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兰有秀兮菊有芳,怀佳人兮不能忘。
泛楼船兮济汾河,横中流兮扬素波。
萧鼓鸣兮发棹歌,欢乐极兮哀情多。
少壮几时奈何老何。
人生百年,匆匆一瞥。如何能不老不死,永远是人类一个一个永恒追求的目标。就像诗中所说的,少壮几时奈何老何?就连写这个诗的汉武帝刘彻也没有能逃过死神大人的魔手,虽然他文治武功,无所不能,与唐太宗等并称一代名君,但是他也不曾获得长生不死的秘方,能永久的让刘家王朝长存世上的能力。
如何能长生不老,永远都是一个永恒的话题,而今天我们的故事就从长生不老的话题开始。自古以来,凡人无不有一死。但世人皆恶死爱生,更有地府阎罗之说,平添了几分苦惧,在此之下,遂有长生不死之说。
相比与其他生灵物种,人类或在体质上处于劣势,但万物灵长,却是绝无虚言。在追求长生的原动力下,一代代聪明才智之士,前赴后继,投入毕生精力,苦苦钻研。至今为止,虽然真正意义上的长生不死仍未找到,却有一些修真炼道之士,参透些天地造化,以凡人之身,掌握强横力量,借助各般秘宝法器之力,竟可震撼天地,有雷霆之威。而一些得到高深的前辈,更传说已活上千年之久而不死。世上之人以为得道成仙,便有更多人投入修真炼道之路。
当长生不死看起来那般遥远而不可捉摸,修炼中所带来的力量,便逐渐成了许多人的目标。所以人间修炼之士变的多了起来,也有了很多的修真故事,而本书诉说的就是这样的一个故事。
山中何所有?
岭上多白云。
只可自信说,
不堪持寄君。
陕西咸阳三兄弟,盈西城初得道。氏族于茅禀性异,死回生法力妙。茅盈施法设盛宴,茅兄弟皆成仙。欲度两弟去学他,句曲从此称茅山。
茅山,自古就是道教名山胜地,里面道观林立,香火鼎盛。在这个小小的山上,竟然有几百座庙宇,虽然他们门派不同,但是他们只有一个信念,一个真神,那就是道家的泰上老君,也称老子。他以一本《道德经》成为了道家的始祖,在没有佛教的年代里,它就人们一直以来的信念,追求。里面关于得道升天成仙的故事一直让人称叹,一直让人信仰。
天阴了下来,云低沉的压在人们的上头,让人感到心头抑郁。风呼呼的吹着,吹动着树叶,哗哗作响。突然天空雷声大作,雨哗啦啦的就从天空落下来。倾盆大雨把整个茅山淋的如同落汤鸡一样。由于山上树木众多,所以并没有引发泥石流什么等地质灾害。雨水汇成了一条小溪,流出茅山。
此时在这倾盆大雨的日子,却有一人站在雨中。
雨中,一个男人站在雨里,一动不动,任凭着雨水落过自己的脸庞,雨珠一滴滴的从他脸颊滚下,形成两条小沟,让人分不清那是雨水还是泪水。雨中,他的头发都已经湿透,高高的发髻已经散落。看着他的发髻,就算是平常人也能猜的到他是修真之人,而为何他如此的悲伤,却无人能知晓。雨水无情的抽打着他的后背,留下一个孤独的背影。
他是谁,他来这里又打算干什么?这都是疑问。但是如果让随便一个修真之人来认的话,他都会豪不犹豫的认出此人是谁。剑圣易天行,多么一个响亮的名字。在修真界,他都能算的上是元老级的人物。当那么多的元老都修仙化羽而去,处于大成期的易天行无疑是修真之人的偶像级别之人。
三岁学道,五岁开始学习《道德经》。十三岁拜在当时最著名的修真之人元阳真人之下,在蓬莱仙境学习仙家妙术。他的超人资质让尽已升天的元阳还是一阵惊喜,一直道:“吾术得已,衣钵传已。”在十五岁时,他达到了修真之人梦寐以求的大成期,离成仙之期仅有几步之遥。当时元阳真人修炼了三百二十七年,才达到大成境界,对于他最后收的这个关门弟子,他虽然惊其资质,叹其悟性,但是也不无忧虑。
在他羽化之仙之时,他对着他自己最爱也喜欢的小徒弟留下唯一遗言就是:“木秀于林,风必催之。人生在世,别锋芒太锐。”最后他还拉着易天性的手说道:“慎之,慎之。天行,世上有爱才之人,也有毁才之人。吾既去之,奈何牵挂。”说完,他即尸解成仙。对于元阳真人的这一番话,易天行并没有太在意。心想人之将死,其言也无聊,一点也没有把那些话听在心里。
此后,他走出蓬莱仙境,开始他的历练之旅。修真之人,讲究悟性与经历,而不是刻苦的修炼与读经,这就是为什么有那么多的名山大泽都有那些仙人的足迹。他们遍访名山,吸收山川精华,集天地灵气,提高自己的修为。或其中会有很多奇遇,会遇仙,会遇奇真异果,天地灵兽,那都是修真之路必不可少的。而易天行,走的正是这一条路。
他云游四方,仗剑行侠。加上他白衣飘飘,单人一剑,倒也闯出了不小的名号。修真之人,本该无喜无嗔,但是人总归是人,修真之人在未成仙之时都是人,都要被名利所引。当修真之界传出易天行乃修真之界第一高手的时候,他的日子就不清闲了。他时时刻刻都要接受来自四面八方的修真者的挑战。
抚mo着手中的长剑,他站在雨中笑起起来,虽然笑的凄凉无比,他还是笑了起来。回想到以前那甜蜜,回想到一次见到小轩的时候,他总是抑制不了心中的甜蜜与激动。那次他应茅山派掌门邀请,来茅山来比试一下各自的法术。当时茅山乃天下道术之首,而他们的掌门张清号称修真界第一人,狂妄无比。
当他以一把天诛剑在三招之内大败张清之后,天下震惊。首先大家是因为张清的惨败而震惊。毕竟一个天下第一修真门派的掌门在三招之后就被打败,本来就是让人不可思义的事情,而还是败在一个比自己小七十岁的年轻人手中,那更是叫人惊讶了。第二惊讶的事情是易天行竟然掌握了当时最难学习的法术,驭剑术。当时天下间还没有人能自由的掌握与控制自己修炼的仙剑,大部分的人都是将它看作是短身搏斗的武器。只有少部分人,开始研究起脱手剑。
而当易天行告诉天下修真之人其实驭剑术根本不需要多少的道行,一个平常的修真者就可以驾驶着自己的仙剑在天空中飞行的时候,天下人震惊了。本来飞翔是区别人仙的一个最常用的方法,而此时有人说普通的修真者也可以飞,像鸟儿一样飞行在空中。可以驾驭着自己的仙剑,在空中飞翔,多少代人的梦想,此刻被易天行实现了。很多白发苍苍的修真者,当时都不禁热泪盈眶。
应众多的修真者要求,易天行把自己悟出的驾驭仙剑之法无私的传授了给修真者们,其中里面就包括被他打败的茅山掌门之女张小轩。当时的张小轩年方二八,正是花样年华。有人会问张清都八十多岁了,为什么他的女儿竟然能那么小。当然修真之人与普通人有分别,他们到一百岁都可能有生育能力。当然,那一切不在我们考虑之内。
当时的易天行年少气盛,加之相貌英俊,被称为第一帅男,是无数天下少女的暗恋对象。但是当他看见了张小轩的时候,他明白他这一辈子的心就被这个娇小而美丽的少女给困住了。他的心砰砰直跳,在这二十年里,他第一次发现了他心底滋生出来的渴望。
但是由于他刚刚打败张清,打败了这个女孩的父亲,所以那个女孩对他十分的冷淡,当别人都围绕在他身边的时候,她却冷冷的在一旁观看。正是她的冰冷,她的淡漠吸引了易天行。当别人都在要求他给自己驭剑术的时候,他却走到了张小轩的旁边,第一次主动的问道:“小姐,想学飞行吗?”
当时他清楚的记得张小轩只是对他说了两个字,不想。就是这两个字,激发起了他作为男人的渴望,他发出浑身解数,对张小轩穷追猛打,如普通坠入情网的小伙子一样。每天他都会等在她的门口,不为什么,只是希望轻轻的看她一眼。
当时的他,由于教会了大家使用仙剑。他被称为“剑圣”,成为当时最耀眼的人物。每个驾驭着仙剑的人,在遇到他驾驭着天诛剑时候,都自发的给他在空中让一条道,给了他最高的礼遇。但是他呢,在张小轩那里呢?他有的只是冷遇。但是如无数痴情男儿一样,他选择了等待。
终于,有一天,张小轩终于答应了他的请求,成为了他的女朋友,成为了江湖最耀眼的一对情侣。当时的易天行觉得真的很幸福,就连他一直念念不望的成仙得道他都抛在脑后。能够陪伴自己的爱人,幸福的生活,不比做一个孤单的神仙好多了吗?但是他始终觉得,表面的高高兴兴的张小轩总是一副抑郁寡欢的样子。
当时整个南方新兴了一个教派,号称拜火教,拥有教徒数万,在南方传播异端邪教。当无数中原正派人士丧身于那的时候,无数的声音响起了。“让我们的剑圣去南方铲除妖孽,拯救人民于水火之中。易天行出来,去铲除妖孽。”
虽然当时的易天行处于热恋当中,自然不愿意离开张小轩一步,但是为了天下的大众,他还是离开了。离去时千言万语,诉之不尽。最后当他驭剑飞行时,张小轩追了出去。当见自己的爱人跑了出来,易天行停下了自己的仙剑。但张小轩欲言又止,最后还是一句话也没有说,只是自己的眼中流下了伤心的泪水,那眼泪让易天行觉得自己的爱付出的值得。
而易天行这一去就是十年,在南方,他被困于深山大泽之中。无数的拜火教徒让他疲于奔命。但是他还是以无上的毅力,单人单剑,铲除了拜火教。他单人单剑,在南方建立了不世功业。但是当他回来时,一个消息让他震惊了,那就是张小轩香消玉陨了。当他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他的心都碎了,痛苦的心情几乎把他吞没了。而后,他马不停蹄,赶到了茅山,所以就有了我们眼前的一幕。
终于,他转过了脸,拔掉了头上的发簪,任凭头发散落在身后,此时他悲伤的神情又更浓了一些,然而他眼里内藏的激动之情却让人心寒。“为什么,为什么!”他仰天叫叫道,语气悲愤而凄凉。“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为什么我等了你十年,然而你却仍然离我而去,阿轩!”突然他仰天长啸一声,整个山谷都回荡着阿轩,阿轩的回音。
望着天空中下的不停的雨,他大呼一声:“停吧,你这该死的雨!”手中的天诛剑就挥了出去。仙剑本来就是晶莹剔透的,而在他用力挥舞之下,仿佛仙剑本身也带有了色彩。仙剑就像一道五色彩虹,发出了耀眼的光芒。然后他把剑扔了出去,此时乌云划破,长剑破空,仿佛如一条长龙,飞向天际,直奔天空中无数雨云。
“嘣,轰!”那仙剑与乌云相交在了一起,发出巨大的响声。而天空本来的雷电本来是往地下打的,但是此时全部聚集在一起往长剑上轰去。那无数雷电带着巨大的光芒与能量劈向了长剑。只听一声巨响,长剑在空中摇晃了几下,而地下的易天行脸色一变,吐出一口鲜血,脸色变的苍白。然后他又轻声念了几个咒语,长剑的光芒又变亮了起来,而他的脸色又恢复了红润。但是他清楚的知道,他已经受了内伤。
而天空中雨迅速的散开了,太阳从云层中钻了起来,雨竟然停了下来。不可思义的事情发生了,易天行竟然用自己的高深修为影响天气,而只是在神话中才能看到的场景。而那柄长剑在空中划了几个大圈,划出了一道瑰丽而美丽的弧线又回到了他手中,而仙在空中飞行了那么长时间,经受了那么强烈的雷击,竟然毫无损伤。仍然是晶莹剔透,连一丝水迹都没有,又重新回到了中年人的手中,长剑好像还像有灵性的一样,在他手上转了个圈,慢慢缩小了。那剑柄上刻着两个古篆大字,《天诛》。
看着手中业已缩小的仙剑,易天行流下自己的眼泪。此时我们可以看清他的相貌。他中等身材,一身青色的道袍已经被雨淋湿了,而脚下的靴子也已经泥泞不堪了。此时他的头发披散着,显的有一丝疯癫之像。他的面容清癯,剑眉明眸,无论在古代还是在现代,都是标准的美男子。但是此时他悲伤的面容与他本身那种出尘的气质极不相称。如果仔细的一看,他的脸上似乎升起了一股煞气,把本来白皙的面容映的模糊起来了。
“茅山的这些牛鼻子你们听着,我易天行总有一天要把你们茅山移为平地,把你们这些牛鼻子杀完。还有张清你这个牛鼻子,别以为你躲着我就可以了。要不是你,晓轩也不会死。如果不是看在你是她爸爸,还有晓轩临死前的遗言,我今天就血洗你们茅山派!”
而整个茅山派里一片寂静,无人应声,无人回答他的话。四周只有风声,迎接他的是一片寂静,死一般的沉默。风呼呼的吹过山顶,他似乎感觉到了一丝寒气,不禁哆嗦了一下,然后他接着道:“好,既然你装孬,今天我就饶你们派一死,十年后我还会来,那时候我将血洗茅山。”
说完,拿起手中的仙剑,对着茅山悬崖边上的大石头上随便挥了几下,顿时山边的悬崖上出现了几个斗大的草书,“十年之后,血洗茅山。若违此誓,天诛地灭!易天行留字。“而顿时天空石屑纷飞,好像下了一场雪一般。
而此时易天行则是觉得自己好像要死了一般,本来他们门派的功法就是要求他们无悲无喜,加上刚才受伤,此时他只觉得他体内的气流就向脱了缰绳的野马,四处乱窜。由于内息混乱,血气逆行。他好像觉得有一万蚂蚁在他的体内乱爬,钻心的痛苦让他冷汗直流。
“稳住,别倒下。”易天行对自己说。想起了张小轩给自己的遗言,他又稳住了身形,但是心里还是抑制不住的悲痛。”天行,我们的爱情本来就是一场笑话,本来就是的。本来这是我爹设下的一个局,希望用我来换取你那本秘芨。但是我爹却不知道我得了病,那是让天下名医束手无策的九寒阴脉。据说得了这个病的人只能活二十岁。
我本来不想伤害你的感情,但是我发现慢慢的我爱上了你,爱上你爱我宠我的样子,爱上你无微不至。我清楚的知道我生命有限,我清楚的知道我们的感情只能是昙花一现,但是我还是爱上了你。
别怪我自私,天行。原谅我不告诉你这一切,那都是因为我太爱你的缘故。你的那本秘芨我一直没有开口找你要,虽然我的爹千百次要求过我去把它拿过来。但是他不知道他的女儿就要死了,所以他天真的以为他用父女之情可以打动我。
一切都错了,晚了。我也要死了。对于你,我是万分的亏欠。对于我爹,我只希望你别杀了他,让他善终就够了。”轩儿绝笔
有的人一生会爱很多的人,但是他一生都可能明白不了什么是爱。有的人一生只爱一个人,但是他会爱的很深很痛.爱,在哪个时代,在哪个世界,都让人疯癫,让人难过,让人痴狂。
“什么,这是真的吗?”接过张小轩最亲密的丫鬟递来的这封绝笔信,易天行震惊了,他不相信,那个一直让他牵挂,让他叨念的人竟然不爱他,而且可能还曾经利用过他的感情.
“你告诉我这不是真的!”一把拉住那个小丫鬟的肩膀,易天行拼命摇晃着,他的眼神激烈而散乱,眸子里满是迷茫与痛苦。“那一定不是真的,她在骗我,她一定在骗我!”易天行几乎是用喉的声调在对那个小丫鬟说。
在这个丫鬟的眼里易天行一向是温柔而秀气的,他那潇洒而帅气的身影无论在什么时候都没有一丝烟尘之气。但是如今呢?这个狂暴而愤怒的人还是当初自己与小姐喜欢的那个俊秀郎君吗?“您镇静些,姑爷.小姐知道您不相信这一切,所以她把她最爱的龙凤发簪叫我带来了,告诉你别为了一个不值得的人伤心,叫你忘了她。”
“忘记,我能忘记吗?”易天行苦笑着,不禁回想起当时他将龙凤发簪插在张小轩头上的时候。
山风呼啸,一袭白衣的易天行与一袭黑衣的张小轩站在山顶。此时易天行即将去南方,此时他们做着最后的分别。
“小轩,这是我们家祖传的龙凤发簪,来,我给你戴上!”
“小轩,你的手好凉,你怎么了。”
“小轩,为什么你流泪了呢?你怎么了,好像有心事?“
整个告别只听到了易天行的声音,而张小轩没有说一句话。本来易天行以为张小轩是悲伤,不想说话,没有想到这就是两人的诀别。
当易天行打算走的时候,张小轩一把将他拥住,紧紧的。她就这样拥着易天行,仿佛拥抱着一个世界。而泪一滴一滴的,把易天行的后背都打湿了。当时易天行没有觉得怎么样,而此时悔恨却吞噬着自己的心,如果知道那是诀别,他一定会多抱她着几分钟。他默默的想道。
而此时那个丫鬟见自己的责任已经尽到,眼里露出一丝欣慰,然后就默默的走掉了,只留下孤单的易天行一人。当易天行悲伤过后,就有了茅山的那一幕。
回想以前,易天行又满是泪水。但是此时他身内的气息已经是混乱的不行了,气流四散的奔腾着体内,让他痛苦不堪。那一道道的本来很细小的气流,沿着血液慢慢的在他体内移动。而现在由于血气倒行,导致气流与血液运气方向不一致,无数的气流变成了无数的小针,扎着他的血管,让他难受。
无数只蚂蚁啃噬心灵,这是什么滋味?有谁能明白这是多么的痛苦。此时的易天行就感觉仿佛有无数只蚂蚁啃噬着自己身体,这种痛苦简直如同在水中,在火中煎熬一样,让他痛苦,让他发狂。
他急忙静下心来,开始按照自己师门的仙家道法。突然他的脸上出现了痛苦之色,而血脉也在翻腾着。原来他修行的是蓬莱仙境的道家心法,要求的是无欲无求,而此时的易天行充满了愤怒与悲伤,如何能修行这仙家道法呢?气息在他的血脉里胡乱奔走,使他痛不欲生,此时他脑中闪过了一个念头,自己走火入魔了。
忍受着剧痛,他慢慢的停止了运气,当他停下了这一切的时候,他悲哀的发现,自己竟然没有一点内息了,他成为了一个废人。
“不。我不能!”他在心里喊道。此时的他几乎崩溃了,他想尽了所有的办法,用尽自己的努力,也不能使自己的丹田出现一丝反应。
“我还没有报仇,我不能成为废人,不能啊!“易天行哭道。”老天,你怎么这么不公,我还没有报仇,我不能没有武功,我不能!“
而此时他的脸上出现了几许犹豫的神色,但是瞬间又被坚毅的颜色所代替。“入魔又怎么样,为了小轩,我愿意!”
慢慢的,他从怀里拿出一本小册子。那是一本年代久远的小册子,上面用暗红的颜色写上了《上古魔经》几个大字。他迫不急待的打开了书,上面第一句话就清楚的写道:“入我道者,永不超生。地狱轮回,天诛地灭。”这本书是他在南方剿灭圣火教派的时候获得的,但是他遵循着师门古讯,不敢翻阅一字,而如今迫不得已,只好打开一见。
由于他天资聪明,一天的工夫他就领会了书里的一半内容,他此时才感觉到了这本书的博大。而不用多长时间,他就感觉到自己的功力甚至超过了以往。练着练着,他的头发白了起来,他的脸上满是煞气,原来的脱尘之气都没有了,似乎有了几许魔性。
“哈哈,何为正道,何谓魔人。我易天行今天就加入魔道,做个率情率性之人,岂不快哉!”他仰天大声的笑道。说完,他拿起了手中天诛剑,此时仙剑已经没有仙气,反而多了几丝魔气与死气,而剑的颜色也变的黝黑起来。
用力的挥舞了几下剑,重新感觉力量回到身体的感觉,那浑身充满力气的感觉,让易天行舒服的直想叫。他大叫了几声,发现这个心法对他自己没有什么伤害,也就放心了很多。“什么堕入魔道,都是吓唬人的。从今天开始,我要向世人证明什么是魔道,什么是正道!”
“《朴抱子》,要不是因为你,我也不会有今天!要不是你,我也不会与张小轩相识。今天我就让你随着滔滔的河水远去吧。“
说完,他终于把那本无数人期待的仙家道法拿了出来,随着他手一抛,那本书就随着滔滔的江水滚滚而去。一段奇缘由此开始。