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当我第一次面临绝境后,一个人风尘仆仆地归来,没有告诉一个人我是有多难,只选择了一笑而过。
才离开两个月,这里已然面目全非。
楚非夜在业界混迹的风生水起;
梁晓落和苏叶城心愿所成,踏入了大学;
顾抹云内敛柔弱,竟是辍学,混迹社会这大染缸;
林繁肆无忌惮,却是静下来,准备再战高考;
高染天自己有清吧当家,过得逍遥;
至于秦戈,依旧居无定所,茫然处世。
而我,因高考落榜,曾经最珍视的伙伴渐行渐远,离开了这座城市两个月,现在终是选择回归。
国庆佳节,梁晓落和苏叶城趁假期回来,于是,我们这群人时隔半年多,终于再次相聚。自相识以来,这是我们分别最久的一次。
彻夜狂欢,只为释放我们昔日的不舍。
黑夜更黑,只会衬出月色的撩人。深夜,是人们心灵脆弱且最真实的时侯。
我本以为,分开那么久,我们这群人会有说不完的话。让我意想不到的是,曾经共处一室便会疯闹无忌的人,会有一天相顾不言。
我们齐聚高染天的清吧,外边大厅DJ震耳,包厢里却静得诡异。
我自顾开始讲述两个月的经历,眉飞色舞声情并茂,不带任何卡壳。
一个小时后,终于精讲完毕,直到我快要发狂,他们才都笑了。
经过所有人不知何时讨论过的结果,由可爱的梁晓落做了总结。
梁晓落理了理她那微卷的刘海,挽起可爱的微笑,环顾了大家几眼,才正经对我说:非墨啊,你比以前更透明了,恩,是更会表达了。
话音刚落,大家便刷刷刷的点头,而后便是原形毕露,疯狂数落我这两个月的杳无音信。
疯闹间,我顿然发觉,这些我希望安好的人,真的可以让我毫无顾忌地欲语泪先流,却又是能在他们及时制止的声音中破涕为笑。
记忆是深藏的海,无处不是宝藏。
还记得,离家出走的我们,坐在那片比直的杨树林里开怀痛哭了一夜。
九岁那年,我莫名的不想在家生活了,于是毅然离家出走,却因此相识了同样离家出走的高染天。
我们互相诉说着自己的苦闷与烦恼,尽管是初相识,却是有相见恨晚的强烈感应。
高染天说,他的父亲整天在外,几乎不回家,母亲日夜辛劳,甚至知道自己丈夫出轨,也竭力为其掩饰。
负气之下,他便胡乱跑了出来。
我告诉他,我是被小姨养大的,父母都没见过。
至今都记得,我没有任何怨言的对他说:我觉得我就该出来流浪,说不定哪天会遇到他们呢!
那时的我,不懂何为亲情;那时的他,不懂父母为何会形同陌路。
于是,我们只懂得毫无顾忌的彻夜失声痛哭,以宣泄着这世界待我们的不公。
孩子就是孩子,哭完了,就忘了。
最后,我们决定乖乖各回各家。
那时以后,我便只有两个朋友,一个是从小相识的林七月,还有一个便是他了。
我曾经天真的以为,这一辈子我们都不会分开。
葬礼上,所有人都在悲伤,唯独我和他面无表情。
还记得,那一天是高染天母亲的葬礼,到场的人很少。
高父忙里忙外,看起来颇是上心;只有我和高染天知道,一切都是做给旁人看的。
众人看见高父穿着一身庄重的黑色西装,捧着高母的遗像,连眼眶都微红;而我们却看见高父在葬礼结束后,毫不留情的将高母的一切物品付诸一炬。那时的眼神,是多么的弃之如敝履。
为此,高染天大骂高父,竟招来了狠狠的一巴掌。我看见高染天直愣愣的望着远去亲父的背影,眼里全是愤恨。那像是要杀人的表情,至今我想着都心有余悸。
那样的高染天,我是极其陌生的。
之后,我和高染天把高母种的所有白玫瑰移植到了她的坟头周围。
后来,本只有一座孤坟的小山坡,开满了白玫瑰。
印象最为深刻的便是那天葬礼结束,所有人都走了,只留下我和高染天。
孤坟前,高染天背着荒野,面朝遗像说:
“如果有一天,这里不再盛开白玫瑰,我也就离开了。”
自此以后,高染天辍学。
那一年,他十七岁。
因为不爱做梦,所以才会幻想。
记得,我从小就不爱做梦。
我想也许是因为和林七月从小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导致的。
我那飞扬跋扈的童年时光,当然少不了一个和我狼狈为奸的好伙伴。
和林七月的初相识便是打群架打出来的。那个时候,我们最多五六岁,就学会了如此了得的功夫。以至于在以后的那段轻狂岁月里,将此引以为傲。
多年间,我们无话不谈,我所有的好坏她都知道。那段相伴时光里,她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最信任的人。我永远都记得我素面朝天,和她击掌为誓的情景。
我以为,她永远都不会离开我。
后来,我们各自上了高中,终于不再日夜陪伴。偶遇见,我们也相顾无言,已见疏离。
她说,她不知道怎么了,觉得我们的世界已经相隔太远,不再属于同一片天。
再后来,我们再无交集。在她消失的那段时日,我自己都不知道,我是有多伤心。
总以为,我们是这个世界最亲近不可分离的人;总以为,我们定能相知相守;总以为,这个世界真的有永远。
真的没了她的日子,我懂得了,没有谁会一直在;没了她的陪伴,我懂得了什么叫孤单。
直到楚非夜如天神般的走进我的世界。
他就像电影里的男主角一般,说他是我的亲哥哥,寻找了我七年。更要命的是,我竟然毫不犹豫的就认定了他的真实。不问缘由,不顾前尘往事,扑进他的怀抱,只是在哭泣。
见到他的那种感觉,就好像是孤独漂泊的浮木,终于找到了家,我想,那便是归属感了。
于是,我在小姨竭力挽留的阻力下,毅然决然的离开了养育我十七年的家。从此,我便和楚非夜相依为命。
即使我们才相认,也没有过多的疏离。也许是因为血缘,我对楚非夜有种莫名的深深信任感。
我想,这便叫做命中注定吧。
那一年,我十七岁。
又或许,是上天眷顾我,将他们这群可爱的人带进我的生命。
高中三年里,我遇上了梁晓落,林繁,苏叶城,秦戈。
晓落可爱纯真,林繁果决不执拗,都深深吸引着我。
还记得当时苏叶城追晓落,我和林繁从中作梗,硬是将晓落保护的紧紧的。
如果不是晓落的倾心,苏叶城的执着,估计他俩还被阻着呢。
为了此事,作为苏叶城哥们的秦戈也受了不少苦。也因此,我和林繁从此被他称之为疯子。
犹记得,我和晓落还有林繁三人横行高中的日子,那是我毕生最美好的珍藏。我将永不忘却。
至于顾抹云,那样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女子,和我们相识,简直是这一生最美丽最不可思议的事情。
那是一个静谧黄昏的下午,我和林繁刚刚修理完几个向我们挑衅的女生,大获全胜,洋溢着得意的笑容,走在晓落等我们的路上。
途径一家小店,却见店内在争执。
似是店主和店员,女店主板着刻薄尖酸的嘴脸,怒斥着几步之遥的妙龄店员,忽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给了对面的女孩一巴掌。
可是,从始至终女孩都低着头,像是在道歉。一巴掌,使她本侧着的脸正好朝向了我们这个方向。
那是一张清丽古典不可方物的脸,没有泪水,只有一味的隐忍。
林繁最看不惯怯懦的女人,但更看不惯胡乱仗势欺人的女人。幸好被我拉着,不然又是一场腥风血雨。
我只是知道,那个女孩被打的和我正好正脸相迎,我似乎看懂了她的眼神,更懂得她那从未低过的背脊的坚毅。
她绝对不需要任何人去可怜她。
过后没走多远,林繁才大喊了句:我认得她!她不是我们学校高我们一届的才女顾抹云么?
后来,在校园里,我们每每相遇,都是以示微笑。我清楚的知道,很多次在学校我和林繁晓落被罚,都会是她在暗中帮助我们。
当我们三人行终于变成四人行,才急切的问起她为何会对我们这样好。
她说:我很羡慕你们可以在青春飞扬的年纪里做到毫无顾忌的玩闹,可以淋漓尽致的张扬个性。而我,却始终摆脱不了这幅最厌恶的柔弱相。
自那后,我们四人相伴前行,互相扶持,而顾抹云更像一个大姐姐一般关心我们。
也是不久后,我们所有人才知道,原来顾抹云和楚非夜早已相识。
不得不说,缘分,真的是一件很神奇的事情。
我不知道我们这群人为何会如此惺惺相惜,我只知道,珍惜当下的缘分,比什么都值得。
我也知道,正是我们如今正值青春的年纪,才会用尽全力去倾覆一段友情,一段朦胧的喜欢。
至少,所有的所有,即使以后不再拥有,我们也可以拿来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