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
归兮,归兮,我梦回兮,不见子
“是你救了本君吗.....”
一个身穿白衣华裳的男子,站在一处大坑里,看着坑里唯一的生物----一株小草,低语道,看不清男子的面貌,只看见一头直发顺直的在背后垂着,白色的袖口绣着靛蓝色的花纹,好似三千丝一般,牵住了谁的命运。
“既然如此,随本君回宫如何?”
男子的声音温和带着清冷,像是冬天的泉水一般,很好听。
草儿没有言语,只是柔顺的低垂着。
那日,温和绚丽,清风徐徐。
男子的身影如天神一般,尊贵的让人想要臣服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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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宫处,一身华服的男子看着缓缓成形的人儿,温声说道,
“从今日起,你便唤做凤尾。”
一身青衣的女子跪在他面前说道“谢天君赐名。”女子笑声如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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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面一转,忽的看到一手持剑的白衣男子对着一身青衣的女子说道,声音还是一如既往的冷漠,不过这冷漠带着刺骨的味道。
“你,当真要护他?”
看不清女子面貌和表情,过了许久,男子的剑垂了下来。
“我答应你,不伤他。”
然而女子身形放松之后,一道白光刺向身后。
“不!......”
一身凄厉的喊声响起,撕扯着人的心,有什么东西,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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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身青衣的女子,站在弑神台,看不清表情。没有一丝语调的声音。
“风铃起誓,即绝七情,断六欲,愿入尘世,受十梏之罪。”
说完,纵身,跳下弑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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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忘记吗?......”
“真的舍得忘记吗?......”
“你是谁?.....”
“不要忘记......”
“你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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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世纪,某个小街道。
清晨,太阳当空照,很是美好的一天。
我伸了一个懒腰,打了一个哈哈。
刚路过的隔壁大婶一早就起来去买菜了,见到我,脸上堆着笑容。
“小苓啊,早啊。”
“早啊,婶。”我挥挥手。
大婶一边感慨着,笑着走开了,“年轻人啊,就是好。”
我不予置理,笑笑,走进了屋子。
我叫葑苓,是一个花店店主,我的花店有一个很优美但又带着忧伤的名字,叫“拾梦回。”对面开饭店的阿晔问过我,为什么取这个名字,我说我忘了。那么久的事情了,早就把当初的初衷给忘了。
他拍着我的脑袋说“丫头,你才多大啊,这么健忘,以后小心没人娶你。”
我哼了一声“我才不用你们男人养呢。”
“唉,如果真没人要,那我就勉为其难的收下你了,谁叫我是你对面的呢。”阿晔的声音带着戏谑。
“得,免了。”我拍掉他的手,继续收拾我的花去了。
“哎,我好心收了你,你别一副不感恩的样子啊......”身后传来阿晔的鬼嚎声。
也许你会认为阿晔肯定长得一副天怒人怨的样子,不过确实如此,的确长得天怒人怨,但是确实可以让他的饭店每天人员爆满的那种,不仅把这条小街的雌性,注意是雌性,包括所有的大妈大婶,以及她们家里养的狗啊猫啊什么的统统给勾引去,而且连隔壁几条街也没有放过,我见过他刚来这里的时候,所有的这条街的雌性,上到隔壁大婶上了年纪的阿婆,下到大婶的女儿的刚一岁的宝宝,都给勾引了去。一张脸可以媲美所有称之为“美”的事物,但又不乏阳刚之气。
他曾经在我面前得意道“哥这幅样子,以后是不用愁了。小葑啊,以后跟哥混,包你一日三餐,吃住无忧!”
“嗯,确实,要是破产了,可以卖去隔壁那条街的第二个店。”我回嘴。
隔壁的那条街的第二个店是个牛郎店。等他回应过来的时候,脸都绿了,
“葑啊,亏哥这么疼你,你竟然.....太让我伤心了。”说罢还掩面,好像真的哭了一样。
我给了他一个白眼。
说起和他的相遇,说起来其实要真有一个词表述的话,就是时下人使用率比我一个月卖出的花总价还高的词----“狗血”。
此外还要和小白有关,小白是我去年从隔壁大婶的第几个亲戚买的,那日大婶说要不要猫,我想想,好像这几天老听到咬东西的声音,该不是有老鼠吧,买只猫回来震震势头也好,所以就应了一声。
这猫刚来的时候还是挺讨喜的,小小的,白白的一团。但是后来我发现了一个问题,这货竟然比我还懒!一天到晚就知道睡,最后还惊悚的发现,这货不仅是一个睡货,还是一个吃货!
那日也是这样的天气,风和日丽。
本来在预计这个月的收入的我,忽的听到对面一阵骂声,还有一声猫叫。猫叫?
我仔细的听了一下,这声音怎么那么像我家那只货啊。出门,直走,进去看到的便是一副惊悚的画面。一个穿着白衣衬衫的男子右手拿着一把白光闪闪的菜刀,左手提着一团白色的物体。男子嘴里大大咧咧的骂着
“这只不知死活的猫,竟然敢偷吃哥做的东西!.....哥要把你给宰了,做下酒菜!......”
我看清了,就是那只货,小白看到我来了,圆圆的眸子里满是委屈,还可怜的喵了一声,我看到它这幅救助样,不由得嘴角一抽。
这货是该收拾一下了,平时偷吃我做的就算了,竟然还偷吃到别人的地盘上。
那人看到有人进来,终于停止了骂声,忙的把菜刀收起来。
“小妹妹啊,要吃点什么”刚才还是一脸愤怒的表情,一下便变得和颜悦色。变脸之快,令人瞠目结舌。
看到他的样子,我愣了一下,从没见过这么漂亮的男人,虽然漂亮,但是却没有女气,反而有男子的一种美。
“小妹妹,怎的了。”帅哥一脸疑惑的表情说道。(后来我才知道这货根本就是装的,见我这样,心里早就乐开了花。我那个羞啊!恨啊!)
“咳咳,我不是来吃东西的。”我的脸皮红了一下。
“哦,那是做什么?”帅哥继续一脸微笑道。
“你手里的.....”我指指他的左手,那货看到我指指它,又可怜兮兮的喵了声,其表情可媲美隔壁大婶的女儿的二妞没吃到糖时的委屈样。
“这是......你家的?”帅哥像拎着兔子一般,提到跟前。
“嗯。”我点点头。
“小妹妹啊,不是我说你啊,你家这猫实在是狡猾无比,每次我做的东西一不留神就被它吃了去,你说这马克思教导我们说要尊重别人的劳动成果,可是你家这猫也太不尊重了,你说这毛老大教导我们要听从马克思的话,你这猫连毛老大的话也不听了,这可不行,得教教才行.....”帅哥嘴里噼里啪啦的讲出一堆话,我安静的听着。
终于帅哥讲完了,带点邪气的目光看着我“小妹妹,你说咋办,你家这猫可是偷吃了我不少东西。”
我点点头“我过来就说一声,要是你把它当下酒菜了,记得留我一份。”
顿时人与猫以一种不可思议的眼神看着我。小白的反应特强烈,喵喵的不停,它错了还不行吗,不应该嘴馋,不应该偷吃东西,不应该闻到香味就过来,但是,现在的问题是:救命啊!喵!
我淡定抛去一个眼神,自己自救。
帅哥一脸黑线的看着用爪子勾住自己衣服的那团物体,此时圆圆色眼睛,正一脸水雾的看着它,大哥,你是好人,不与我们小人,哦不,小猫一般见识,您大人有大量,放过小的一回吧,喵!
帅哥被小白这么人性化的表情给“打动了”,握着菜刀的手终于松了一下,明晃晃的菜刀口改了方向。
“小妹妹,这下酒菜还是不用了,下次记得看紧一点。”说罢,放开了手中的团子。小白荣获新生,立马屁颠屁颠的跑开了。这世界真是太恐怖了,喵!
而从此小白有了另一个称呼---下酒菜。
而后我与阿晔算是认识了,不得不说阿晔的做菜一流,连着几条街都能闻到香味,于是我便成了阿晔店的常客之一。
“小白,起床了?”
我在收拾店,准备开店的时候,忽的一团软软的带着暖暖的痒意在脚踝边磨蹭,不用想都知道是那二货。
“去取早餐。”
小白一脸不情愿,但看着我快要张开的嘴巴,便知道如果不去的话,它的零食又会没了。
撒娇无效的小白伸了个懒腰,动动圆圆的身体,便甩开四只小短腿,蹦出去了。
自从阿晔开了饭店之后,从此早餐不用愁。我嘴里哼着不成调的歌,给花儿浇水。
每次本是一碗清汤的早餐,在阿晔来了之后,便变得丰盛起来。而取早餐这项隆重的事情,便落在了我们的下酒菜身上。于是小白从此没了懒觉,我给它下了死命令。要是早餐领不回来,那么以后,哼哼,早餐自己解决,而且每个星期的零食,取消!在小白圆圆的幽怨的目光下,我弹了弹手里的鸡毛毯子,结果是小白乖乖就范了。
果然,威胁什么的,最讨厌了,喵!
看着窗外无比灿烂的太阳,心情大好,嘴里的小调也变得轻松起来。
其实每天这种天气,不知看了多少次。
我活了有多久呢,久到连我自己也数不清有多少了日夜是在恶梦中度过的。
我清楚的知道我不是一般人,当我某天醒来看到这个陌生的地方时,脑子里只有我的名字还有,我的使命。
说是使命,不如说是某种赎罪。那个深深刻在我胸前的十字,如同恶魔一般,每年的七月十七,如果没有新鲜泪水的注入,那么迎接我的将是地狱般的折磨。
我不知道为何要承受这样的刑罚,也不想知道,潜意识里觉得也许有什么不一般的事情,不管怎样想,都没有答案。我从不是一个喜欢自找烦恼的人,没有问题的答案,我何必一定要得出答案呢,只要知道自己该怎么做便能生活下去就好了。
由于我的面貌从未改变,所以每隔十年,我就要换一个住的地方,而如今住的地方,是我搬来的第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