似乎明朗了。
林挽云看着手中的挂坠,有些恍惚,到底,芙蓉玉挂坠是谁的?!
“云儿?”阿千叫她一声
“云儿?”阿千叫她两声
“云儿?”阿千叫她三声
“哎...!”阿千笑着摇摇头,什么时候自己的妻子开始这么自顾自的发呆了。阿千很想知道她在想什么。
“那个,每次取下来又戴上,很麻烦,你看这线磨损的太厉害了。”林挽云终于将思绪拉回来,回答了阿千之前就问过的问题。
“呵呵呵....”阿千笑了,继续说:“用你昨晚弄好的线,再穿上就是了。”
“哦...好好好”林挽云起身便去拿线。
阿千手捧竹简,看着林挽云的背影,忽然有种错觉,若是一直如此,也不错,但它立即就打消了心底的这个念头,他还有很重要的事情去做,不可以消弭于此。
我答应你,待繁华落于心口,我便和你缱绻于盛世尽头。挽云,你可以等我的,对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