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血的过往
青山绿树,流水人家。旭日东升,万物复苏。
红砖绿瓦之上,长长短短的黑色烟囱里缭绕而升的袅袅炊烟,混杂在初春的雾气之中,朦朦胧胧地一片,将整个小村落笼罩在一片白茫茫中,如梦幻一般。
在落日河的河畔,七八个活泼俏皮的小孩在岸边的草坪上相互嬉戏,河里还有三三两两的老妪在浆洗衣服,不远处的田里青年男子在劳作,再远些的栈道上,依稀可听到低沉的牛马嘶鸣声,那是前往城里运送货物的小商贩在卸货。
林林总总,勾勒了一幅与世无争,和谐欢恰,黄发垂髫,怡然自乐的田园耕作图,却是一番人间乐土的景象。
“狗蛋,二柱子!回家吃饭啦!”碧绿的小土坡上,一个身材干瘦,肤色黝黑的中年妇女对着河边招手。她头裹头巾,身披围裙,显然是刚刚从厨房中出来,还没来得及摘下做饭的物事。
那两个被点到名的小孩子顿时欢呼雀跃,撒开脚丫子向自己的母亲跑去。
剩下的小孩子,见到这二人被他的母亲叫吃饭,想必自家的饭也差不多好了,也纷纷往自家的方向走去。
偌大的草坪之上,此时只留下一个身材瘦弱的小男孩。
他面色土黄,四肢纤细,看起来弱不禁风。在亲眼目送自己的玩伴离去之后,心里不免起了落寞之情,不禁默默落泪。
那个最先跑向自己母亲的名为“二柱子”的小男孩见状,似乎有些疑惑,扭头看了一眼河岸上那个孤独娇弱的身影,小孩子心直口快不由问道。
“娘,小耗子他今天也不回家吃饭吗?”
那个农妇怔了怔,沉默半晌摇了摇头,眼中闪过一丝复杂的神色——怜悯、厌恶还有畏惧。她轻轻抚摸二柱子的脑袋,柔声道:“他家的事,也就那样了。你也不要跟他靠太近了,多跟其他人接触。”
小孩子童言无忌,脱口问道:“为什么啊娘亲。”
农妇顿了顿,脸色有些许悲痛,看了一眼四下无人,贴近二柱子的耳边轻声道:“苦命的孩子啊。他一出生就没了娘,天生克亲,村里的人都说他是扫……”
“咳咳……”一声刻意提高音量的咳嗽传来,农妇抬头一看,就在她身后不到三丈的地方,站着一个大腹便便的中年男子,他看起来身材臃肿,油光满面,一脸的肥肉把眼睛都挤成了一条缝隙,此时,正凶神恶煞地瞪着她。
农妇脸色一白,立刻噤声,仿佛自己不敢直视那个人,低头不知嘟囔了一声什么,拉着自己的两个孩子快步向家里走去。
那个胖男人看着女人走远,冷哼一声,一手提着一坛酒,一手提着一只香气四溢的烧鹅,向河畔走去,扭头对着那个孤独的影子大笑:“石头家的小耗子啊,怎么一个人在这。”
名叫小耗子的男孩闻言忽然抬头,擦了擦眼角的泪痕,会心一笑:“钱大伯好!”
“诶~乖!”胖男人乐的脸上的褶皱都挤到了一起,向着小耗子快步走去。
他看似臃肿肥胖,步履缓慢,然而这足足七八丈的距离却在眨眼间内走过,刚想伸手去摸孩子的头,却发现自己双手都拎着东西,哪里还腾地出手来,当即尴尬一笑。
小男孩也是开怀一笑,他的笑是那个温暖,完全发自内心的欢悦,仿佛这个胖男人就是自己的亲人。
自从他出生之后,娘亲虚脱而死,阴阳永隔,父亲铁打的身体也一落千丈,渐生隐疾。这一对曾经让村子里所有人都羡慕不已的金童玉女,在生下了这个孩子之后,就变成了一死一残的境地。村里的人都认为这个男孩天生煞星克父克母,与他亲昵之人都不得好死,是个名副其实的扫把星。
慢慢地,村民对他也就越发疏远了。只有同龄的几个孩子童心使然才愿意与其接触,却也在各自父母的叮嘱下不敢同寻常孩子一样亲密。
事到如今,整个叶家村真正待他好的,只有两人。除了那个将他视之如命的亲生父亲之外,就是这个父亲的生死之交钱大伯了。
他们的关系,比出生入死更为牢固。
据村里知情的老人说,大约在二十年前,钱大伯和父亲还是樱落帝国的士兵,那时候的叶岩声势如日中天,战力勇冠三军,以不到三十岁的年纪冲到了中将的军衔,世间豪杰,一时无两。
而与他关系最好的人,不是军中的智囊参谋,也不是他的顶头上司,而是火头军的一个胖厨子。其原因竟然是因为当年的叶岩虽然出类拔萃,锋芒毕露,却因为官途险恶总有心事,时常在闲暇之余去炊事营饮酒,这厨子又好生健谈,不免跟他说了几句,开导一番,几番来往后自然就熟了,貌似还有相逢恨晚之感。
到了后来,就是那次荒乱之灾。
那一年冬季,十一月十六日,黄昏,天还未完全黑下来。人类史上最大的劫难,出现了!
那天晚上,在沉寂了足足有五百年之久的人魔休战契约突然被打破,云天大陆上再一次出现了传说中曾经诛神的荒群和魑,数量之多,气势之大,足足达千具之数。
每只荒兽的体型都至少有三丈之高,大的竟十丈有余,有的飞天,有的遁地,各施异能,势如破竹,锐不可当。魔军黑压压一片碾压过来,排山倒海,遮天蔽日,仿佛要吞噬一切。
人们哪里见过这种场面,未战先怯,已然输了一半。
除了部分实力较为强悍的将士能够对他们造成一点威胁,平常的弓矢刀剑,巨石火炮对他们都毫无作用,当真是束手无策。它们作战毫无章法,甚至没有理智,有时候会为了分食一具尸体而对同伴大下杀手,而他们的进攻手段,只是简单的吃人。
对,只是吃人而已。
与其说他们在打战,倒不如说是一群饿死鬼出来觅食更为准确。
人的血肉之躯被他们的利爪尖齿撕扯,噬咬,化为一块块碎片,血雾一阵又一阵从未停歇地落下,令人触目惊心。
地狱,也不过如此吧。
鏖战,仅仅持续了一天。黄昏到破晓,只有短短的六个时辰。他们生性畏光,只能在夜间行动,或者说,只是单方面的夜间狩猎。
最后,它们近乎不死之身的生命力和千奇百怪的能力,让骁勇善战的樱落龙虎军终于也败下阵来。
那次血战之激烈可以用惨绝人寰来形容——血流飘橹,尸堆如山,遍地残肢,血肉淋漓。
整个阳城的城墙之下全是尸体,各种断指残骸呼啦啦丢了一地,肠子内脏贴在他人的尸体上,更是令人作呕,整条护城河被染成深红色。
那一役,云天一方前赴后继一共折损了二十万将士,其中多有精锐,自然也包括叶岩所在的叶家军。而荒兽伤亡多少,已经没有余力去计。
最终,龙虎军在天下第一剑府鼎剑阁和名门之尊云浮仙宗的援助下,总算是逼退了那不可一世的荒兽。不过,说是逼退那是较为委婉的说法,明眼人更相信,那不可一世的荒兽是在看到了破晓的第一缕曙光之后,才不约而同地撤退的。
那场血战之后,除了叶岩实力超绝勉强自保之外,余众皆殒命沙场,在逃命收拾干粮之际碰到了躲在酒窖里的钱一山,叶岩带着刚刚怀孕的妻子夕颜和钱一山同行,一路颠簸,途径千里,来到了这个云天南部的边陲小镇,避世隐居。
那之后,钱一山因为厨艺还在,在这个穷乡僻壤里开了个酒馆,因为菜式新颖,口味绝佳,立刻吸引了四方来这里码头驻足交易货物的商人,一传十十传百,他的生意蒸蒸日上,一人忙的不可开交还雇了几个伙计,到后来,甚至收了几个学徒传授了点门道,自己已很少亲自下厨了。
三年之间,钱一山在暗鳕城中开了五家分店,规模更加宏大,他退伍之后又没有事做,就一心投入酒馆运营,矜矜业业,这般打拼下来,也是腰缠万贯,成了当地小有名气的大商。
而叶岩,自从跟荒交手之后,身体的真元就在一点一滴缓慢地流失,在搬到叶家村的第二年,他的全身功力终于散尽,变成了一介凡人,只有身上那健硕的肌肉和错综复杂的刀伤剑痕,证明了他昔日的荣耀。
曾经,钱一山问过叶岩,以他的性格,即便是横尸沙场,也绝不会选择苟且偷生。为何那人,却要临阵脱逃。然而,在看到叶岩看向夕颜的目光时,他就知道了答案。
——他已经有了孩子,不再是那个无牵无挂的孤胆英雄,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那个尚在妻子腹中的血脉。
虽然世道艰难,但是人只要活着,总还是有希望的。
“我若不走,那日留下之后,又能做什么呢?多杀一只,两只荒?可是,那有什么用呢?我救不了我的弟兄,就像一杯水灭不了房子的火一样。”
“所以,我选择将所有的希望,寄托在他的身上。”
“夕颜她,也是这么想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